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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据报道,为加强对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行为的监督,安徽省政府近日出台了《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制度。规定要求,政府及所属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政府法制部门审查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不得印发。据说此举在全国尚属首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俗称“红头文件”)是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重要载体和方式,对于政府推动改革、发展经济、维护秩序、服务社会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其在制定过程中存在着制定主体…  相似文献   

2.
田琪雅 《企业导报》2014,(7):130-131
自从《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呼声就从未间断,但立法机关迟迟未对强烈的呼声做出回应,最主要的原因是该项制度面临的诸如现行法律解释体制排斥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等诸多困境。尽管如此,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趋势是不容质疑的,因为该行为有接受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自从《行政诉讼法》颁布以来,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呼声就从未间断,但立法机关迟迟未对强烈的呼声做出回应,最主要的原因是该项制度面临的诸如现行法律解释体制排斥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等诸多困境。尽管如此,抽象行政行为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立法趋势是不容质疑的,因为该行为有接受司法审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4.
刘军 《企业导报》2012,(21):146
长期以来,由于对抽象行政行为存在不同认识,也由于我国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一直将部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司法审查的受案范围之外,因而也未形成对抽象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抽象行政行为的特点以及我国行政机关实施抽象行政行为的现状,决定了在我国建立完善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的现实必要性,正确构建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关系,明确司法审查的权限和效力,应当作为促进我国的司法审查制度的完备的制度方案加以实施,由此谋求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5.
资讯     
《山东劳动保障》2013,(11):54-55
<正>省人社厅规范性文件制定有了新章程前不久,省人社厅印发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省人社厅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制定了关于加强规范性文件"三统一"的通知,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有效期、"三统一"等做出规定,截至目前共有15件规范性文件施行了统一登记、  相似文献   

6.
我国的行政法规、规章等高层次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纳入司法和行政复议审查的范围。现实中,对它们的监督很不到位,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却得不到救济。笔者对行政法规、规章等高层次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后,建议将其纳入行政复议审查范围,以更好的保护权利、监督权力。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法》第32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一规定,以法律的形式将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的举证责任确立下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进一步将被告举证责任具体化为:“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供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全部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据以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实施前,人民法院受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依据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有关规定,只对申请执行的程序和条件是否合法进行审查。2000年3月10日《解释》正式实施,其中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应当在30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  相似文献   

9.
李宝东 《活力》2005,(11):145-145
一、在我国,抽象性行政行为不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之内 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2款规定,对于因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而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一规定在实践上和理论上都引起了很多争论。从国外的立法现状看,在英国,无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还是抽象行为,只要超越法定权限,法院都可以行使审查权;美国从三权分立的根本原则出发,行政机关的一切行为都在司法审查范围之内,而且把法院对立法是否违宪的审查原则和制度运用到了对行政或执行机关的立法审查活动中;法国的行政诉讼范围由判例而不是成文法来确定。根据有关判例,未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法国的最高法院对撤销总统和部长会议命令的诉讼,以及对撤销部门制定的行政条例的诉讼享有初审管辖权。  相似文献   

10.
《行政诉讼法》修改在即,而其规定除赔偿诉讼外均禁止适用调解。为解决行政争议,缓和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立与紧张关系,有些学者主张从立法上增设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但是调解制度本身追求解决纠纷,有时甚至以牺牲法律原则为代价。我国的行政诉讼调解制度无论从适用背景、范围、程序还是整个理念、发展历程都与域外相类似的和解制度不同,在我国确立行政诉讼调解制度,不仅会弱化司法机关的司法审查权,降低司法权威,而且还会破坏权力制衡机制,不利于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因此我国当前不适宜增设行政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11.
本文从我国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的现实出发,提出将行政自由裁量权纳入司法审查的必要性问题;从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性质论述其必须受到有效控制,并分析了我国行政自由裁量权滥用的现实情况以及原因,提出我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的标准,最后指出了我国存在的一些制度性障碍。  相似文献   

12.
彭镡 《企业导报》2013,(8):10-11
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二元划分具有一定的缺陷,行政规范性文件很大程度上是行政行为表现出来的形式,尤其是抽象性的行政行为中,绝大数以规范性文件表现出来。所以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抽象行政行为之间关系并不是单纯的重合关系。首先,抽象行为行为并不能等同于行政规范性文件;其次,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完全属于学理划分上的抽象行政行为,因为行政规范性文件还可以表现出具体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13.
我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自2015年5月1日实施以来,此次新修改的最大亮点《行政诉讼法》中的第3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我国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制度,同时我国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也正式成为一项带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司法运作机制.这一制度的确立,对我国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执政水平的重大举措,更有利于我国依法治国的实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兴起既是人民法院努力优化行政审判外部环境和民众寻求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结果,更与行政机关改善自身形象寻求外力合作治理的动向密不可分.  相似文献   

14.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1年第7期,刊登了《复检时应如何取样》一文,全国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同仁纷纷来函,探讨其操作方法,现摘登如下—— 应该二次抽样 安徽省怀宁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宋杰银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这是行政诉讼特有  相似文献   

15.
《数据》2008,(3)
小刘:甄律师,您以前曾提到,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同时,也可以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红头文件,也就是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查的申请,那么这个规范性文件是不是也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呢?  相似文献   

16.
《数据》2008,(3)
小刘:甄律师,您以前曾提到,申请人在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的同时,也可以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红头文件,也就是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提出审查的申请,那么这个规范性文件是不是也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呢?  相似文献   

17.
维修资金制度的十大困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各地关于维修资金的立法大部分是以地方政府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存在,这些文件立法层次低,缺乏长期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从1998年国务院发布23号文件和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213号文件起算,我国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制度")已有15年的历史。虽然此后《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物权法》从国家立法的层面分别对维修资金制度进行了确立和确  相似文献   

18.
笔者有幸在2015年底参加了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法规立法后交叉评估的课题,对于各类立法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有了一定的了解,例如一些立法性文件违反上位法、法律适用滞后现象突出,有必要做出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调整,近年来各地政府也都进行了一系列的规章审查清理工作,本文将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清理制度入手,浅析如何建立健全这一必要且亟待设立的制度.  相似文献   

19.
王达 《中国房地产》2015,(10):10-14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本文称2015年《行政诉讼法》)解决了原《行政诉讼法》的诸多缺陷,例如,受案范围狭小,起诉要件过于严格或不明确,无法满足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需求,行政诉讼参加人范围狭小,对当事人行使起诉权、申请撤诉权、和解权和上诉权有诸多限制等,对行政诉讼必将产生深远影响。作为行政诉讼案件重要类型的征收拆迁案件会因此次修订而产生什么影响  相似文献   

20.
公司登记是指申请人在公司设立、变更、终止时,依法向工商机关提出申请,工商机关依法审查核准并记载法定登记事项的行为。公司登记行为包括申请人的申请行为和工商机关审查、核发(变更、注销)《营业执照》的行为。申请人或者第三人对公司登记行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因此,在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等各环节,公司登记行为都可能接受司法审查。研究公司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有助于工商机关强化公司登记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提高行政审批效能,降低行政诉讼风险。本文试从分析公司登记行为的法律属性人手,结合实践,探讨公司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原则与内容,倡导建立不同模式的公司登记司法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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