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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是证据的一种,指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的物品、物质或痕迹。交通事故物证,就是从交通事故现场带走或遗留在现场能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物质、物品和痕迹。交通事故的物证检验、鉴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用来同肇事逃逸者作斗争的一项科学技术手段,是一项不可缺少的专门技术工作。它运用科学方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证进行发现、收集、提取、检验、鉴定,以确定其相互间的联系,起到证明事故真实情况和破获案件的作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不同于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它是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责任,故意驾驶车辆或弃车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案件 (也有个别不知事故发生而驾车离开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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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高速公路交通事故伤员急救体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不仅交通事故多发,而且交通事故的致死率也很高。1997年以来,我国每年死于道路交通事故的人数都在七万人以上,致死率均在30%左右,这与发达国家3%的交通事故致死率的差距很大。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虽是多方面的,但重要的是没有建立起一个完善的事故伤员急救体系。 医学研究证明,交通事故危重伤员的死亡时间多在事故发生后一个小时之内。在这段时间内,应使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否则必然增加事故死亡率。发生在城市道路和普通公路的交通事故伤员,一般比较容易就近接受治疗。在高速公路发生的事故往往造成的人员伤害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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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开展事故深度调查,就是要对事故成因进行深度挖掘。事故的发生一般都是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一定的时间、空间交织接触后引发伤害后果,同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是由于人、车、路、环境等多个因素相交叠加所致。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法定责任。现在的事故调查处理,主要是基于现场勘查、系统数据、检验鉴定结论等关联项即何时、何地、何人、何车、何因、何果的六大要素来取证违法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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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证据一般分为物证(物品、痕迹和微量物证)、人证(包括证人证言和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和视听材料。其中人证和物证是交通事故证据的核心,是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关键。在交通事故调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事故当事人为了推卸责任,有意歪曲事实或回避事故的主要情节。这时,我们只有借助力学分析痕迹形成的原因,从而鉴别当事人陈述的真伪,为事故的认定提供有力的证据。下面举一事故案例加以说明。2001年6月6日7时,广西某公路上发生一起两辆小货车(下文分别称为甲车和乙车)碰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如图1所示:现场路段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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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次生交通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本文所述的次生交通事故是指在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堵车等停车情况下由于驾驶人的错误操作而形成的静态隐患,致使停留在高速上的车辆或滞留在高速公路上的人员被来车碰撞的交通事故,相比第一次事故、故障,次生事故后果更严重,救援难度更大。(一)距离第一次事故间隔短。静态隐患从形成到发生次生交通事故时间间隔:5分钟以内发生的,约占60%;5至10分钟内发生的,约占20%;10至30分钟内发生的,约占10%;超过30分钟发生的,约占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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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公安部部署开展的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任务。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较为精准的事故多发点段排查,对事故形态进行深度分析,针对规律性问题进行综合施策,是落实"减量控大"工作的有效措施。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利用地理信息和数据可视化技术对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排查,深度分析后,利用交通工程技术进行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试列举吉林省某市通过加装道路隔离设施对2018年排查出的事故多发点段进行改造,实现交通事故大幅下降的实例,作如下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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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推进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车速分析鉴定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道路交通事故车速分析鉴定,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社会鉴定人员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的数据,通过技术手段来查明事故发生时车辆行驶速度的工作,需要鉴定人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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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一起事故是否是交通事故,如果是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首先应当查明有关事实和发生事故的原因。然后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来确认。刘建兵在高速公路上违章牵引黄平所驾制动系统失效的故障车,是发生事故的起因,牵引连接件弯曲断裂是事故的原因,牵引连接件为什么弯曲断裂是事故定性的关键;查明刘建兵在高速公路上违章牵引黄平所驾系统失效的故障车时的车速,是查明牵引连接件为什么弯曲断裂的重要条件;牵引连接件弯曲断裂时车辆在道路的位置,至黄车轧人的地点的距离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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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
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指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或者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发生的交通事故,以及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故。这类事故主要集中在交通运输企业的驾乘人员,公路、环卫部门的道路养护及保洁人员,以及其他因为工作或者上、下班需要在道路上驾驶、乘坐车辆或者步行的人员身上。单以事故的发生机理与损害后果而论,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与在其他时候发生的交通事故并无二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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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其中,江苏省共发生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27690起,造成7603人死亡.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78起。更引人关注的是,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各类安全事故死亡总数的比例不断增加,公路与城市道路事故起数比为14:1,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城市道路死亡人数的3倍,以致有人称交通事故多发地段为“死亡之路”,有媒体称肇事司机为“马路杀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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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化普 《中国公路.建设市场专刊》2018,(7)
正欧州、日本等交通发达国家,多年来道路交通事故维持在较低的水平并趋于稳定。相比这些国家的道路交通安全指标,能更直观地看出我国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差距。我国2016年万车死亡率超过英国、西班牙、日本4倍,超过荷兰、德国、意大利3.5倍,接近法国的3倍。此外,对交通事故死亡定义的国际比较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国际主流的统计口径是以事故发生后30天内的死亡人数为准。我国目前的统计时间是事故发生后7天内的死亡人数,低于主流统计口径的数据(我国卫生部统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上述数据的3倍至4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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