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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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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武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以1998年建设部与财政部印发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为依据建立的。武汉市于2000年出台了《武汉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并于2002年开始归集维修资金。  相似文献   

2.
总结A、B、C三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建立以来取得的成绩,归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建议,进一步促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范管理。  相似文献   

3.
<正>为进一步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划转、使用等行为,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发布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4.
数字     
截至2013年上半年,北京累计归集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348.10亿元,使用了5.38亿元,使用率仅为1.55%,也就是说,超过340亿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仍未动、这并非个例,公开数据显示全国各地公共维修资金总额已超过万亿元,但使用率不足百分之一.  相似文献   

5.
<正>近年来,各地在贯彻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以下简称《办法》)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以及保障资金安全性和维修的及时性等方面,也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就如何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了粗浅的探讨。  相似文献   

6.
我们对市、县(区)2010年至2011年住宅维修资金的专项审计调查表明:近年来.全市各级住宅维修资金管理部门、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等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各级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运行也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和需要改进的问题。为了加强住宅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住宅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本文就进一步加强此项资金管理谈些看法。一、住宅维修资金管事中存在的问题(一)住宅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履职不规范。  相似文献   

7.
《北京房地产》2006,(6):I0008-I0009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现就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开立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账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8.
一、维修资金归集标准的调整与权益平衡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方面,1998年《住宅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业主按购房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应该说,在商品房市场发展的初期,这样的统一归集标准并不明显影响业主之间权益关系的平衡。  相似文献   

9.
<正>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制度建设不断推进,资金归集、清理力度不断加大,监管工作不断规范,资金归集和使用量不断增加。12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在深圳召开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座谈会。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目前很多小区面临既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问题,探索和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由此被推上了议事日程。然而,目前仍然存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归集困难的问题,严重阻碍了房屋的维修。究其原因,是目前的维修资金法规存在业主“双2/3以上同意”这一要求和业主表决困难这对矛盾。本文分析认为,目前的维修资金制度采用资金池模式,无法有效对接房屋维修项目。依据底层逻辑,本文通过对物业维修项目进行必要性研究,从公共利益出发,兼顾比例原则,初步设立必要维修项目白名单,在现有物业维修法律法规中增加必要维修项目条款,使物业维修资金制度从资金池模式升级为必要维修项目模式。必要维修项目模式目标明确、资金透明、说服力强,能有效打通物业维修路径,进而为推行房屋养老金制度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11.
<正>2008年2月1日,施行了近十年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办法》在交存标准、交存时间、资金管理模式等方面都作出了新规定,对今后的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1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由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到使用间隔时间较长,因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保值增值尤为重要。文章分析了当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保值增值的现状和特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13.
原有的资金归集原则导致业主权益失衡 在专项维修资金的统一归集方面,1998年《住宅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由业主按购房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应该说,在商品房市场发展的初期,这样的统一归集标准并不明显影响业主之间权益关系的平衡。因为在商品房发展初期,同一地域范围内商品房的价格差异不大,不会出现业主因为房价悬殊而承担悬殊的维修资金交纳责任。  相似文献   

14.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一项与物业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制度,在《物权法》七十六条规定的七项须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共有和共同管理事项中,维修资金使用可以说是发生频率最高的一项。国内大部分城市建立制度、大规模归集维修资金在1998年至2000年左右,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日益庞大的维修资金余额与较小的使用金额之比例使得大部分城市的监管部门尴尬不已。  相似文献   

15.
自1998年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到2008年2月1日起执行的由两部联合下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逐步完善、规范,但对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具体的会计核算办法一直没有出台,特别是会计科目的使用上难以满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核算要求。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探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会计科目设置以及会计核算。  相似文献   

16.
依据住建部、财政部颁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而从实际来看,要使用好住宅小区的专项维修资金,造福小区全体业主,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  相似文献   

17.
《北京房地产》2007,(4):I0005-I0005
为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增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和业主监督,根据《关于发布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告》(京建物[2006]2号)的规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12月至2007年6月,集中发放归集期间的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查询卡(以下简称“查询卡”),具体工作由归集专储银行光大银行负责,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18.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身具有专门的使用意义,管理时一定要注重方式方法才能用到恰当合理的地方,但是从目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来看,存在着不小的困境。本文围绕该话题展开了深入的探析。  相似文献   

19.
<正>针对长期困扰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顽疾,创新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将极大地提高维修资金使用决策效率,保障业主的知情、参与、监督等权利,有利于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日前,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长期困扰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使用难"的顽疾,创新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将极大地提高维修资金使用决策效率,保障业主的知情、参与、监督等  相似文献   

20.
<正>导致巨额资金"沉睡"的主要原因是使用范围存在着界定标准和突出重点不明确、业主表决机制缺陷致使使用渠道不畅以及行政机关审批程序繁琐等。自1998年我国实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至今,全国累积的"住房维修款"已达数千亿元的规模。然而,这笔住房的"保养钱"、"保命钱",长期存在着使用效率低下的问题,根据我国部分城市公开的数据,国内大多数城市已使用的维修资金不到归集总额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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