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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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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知假买假"是否应该获得法律上的赔偿,职业打假者能否定义为《消费者协议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中的消费者,一直在实践中颇受争议。本文主要从"知假买假"的立法目的、市场交易秩序、产生的影响做出评析,笔者认为"知假买假"不应该适用《消法》惩罚性赔偿规定。并提出从国家立法、行政监督、普法宣传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安全有序的交易秩序。  相似文献   

2.
知假买假行为是否适用于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 《消法》)的惩罚性赔偿近年来颇有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中第3条关于食品药品领域的知假买假不影响主张惩罚性赔偿维权的解释,更是将知假买假的适用争论推向高潮.本文综合学界关于知假买假的观点,分析得出知假买假不适用 《消法》 不因获保护的理论依据,并提出更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最近,知假买假打假者应不应该受《消法》保护这样一个老话题一再引起公众的关注,各种派别观点针锋相对。笔者认为其中所发议论感性成分居多,讨论的话题过多集中在“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他的行为是否属于消费行为”上,而对于《消法》第49条适用要件缺乏必要的分析。为了正确理解法律的规定,真正在工作中做到依法办事,有从理论上再加探讨的必要。一这里所谓“知假买假者”是指购买假货,企图利用《消法》第49条获得赔偿的购买者。《消法》第49条规定的核心在于“欺诈行为”,知假买假者能否根据该条获得双倍赔偿关键也在于此…  相似文献   

4.
近年,假冒伪劣商品的泛滥不仅损害着消费者的健康和财产利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旨在打假的"知假买假"现象在日益发展的市场经济社会中可谓屡见不鲜,我们称之为"王海现象"。然而"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受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能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等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争议。要整治假冒伪劣行为,仅靠几个职能部门来打假治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动更多的群众和职业打假者来依法监督生产经营者。应该本着对知假买假者打假行为认可和鼓励的态度使之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相似文献   

5.
对于知假买假请求惩罚性赔偿的问题历来争议不断.学界、 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 民众各有看法,近期发布的相关征求意见稿又把这个问题的热议推向了高潮.回顾 《消保法》 最早引入英美法的惩罚性赔偿,其目的在于对不良经营者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震慑,也是对全体经营主体的教育和警告,更是对消费者维护权益行为的鼓励和支持,考虑当下的现实以及知假买假维权带来的相当影响,对知假买假者可分为两类做不同情况处理:对独立知假买假打假人个体予以惩罚性赔偿救济,打假公司专职人员打假则不予支持,同时可采取一些维权奖励措施,淡化个体职业打假人负面影响,促进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到维权当中来.  相似文献   

6.
"知假买假"现象自1995年出现至今已有近20年,无论是在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知假买假"现象的争论已然成为了一个老话题。尽管如此,我国法律对"知假买假"现象的认定并没有给予明确的规定,使得该现象一再引起公众的关注,却一再得不到解决。本文从有关法律争议出发,综合考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性质、立法宗旨、价值导向,并结合社会需求对该现象进行更深入的争鸣与探讨。  相似文献   

7.
对于法律人,一提到王海想到的便是他的"英雄壮举",作为我国知假买假的第一人,其行为引发了公众和学者们的热烈谈论,对其评价褒贬不一。知假买假的行为应该如何认定,因为各部门法律规定的不同,没有统一规定,各地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也不同,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对于此行为也是各有各的规定。但在《食品安全法》中有相应的法规,消费者可以此为依据因食品受到损害而要求赔偿;此司法解释还明确说明即使消费者明知食品存在质量问题而购买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获得赔偿金。  相似文献   

8.
惩罚性赔偿是源于英美法系的一种多倍赔偿制度,我国在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中首次引入此制度。规定公布后,商界发生了很多起知假买假再索赔的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质疑声随之而起。法律对知假买假的性质没有规定,实务界的法院判决结果也不尽一致。本文针对这一问题,对知假买假赔偿中惩罚性赔偿的合理性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9.
本文着重从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以及"退一赔一"的性质上对此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知假买假"者不仅能够在法律上被认可为消费者,而且也在客观上、实质上成了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者,就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应当有获得双倍赔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   

10.
本文着重从知假买假者是不是消费者以及“退一赔一”的性质上对此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知假买假”者不仅能够在法律上被认可为消费者,而且也在客观上、实质上成了消费者利益的保护者,就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应当有获得双倍赔偿的权利。  相似文献   

11.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3年出台以来,曾涌现出一批以打假为职业的职业打假人,但是,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突破性地规定了双倍索赔的条款,用以对经营者的欺诈行为进行惩罚和遏制,以王海为代表的“知假买假”的顾客,能否成为该法所保护的“可双倍索赔的消费者”,在国内法律界,历来存在较大争议。2004年4月15日,湖南长沙职业打假人喻晖告长沙普尔斯马特经贸有限公司侵犯消费者权益一案在开福区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做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喻晖“知假买假”后的“退一赔一”请求。  相似文献   

12.
“知假买假”维权行为终于有法律撑腰了。1月9日,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简称《规定》),明确“知假买假”可受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3.
从王海为代表的职业打假者的产生开始,关于知假买假行为要不要保护,能不能保护问题的争论就从未间断过.学者们对于知假买假者的争论主要集中在王海等人是否属于消费者这一关键问题上.  相似文献   

14.
最近 ,传媒不断报道自称“刁民”的“打假英雄”王海“运气不佳” ,在其“知假买假”后 ,由于与商家协商双倍返还不成 ,于是 ,鸣冤叫屈诉至法院 ,请求法院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 ,判令商家双倍返还其损失。而法院审理后 ,均判决驳回王海要求商家双倍赔偿的请求 ,仅判令商家返还购物款。对此 ,社会议论纷纷 ,消费者很多不理解 ,也有一些传媒载文指责法院判决不公 ,认为法院的判决变相纵容和支持商家售假。其实 ,人民法院对于王海们“知假买假”的所谓“打假行为”不予支持 ,判决驳回其“双倍返还”的请求是完全正确的。首先 ,我国《…  相似文献   

15.
如同”王海现象”中的“知假买假、双倍索赔”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长时间以来争得沸沸扬扬,难有定论一样,商品房纠纷是否能够适用《消法》的问题也是如出一辙。为此在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中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和做法。一种认为商品房纠纷不适用于《消法》,其理由主要有二:一是《消法》制  相似文献   

16.
姚明  曾钰涵  李博  袁志烨 《数据》2022,(10):21-23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于2022年9月公开征求《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安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这是《网安法》实施五年后的首次修改,旨在与新实施的法律衔接,聚焦对网络安全法律责任制度的修改、调整及完善。  相似文献   

17.
我在这里主要想谈一谈有关“惩罚性赔偿”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对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后要加倍赔偿。实践证明,这一惩罚性赔偿理论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柱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年后,惩罚性赔偿的威力初见端倪。京城冒出个王海,运用惩罚性赔偿法律武器,知假买假打假,求得增加赔偿。搅得神州  相似文献   

18.
《联合国保护消费者准则》认为是经济条件、教育水平、议价力量等不及经营者是造成消费者弱势地位的主要原因.符启林教授指出消费者的弱势所在:1、市场信息在消费者与生产者之间的分布不均衡,即在"信息偏存"造成了消费者对于生产者的依赖;2、消费者的正确消费要依赖生产、经营者;3、消费者与生产、经营者承担的风险不同;4、消费者与经营者实现价值的时间不同.有些学者提出消费者占有的资源不及经营者,消费者地位的不可互换性也是消费者弱势的原因.基于这些标准我们可以分析一下知假买假者的弱势性.  相似文献   

19.
职业打假人     
正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到,"金融消费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营利为目的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行为不适用本条例。"有人认为,这意味着职业打假人将不再受《消法》保护,给这一群体浇了一盆冷水。然而,2014年1月9日发布的《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  相似文献   

20.
正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是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在20年的施行过程中,这部法律对规范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理念,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对《消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正。本次修订秉持以人为本的立法理念,认真总结《消法》的实施经验,切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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