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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一些条文在司法实践中遇到不少问题,有些问题争议较大。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业主委员会催缴物业费是否构成起诉前提的争议、举证责任争议、业委会主体地位的争议、管辖权争议等。针对这些争议提出了修改完善《物业管理条例》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随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物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业主维权意识增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逐渐加大,收费难已成为两者之间争议的焦点.目前,物业管理公司努力为业主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而业主却对物业管理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不满意,加之法律渠道不畅通,收费难就成为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只有物业管理公司、业主、政府之间互相配合,才能化解这个矛盾.  相似文献   

3.
近段时间,北京、上海、西安由于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带来的争议不断见诸报端。尤其是北京某物业管理公司阻挠某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因业主不服管理而把业主告上法庭的报道,在报刊、网络上引起广泛争议。部分意见认为,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可以节约能源,属业主个人行为,物业管理企业无权干涉。某报以“太阳能多好,可物业偏不让用”为题作出评论,认为物业管理企业阻挠安装已成为太阳能利用的最大瓶颈。很多评论还把物业管理企业对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限制提到扼杀可再生能源利用,对抗节能型社会建设的高度。看了这些报道,心里很不是滋味。总的…  相似文献   

4.
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物管行业应运而生,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规范也逐步完善。但物业管理中仍存在不少矛盾,尤其是现阶段,业主委员会运作方式的争议颇多。本文拟对近年来杭州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相似文献   

5.
当前广州、深圳等城市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完善物业管理制度,正在着手修订各自的物业管理规章及法规。现就争议比较大的诸如业主组织的法人地位及投票规则等问题提出我的个人意见和看法,以期顺利解决因业主大会、  相似文献   

6.
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物业管理行业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由于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不甚了解,以及物业管理公司和开发商的特殊关系,导致业主将问题的责任推到物业管理企业身上。只有站在业主的立场,用真情和诚心去服务业主,才能赢得业主的信任;只有妥善处理好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才能有效地开展物业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7.
业主委员会的法律性质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近年来,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在物业管理中的法律地位引起了广泛争议,业委会能否同物业管理公司订立物业服务合同?能否在物业管理诉讼中成为原告或被告?各地实践差别很大。笔者认为,这些问题的最终解决,有赖于对业委会的法律性质的准确界定,本文拟对这一问题作具体分析,以期对立法和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物业管理公司为了解决物业管理欠费问题频频将业主告上法庭,投入大量的精力、物力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关系日益紧张甚至恶化.物业管理欠费问题不仅侵害了物业管理公司的利益,同时还侵害了已缴费业主的利益,业主委员会应该发挥其业主大会赋予的维权责任,使广大业主权益不受侵害,担负监督业主履行合同的职责.对于尚不成熟的物业管理市场,政府部门应制定明确的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为减少物业纠纷发挥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9.
引入市场机制 重构业主委员会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一、物业管理需要业主委员会作用的发挥一般来说,物业管理通常是物业公司对社区的公共部位、公共区域、公共场所、公共物品的管理(“四公”)以及对社区业主和使用人的服务。由于这方面的原因,物业管理从产生开始就决定了它需要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1.“四公”范围决定只有业主委员会才能发挥作用现代物业管理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房屋产权多元化基础上的新的管理模式。20世纪90年代初,尤其是1998年国家货币化分房政策的出台,使众多城市居民成为住宅物业的所有者,这在形成房屋产权多元化的同时,也带来了“四公”问题。“四公”问题是全体业…  相似文献   

10.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城市土地利用开始向立体化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拔地而起。高层建筑在缓解居民住宅紧张的同时,也产生了新型的民事法律问题——建筑物区分法律问题。其中,业主的专有产权和共有产权界限不清,小区内公共部分的权属争议等问题尤为突出,逐渐成为引发业主之间以及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民事纠纷的常见问题。另一方面,在《物权法》颁布以前,  相似文献   

11.
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随着房地产开发建设应运而生,物业管理者问题是小区业主关心的主要问题。一、何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者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者包括两个方面,即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两者的法律依据和职责是:其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第10条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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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系列配套政策的出台,标志着物业管理由“企业时代”向“业主时代”的转变——我同意这样的看法,但更可能的情况是:“业主时代”在2002维权的年代就早已来临,到了现在这个阶段,则应当属于业主时代的演进,是业主由“反物业管理”的年代转入“物业管理”的年代,是“维权”的年代转入“主权”的年代。  相似文献   

13.
《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居住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政府主管部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针对本市当前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的物业管理问题多、矛盾突出的现状,为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止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出售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特设“前期物业管理”章节,将前期物业管理纳入了法制的轨道。  相似文献   

14.
为了健全和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创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前,业主自我管理模式,促进和谐社区建设.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住宅小区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规制度为指导,以《郑州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郑州市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要求为依据,坚持"社区主导、业主参与、自我管理、权责一致"的总体思路,积极拓宽业主自我管理渠道,搭建相关责任主体之间的沟通平台,实现住宅小区日常管理有组织、自我服务有途径、协调议事有制度的社区物业管理新局面,推动社区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逐步实现全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全覆盖.  相似文献   

15.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条例》规定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是小区的权力机构,业主委员会是执行机构,业主具有监督权和管理权。这就说明一切权利属于业主大会,从而解决了过去一些不法开发商收买少数业主管理委员会成员,损害大多数业主权益的问题。如《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就可以选聘或“炒掉”物业管理企业。而业主大会作出的决定,必须经过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二分…  相似文献   

16.
物业管理舆论环境恶化的原因主要集中在落后的物业管理消费理念与相对超前的物业管理模式的冲突,物业管理法规、政策不健全,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到位等.需要从培育业主成熟的消费理念、和媒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对业主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曝光,宣传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业绩方面来创造良好的物业管理舆论环境.  相似文献   

17.
2003年6月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为我国商品房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设计了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业主大会为小区物业管理的权力机构,业主管理委员会(简称“业委会”)为业主大会执行机构的业主自治管理机制和制度。遵循这样的制度安排,在更深入的物业管理实践中一些基础的深层面的问题浮出水面成为焦点,如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地位、业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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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费方面的困境大致有三个方面。一是政府对物业管理费的调节作用;二是业主对物业管理费收支的误解;三是物业管理费在未来该如何定位和收取。三者性质不相同,引起关注的程度却并无差别。“政府调节”涉及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在物业管理政策制定上的缄否, “业主误解”涉及的是业主的现实态度和行为,而第三点则是政策与学术研究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12年11月29日经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最新修订案,并将于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相比2003年版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版(以下简称新条例)是《物权法》颁布后的首次修订。增加了许多创新性条款,从原先的7章48条扩充到了8章93条。对物业管理实践中纠纷发生较多、争议较大、与业主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诸多问题有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使得新条例内容更加务实且亮点突出。本刊特组织“突破与创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与借鉴”专题,邀请多名业界人士对新条例撰稿。 本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明确规定,除了业主大会外的业主共同决定的另一种形式,可以是“业主代表大会”。  相似文献   

20.
今年6月8日,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9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的颁布,是我国物业管理发展历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 《条例》出台不但明确了业主作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的权利义务;而且维护了全体业主合法权益。在保持法规、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基础上,充分考虑了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分业经营、物业管理区域划分等问题仅作出原则性规定,而对一些规定的具体执行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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