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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现实生活中.因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导致离婚的占离婚案件的相当比例,但受害配偶一方的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却较少得到实现。本文从违反忠实义务的行为方式、损害赔偿的义务主体以及举证责任等方面对我国现行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点立法建议.以期达到抛砖引玉之效。  相似文献   

2.
2001年修改后的我国《婚姻法》第一次将离婚救济理念植入离婚制度,增设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细化离婚时经济帮助的方式,确立了较为完整的离婚救济制度和体系,对保护公民特别是妇女的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不足。通过对我国的立法现状的分析,提出增加离婚损害赔偿所诉的主体,扩大损害赔偿的范围,适当放宽无过错方举证责任的条件,损害赔偿义务人应包括第三人等建议,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以充分实现该制度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功能。  相似文献   

3.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婚姻法》中维护离婚时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本文通过对我国和日本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比较,以期能够从日本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发现值得我国借鉴的地方,完善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4.
近些年来,婚姻纠纷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婚姻纠纷案件成为律师代理的主要民事诉讼业务之一。离婚的实质是夫妻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消灭,夫妻离婚时往往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住房的承租和使用,有的还会发生共同债务的清偿、一方对他方的生活帮助等问题;尤其是受传统伦理道德观念的影响以及男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存在着的事实上的不平等,妇女在离婚案件中大都处在弱者地位,而儿童又往往是父母婚姻纠纷案件的直接受害人,因此律师代理婚姻纠纷案件必须注意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一律…  相似文献   

5.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适应我国新形势下调整离婚关系新情况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合法婚姻关系,保护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制裁过错方的违法行为,但该制度在理论、立法及司法上仍存在不少问题,为正确贯彻实施这一法律规定,本文拟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若干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相似文献   

6.
父母离婚,使得子女原来安定生活场所消失,生活环境发生改变,其物质、精神、心理等诸多方面都受到父母离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但父母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仍然存在,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也并不因为父母的离婚而消除。如何在父母离婚后将对子女的损害降到最低,本文主要从直接抚养方的确定方面来探讨。  相似文献   

7.
文章针对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存在的几大问题,对完善我国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方面提出了几点浅析的建议。这些建议都是针对无过错方在要求赔偿的一系列不同情况下提出的,对法律条文和实际情况之间的差别给出了明确的建议。  相似文献   

8.
离婚破坏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对社会及人的发展都有重大影响。离婚问题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本文利用广西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研究广西婚姻家庭离婚问题,通过分析广西婚龄人口的离婚状况、特点、原因及影响,提出一些对策建议,对广西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社会的婚姻家庭关系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政策与方针,离婚救济制度就是新形势下产生的。此制度一定程度上平衡了保障离婚自由和维护家庭稳定之间的矛盾,作用重大。而现有离婚救济制度在规范的准确性和制度的完善性上都还存在着发展的空间,可以进一步探索如何完善离婚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0.
时下,离婚成了一种“产业”。继中国大陆第一家离婚公司在北京开张后,上海、沈阳、成都、杭州等地的离婚公司一夜间异军突起,生意红火。由于离婚率的上升.萌发并带动了“离婚经济”.离婚调查、离婚咨询、离婚诉讼等环节已构成了一条较完整的“离婚经济产业链”。  相似文献   

11.
社会由无数如微小颗粒的家庭组成,幸福美满的婚姻家庭关系与社会和谐可谓唇亡齿寒、休戚相关。近年来,稳居高位的离婚率,其发展势头仍不可小视。"闪婚闪离"成为时代的热议话题,各地司法审判实践中出现了大量关于离婚案件同案不同判的实例,新颁布的《婚姻法解释(三)》,激起了社会中多类人群的轩然大波,关注的人群不仅包括法学专家、学者,还有社会中的每一个普通一员。《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中关于如何确定,在子女婚后,由一方父母为其所购房产的分割问题是公众褒贬不一之处,也是本文所要论述的法条依据所在。  相似文献   

12.
时下,离婚成了一种“产业”。继中国大陆第一家离婚公司在北京开张后,上海、沈阳、成都、杭州等地的离婚公司一夜间异军突起,生意红火。由于离婚率的上升,萌发并带动了“离婚经济”,离婚调查、离婚咨询、离婚诉讼等环节已构成了一条较完整的“离婚经济产业链”。  相似文献   

13.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夫妻财产的类型逐渐出现复杂化和多样化的趋势。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遇到了很多新的问题,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显得更为复杂,使得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法律法规不得不作相应的调整和增补。但是,我国离婚夫妻的共同财产分割仍然存在一些棘手的问题。如缺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考虑因素,缺乏对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的明确界定,对分居期间所得财产及债务清偿责任的归属的规定不合理等问题。  相似文献   

14.
律师信箱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述避债务;夫妻离婚时分割共同财产,涉及以一方名义出资的公司股份如何处理?;公司员工与票务公司勾结“吃回扣”如何处理?  相似文献   

15.
通谋虚假离婚现象肆意危害家庭与社会的稳定和谐,践踏国家机关的公信力与威慑力,使得司法实务在遵循婚姻自由原则下,普遍认可其效力的同时又陷入对其无法有效规制的窘境。鉴于虚假离婚的主要诱因为离婚成本过低及房地产限购等政策不完善的问题,以此为切入点,寻求规制虚假离婚的有效措施实有必要。通过设置离婚审查期、将虚假离婚纳入失信记录、房地产限购政策的审查优化等措施,遏制虚假离婚现象泛滥之趋势,维护正常的婚姻家庭观念与秩序。  相似文献   

16.
随着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的理由也随着社会经济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而发生了很多的变化,如何降低离婚率,维持婚姻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已成为一个重要的议题。中韩两国同处东亚,同为新兴的经济体,两国在诸多人文领域有着相似之处,进行中韩离婚法定理由的比较分析有利于我们换一个角度来审视当前我国的离婚法定理由,进而取长补短,实现我国《婚姻法》的初衷。  相似文献   

17.
我国在法律层面上目前并没有关于禁止变性(包括已婚者变性)的具体规定,但司法实践承认和保护自然人的变性权。按照"法无禁止即许可"原则,只要其符合医学上有关变性的一般条件,就应当确认和保护他们的变性权。同时,已婚者进行变性手术不应以离婚为条件。在立法上,应将变性明确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理由。在离婚时,变性一方应承担婚姻关系解体的过错责任,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婚姻过错方予以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8.
父母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共同生活方有协助义务,然而我国婚姻法在规定了探望权的同时又存在着一些难免的缺陷从而显得缺乏可操作性,因此有必要通过与国外相关制度的比较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更好地为我国法律制度的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19.
自2003年以来,我国的离婚率一直持续攀升,“闪婚闪离”似乎成为一种“潮流”,使得无数家庭支离破碎,这严重影响了我国家庭的稳定乃至社会的和谐。故将离婚冷静期制度引入民法典中,有助于降低我国的离婚率,减少草率冲动离婚的概率,维护家庭与社会的和谐稳定。但在《民法典》中对该制度的原则、适用对象以及范围等未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对该制度进行优化。笔者认为该制度应适用于除家暴情形之外的登记离婚中,且应该以强制适用作为其原则。并且要区分情形安排弹性的冷静期限,避免采用不理性的“一刀切”的方式。同时应该重视对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设立相应的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20.
论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离婚,不仅解除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也终止了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财产分割是与夫妻人身关系的解除相应产生的。随着我国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离婚案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越来越新,认定和处理也越来越困难,它所体现出来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处理的好坏关系到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的质量,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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