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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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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河南省济源市村民李某(1999年12月10日打来电话)问:在今年11月进行的村委会换届选举中,选举委员会是由党支部委员和一名党员(曾任支部委员)、一名村民组长组成的。我到镇里问党委书记:村委会组织法规定选举委员会由村民推举产生或者由村民小组推举产生,可是为什么没有让我们推举呢?书记说:组织法刚刚施行,不一定那么严格,再说咱镇有咱镇的实际情况。你村的选举委员会是镇党委决定组成的,这样做是为了维护村里的稳定局面,防止在选举当中出乱子。请问书记这样讲是否正确?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村…  相似文献   

2.
《乡镇论坛》2014,(34):18-19
河北省一位驻村干部来信咨询:在处理村务过程中。经常会碰到村委会与村民小组之间争利.以村民会议包办村民小组会议的情况.侵害了村民小组的自治权利.请问.哪些事项是由村民小组会议可以决定的?应如何举行村民小组会议?答:(一)关于哪些事项是由村民小组会议可以决定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小组会议可以讨论决定下列事项。  相似文献   

3.
虞烈东 《乡镇论坛》2010,(34):17-17
<正>作为民政部门一名从事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工作人员,笔者对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备感亲切和及时。本文结合实际,谈谈笔者对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创新和务实之处的理解。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更加容易操作修订前的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这条规定本无可厚非,但在实际工作中,采用村民会议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相当多的地方很难操作,因为村民会议很难召开;采用村民小组推选是可行的,但  相似文献   

4.
辽宁省庄河市黑岛镇沈家村村委会主任于礼和问:村民小组长不配合村委会开展工作,甚至不组织村民缴纳乡统筹、村提留,村委会能否撤换他的组长职务。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成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这就是说,村民小组长是由本组村民通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的。根据选举权与罢免权对等的原则,也只有本组村民才有权罢免村民小组长。村民小组是村民自治共同体内部的一种组织形式,是自治的一个层次,不是村民委员会的下属机构。因此,村委会无权…  相似文献   

5.
河南省鄙陵县大马乡马停庄村王同志问:我村1998年10月10日实施了村委会换届选举,换届选举已经快一年了,村民们数次要求算清账目,实行村务公开,看看钱究竞都花在了什么地方,可他们村干部就是不动。我们应该怎么办?答: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其中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内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因此,实行村务公开,特别是实行财务公开,是村委会依法应该履行的职责。在实践中,个别地方的村委会于部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实行村务公开…  相似文献   

6.
最近一段时间 ,我们这里一些地方时兴一种“2528工程”。所谓“2528工程” ,就是每月25日 ,村委会或村民会议讨论本村财务事项 ,28日呈报乡镇政府审批 ,批准了才能执行 ,批不准的就执行不成 ,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委会依法实行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对村里的财务实行自我管理 ,而如果将财务的审批权交给乡里 ,那么村民委员会哪里还能对村…  相似文献   

7.
《乡镇论坛》2020,(4):32-32
一位村干部留言咨询:我们村一个村民小组的组长位置空置,因为今年不是换届年,所以我们村党组织或者村委会是否能指定一位村民小组长?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村民小组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任命、指定、委派和更换。  相似文献   

8.
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城关镇民政所郭延巧反映,该镇双星村一直实行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村民小组财务。现在,村民小组要求自己管理组上的财务。但村委会担心组上管理会造成财务管理混乱和村民分光资金。他们问,村民小组的财务是应当村委会统一管还是组上自己管呢?四川省南溪县江南镇红星村二组一村民反映,本组财务管理混乱,长期不公开,且负债累累。组里村民纷纷不交国家粮油希望以此引起领导重视,早日解决这一问题。他们问,怎样才能管好组里的财务?对这两个问题,我们请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农村处副处长范瑜做如下解答:村民小组…  相似文献   

9.
山东省东明县某村一村民打来电话问:村委会直接任命村民小组长是否符合法律程序?村主任不承认自己任命村民小组长有什么过错。我们到乡里反映,乡里说,既然已经任命了,就让人家干几年再说吧。答:《村委会组织法》第10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按照村民居住状况分设若干村民小组,小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按照这一规定,村民小组长不应当由村委会直接任命,应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委会可否直接任命村民小组长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推行了“村账乡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多少也能收到一些效果,但总体看来弊大于利。笔者以为,与其越俎代庖由乡里管,不如引导村民自己管。“村账乡管”的弊端,首先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村委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第五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第二十二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涉及财务的事项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村民的监督。”也就是说村财务管理…  相似文献   

11.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坝河乡一村民来信问:我村于2001年3月与其它村合并,当时没有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而是由乡里委任了一套新的村委会班子。这种做法是否合法?答:这里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村委会成员的产生,二是在村庄撤并过程中村委会的组成。关于第一个问题,《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委会成员。”也就是说,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不经过村民选举而委任村委会班子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关于第二个问题,《村委会组织法》第八…  相似文献   

12.
近日,我们看到某镇政府为所属的村民委员会制订的村规民约,违背了村委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主要表现在: 一、主体不合法。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第20条、第21条的规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但这个镇的村规民约却是由镇政府统一制订的,只是在落款上写了某某村民委员会,既未通过村民会议,也未通过村民代表会议。 二、法律依据不全。村规民约的制订首先应该根据村委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且不得与国家其他法律、法规相抵触。但该镇制订的村规民约仅仅根据四川省综合治理条例之规定,遵照…  相似文献   

13.
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第十四条规定:“选举村民委员会,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以下简称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面对“两个直接”的选举办法,政府应如何指导、支持和帮助村委会搞好班子建设?《村委会组织法》颁布施行后,江苏省射阳县依照新法,在新坍乡…  相似文献   

14.
辽宁省兴城市羊安满族乡刘同志问:我已连续四届担任村委会委员,做治保主任,在这种情况下是否还可连选连任?1998年6月换届,我又被选进村委会,新当选的村主任却免掉了我的委员职务,另安排了一个普通村民当治保主任,请问村主任这样做合法吗?答:《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可以连选连任”,但是并没有具体规定最多不得连任几届。你在连任四届之后又继续连任是可以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并没有赋予村委会主任任免村委会成员的权力。村委会组织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相似文献   

15.
深入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写在《村委会组织法》颁布试行六周年之际白益华今年6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颁布试行六周年。六年前,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村委会组织法》标志着我国农村村委...  相似文献   

16.
把罢免权还给百姓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把选举村委会干部的权利赋予了村民,千千万万的农民兄弟在民主选举的实践中自豪地行使着这一神圣的权利。1998年11月颁布实施的村委会组织法第十六条还规定:“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兔村民委员会成员。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这意味着罢免村委会干部的权利也依法归村民所有。当然,罢免权从白纸黑字的法律条文到变为…  相似文献   

17.
选务咨询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栗园镇民政办问:政府部门或党委部门,是否可以对村民委员会的决议,作出决定性的复议?答:乡村关系问题并未纳人行政复议的调节范围,但村委会组织法对如何处理乡、村关系问题有明确规定。村委会组织法第二十条规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否则,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委会所作出的决定都是违法的、无效的。比如,某村村委会随意调整农民的承包土…  相似文献   

18.
村治咨询     
代理村委会主任有权私自撤免村治保主任吗山东省莱阳市城厢办事处姚格庄村一村民闫建光来信说:我本人是村支部委员兼治保主任,与村代理村委会主任谢爱华在安排治安员问题上发生争执,在没有正当理由,也没有通过“两委会”会议决定的情况下,谢私自把我兼任的治保主任给撤了,换上新的治保主任。请问村委会代理负责人有没有权撤我的治保主任一职?答:如果情况属实,代理村委会主任私自撤免村治保主任是不对的。村委会组织法第25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  相似文献   

19.
《乡镇论坛》2010,(25):19-19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三条规定: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  相似文献   

20.
村治咨询     
主任无权免组长和人大代表 河南省南召县四棵树乡华庄村来国川等村民致信本刊编辑部称:该村元宝石村民小组的组长,因拒绝乡村两级摊派给该村民小组的不合理水费,被村委会主任免去了村民小组组长职务和乡人大代表。问:村委会主任是否有权撤免村民小组组长,任命新的村民小组长?村委会主任是否有权罢免乡级人大代表? 答:如上述情况属实,该村村委会主任撤免村民小组组长、任命新组长、罢免乡级人大代表的做法是错误的,应当尽快改正。 虽然《村委会组织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撤换村民小组组长的权利归村民小组会议所有,但依照推选权与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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