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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继续营造房屋登记领域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登记人员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强化对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的理解,凭借对前几届举办“无锡产监杯”系列活动的思索和感悟,今年5-8月,无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与中国房地产杂志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的支持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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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实施《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继续营造房屋登记领域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高登记人员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强化对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的理解,凭借对前几届举办无锡产监杯系列活动的思索和感悟,今年5-8月,无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与中国房地产杂志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的支持下,在中国房地产研究会房地产产权产籍和测量委员会的协办下,联合举办了以循法辨误、求真鉴行为主题的无锡产监杯全国房屋登记案例纠错活动,获得了圆满成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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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办理征收房屋注销登记所依据的法律规定因房屋征收导致的注销登记,是指房屋征收后,因房屋拆除导致房屋物权灭失,由申请人申请或房屋登记机构作出注销原房屋登记的登记。《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消灭,依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但是对于房屋灭失的,《物权法》第30条规定,因房屋拆除等事实行为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即房屋征收后被拆除的,房屋物权就已不存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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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今年起,慈溪市房管中心开始开展房屋更正和异议登记业务。即,房屋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的事项有错误时,可以执身份证明、证明房屋登记错误的相关文书等材料,向房管部门申请更正登记,其中由利害关系人申请的应征得权利人同意,并共同到场办理;房管部门认为房屋登记有错误时,可以依照职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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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实施以来,从法律层面上对房屋登记的要求越来越严格。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成熟进步,以及现实生活中不动产登记形式的不断创新,都迫切需要在房屋登记过程中推行房屋登记要件数字化。这是房屋登记数据的采集、整理、记载于登记簿、归档保存、查询、网上信息发布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对于房屋登记机构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房屋登记质量,改善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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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专门设立了一个章节。由于登记制度是一种程序性制度,它确认、保护物权,并确认物权流转秩序,是物权法制度设计的核心和基础,因此《物权法》的实施必将对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带来一定的影响。房屋是最主要的不动产,作为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我们有必要认真学习、透彻掌握《物权法》的相关精神,正确应对《物权法》对房屋权属登记带来的影响和考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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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物权法》出台前有关在建工程抵押的法律规定《物权法》出台前,关于在建工程抵押的规定主要见于《担保法》、《担保法解释》及部门规章中,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方面的规定,主要见于《土地登记规则》和《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之中。此外,上海、沈阳、福州等一些开展在建工程抵押登记的城市,也相应制订了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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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房屋登记办法》实施后,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首次纳入全国性法制建设范畴,使得我国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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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登记是《物权法》第19条第2款规定的一种登记类型,它是为了解决更正登记程序较为费时,申请更正的权利人与登记名义人之间的争议一时难以解决,而由法律确立的一种对真正权利人利益的临时性保护措施。《房屋登记办法》和《土地登记办法》也分别对房屋异议登记与土地异议登记作出了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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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登记实务中,有不少城市在办理抵押房屋转让的登记时,不管抵押权担保债务是否清偿,都要求抵押双方当事人先行注销抵押权,再办理房屋转移登记。而从《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分析,上述做法有悖现行法律的规定,笔者对此存有疑虑。本文通过阐述我国法律对抵押物转让制度的设计沿革,探讨抵押房屋转让时登记机构的具体操作模式,以及抵押房屋转让后抵押权的效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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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车位权属登记的难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按照《物权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地下车库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就是房屋权属证书。《物权法》明确规定对不动产的权属取得只有到登记机关办理了房产登记才发生法律效力,所有权才发生转移。目前,各地地下车位的产权登记做法各异。有些省市已经对地下车库包括地下车位进行了权属登记,如常州市、海口市、衢州市、武汉市。这些地区针对地下车库产权登记所需要件都制定了相关政策。武汉市房产局出台的实施细则规定:商品房的商业摊(铺)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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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预告登记制度的缺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预告登记制厦法律规足的缺陷
(一)对《物权法》规定的理解
《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可见,预告登记有如下特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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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出台使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动产领域的争论终于尘埃落定。作为房屋权属登记机构,需要了解善意取得制度在房屋权属登记中的适用基础、适用情况以及相应的法律效果。同时,登记机构也需要采取有效措施来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一制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