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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经营服务发展如火如荼,新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结束了关于网约车"合法与否"的争论,明确给予了网约车合法身份,但其中有关税收的规定引发了新讨论."提供发票"、"依法纳税"的规定保障了税收公平,同时给税收征管带来新的命题.文章分析了网约车税收三要素的界定存在困惑,税收征管面临新挑战,阐明了平台公司的经营性质应界定为交通运输服务的论断,并提出了明确从业人员纳税标准,确定优惠政策,加强部门内外合作联动,实行第三方代扣代缴,考虑经济外部性的建议,以期促进网约车经营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增加社会福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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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灵活用工”模式与平台经济的蓬勃发展,促使灵活就业群体呈现规模性增长,灵活就业作为吸纳就业“蓄水池”和维护稳定“减压阀”作用日益突出。而网约车司机群体在灵活就业群体中占比极高,为社会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因此在新就业形态下支持与规范网约车行业是一个重大课题,而正视网约车司机群体的利益诉求则是重中之重。近几年在新冠疫情背景下网约车行业面临巨大冲击,这也使得更多的网约车司机越来越重视自身利益与劳动保障。但传统的用工模式已经不适用于此行业的发展模式,如今网约车司机群体面临劳动关系界限不清、薪酬较低、疫情期间安全保障较少以及工作压力过大的工作现状,以此通过网约车平台与政府两方面着重分析网约车司机群体当前形势下的利益诉求,并以群体自身、平台、政府为主体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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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新冠疫情的爆发以及交通管制等因素使得网约车合乘难以提供传统的门到门服务,司机和客户对会面位置的选择成为合乘中关键环节的一部分。而随着网约车平台的不断完善,各种不同车型都加入到网约车的行列中。因此,以后疫情时代为背景,并以车辆总运输成本作为目标函数,以软时间窗约束、车辆容量约束等构建考虑最优会面位置的多车型网约车合乘优化调度模型。设计相应小规模算例利用Lingo18.0求解器进行求解,并对求解结果深入分析。并将考虑最优会面位置的多车型网约车合乘优化方案与未考虑最优会面位置的多车型网约车合乘方案进行对比,以此验证了模型的合理有效性。对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下的网约车合乘调度优化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为实际的网约车合乘问题提供更经济的合乘方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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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性和低成本是数字技术优势的基础特征。网约车数据和网约车服务具有准公共物品属性,却均为平台私有,这种二重性是网约车安全问题频出的重要原因。数字技术在重构时空尺度后给网约车出行安全带来了制度安全、过程安全和数据安全的新内涵,体现了安全位移的运输行业规范,也兼顾了个人数据隐私和国家数据主权保护的数字技术要求。保障网约车出行安全,应落实平台承运人责任;切实推进数字化治理,建立动态的运输过程监管机制,完善“监管部门-网约车平台-消费者”沟通闭环;通过建立分类分级的数据管理体系,兼顾数据保护和合法有序利用,助力国家数字经济战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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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是近两年共享经济和"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饱受争议的新鲜事物,这种新型业态,一方面方便了百姓的出行,更从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城市日常交通压力.它在提供更加优质用车服务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法律冲突等.随着网约车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这种新型业态也在不断发展变化,这就更加考验政府的监管智慧.本文主要从网约车的发展入手,梳理了国内外对网约车的监管实践,最后得出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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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除引言外共分为三部分.引言部分讨论了文章的写作背景及网约车的盛行以及网约车的合法化;第一部分介绍了网约车对人民出行的影响以及其带来的问题;第二部分概括性地介绍了国务院关于网约车新政的指导意见;第三部分分别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地方的实施细则(以上海为例)进行了评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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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是"互联网+"打车的一种新方式且大学生对新生事物敏感并积极尝试.本文通过在社会学的抽样调查方法进行定量统计的基础上,辅之以人类学的各别访谈,以交叉学科的视角从性别、 地域、 民族三维度对西南民族大学学生选择网约车的差别进行调查分析.希望通过这次调查既能更加多元的关注民族高校学生在代步工具上消费行为的变化,又能为网约车针对大学生为消费群体的这部分服务优化提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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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行业作为在线新经济的典型业态,为主要以传统经济作为治理对象的现行税收制度带来了全新挑战,网约车平台的三种运营模式中,“私家车模式”的税收实体法和程序法适用争议颇多,本文拟从“私家车模式”中网约车驾驶员缴纳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涉税风险的防范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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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约车的迅速发展,交通运输部以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了规制网约车的管理办法.从宪法学角度而言,新政将网约车纳入特许经营管理,进行主体控制、 数量控制和价格控制,构成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缺乏坚实的法律基础,有违法律保留原则.新政要求驾驶人本地户籍和本地车辆牌照容易形成地域歧视和就业歧视,有违平等保护原则.为此,在对现有网约车现象进行规制的同时,要对新政进行合宪性控制,完善相关立法,放宽准入条件,制定合理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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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网约车逐步成为大众出行的一种选择。网约车虽然逐步适应了市场需要,但是仍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文章从网约车自身的特点入手,分析违约的主要形式及其原因,并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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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出行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了起来。作为公共交通的一部分,网约车极大地优化了人们的出行方式。但网约车本身存在的问题也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暴露出来,政府也针对这些问题颁布了相应的政策,网约车的发展走向也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在网约车合法化的状态下,如何引导和规范网约车的发展方向,成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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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于互联网络的发展,打车软件的出现使得"网约车"在社会中异军突起,不仅缓解了城市交通的压力,方便了居民的出行,同时也提高了车辆的使用率,较为经济和方便的"网约车"成为了当下社会群众出行的新鲜选择,然而在"网约车"发展的背后,也存在无法忽视的问题,尤其在监管方面,监管不力,使得"网约车"行业鱼龙混杂,对于乘客的人身安全无法进行保障.因此,本文从阐述"网约车"内涵及发展历程角度入手,分析了"网约车"的监管现状,重点研究了当前我国"网约车"监管存在的问题,并联系实际,提出了解决我国"网约车"监管问题的有效措施,旨在为促进"网约车"行业的规范化发展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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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共交通的一部分,网约车对于人民日常出行来说必不可少,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但是网约车本身问题频出,政府也在颁布各种相应的政策以解决问题,网约车的发展之路成了群众关注的焦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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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2020,(2)
网约车是平台经济下的产物,如果仍沿袭传统经济中"驾驭"市场的监管思路必有诸多不适。网约车行业应有与之相匹配的新监管框架,即"政府监管网约车平台,网约车平台监管市场"的双重监管体系。该架构将平台企业视为监管者纳入体系,充分发挥平台企业的作用与优势,在市场的监管上与政府相互配合,政府与平台企业也能够划清监管界限,二者相互取长补短。以双重监管为基础,分析了网约车政策的影响与实施效果,并对今后的发展提出了以下建议:政府管理部门应当纠正监管错位,放权平台企业;改良网约车市场的监管模式,完善平台企业的连带责任制度;谨防黑车"抬头",影响地区安全;保持市场竞争,避免牌照垄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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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懿桢张晓斐李儒钧黄一丹莫康迪 《管理观察》2017,(1):115-117
作为公共交通的一部分,网约车对于人民日常出行来说必不可少,给人们带来了许多便利。但是网约车本身问题频出,政府也在颁布各种相应的政策以解决问题,网约车的发展之路成了群众关注的焦点。在网约车已经合法化情况下,如何进一步正确引导网约车行业的发展并规范其发展之路,成为了现阶段社会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