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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谈判中货物类的两次出价调整很大
2007年12月,我国向WTO秘书处提交了加入GPA申请和初步出价清单。随后在2010年,我国向WTO政府采购委员会递交了第一次修改出价。在货物方面,我国两次出价有较大的变化。这种变化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在加入GPA上所作的努力,另一方面也折射了我国对GPA认识的变化。由于GPA各参加方对我国下一次的修改出价极为关注,因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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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履行入世承诺,我国政府于2007年12月28日向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递交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政府采购协定》(Agreement on Government Procurement,以下简称"GPA")申请书和初步出价清单。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2008年我国向WTO提交了关于政府采购法律体制的国情报告,标志着法律调整谈判正式启动。2009年提交了中国加入GPA出价路线图,表明我国出价地基本立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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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协议》(Government ProcurementAgreement,GPA)是WTO管辖的单项贸易协议,是各缔约方对外开放政府采购市场,以实现政府采购国际化和自由化的法律文件。我国于2007年12月正式启动了加入GPA谈判。文章深入分析了WTO《政府采购协议》(GPA)有关技术规格的规定及GPA成员国技术规范体系,通过剖析国际间政府采购关键技术节点,以功能和性质为依据构建了我国国际间政府采购技术规范体系框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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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2001年加入WTO,同时在“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中正式承诺:中国有意成为GPA协定的参与方;并白加入WTO协议之日起成为GPA协议观察员,同时将尽快(以“两年内”为限)通过提交附录,开始加入该协议的谈判。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了《政府采购法》,开始了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建设进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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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工作进入了一个关键时期。从2007年年底我国提交了加入GPA初步出价之后,经过艰苦的谈判工作,我国又于2010年7月递交了第二份出价,之后,一些GPA参加方向我国提出了第二轮要价,普遍对我国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出价的要求。我国政府已承诺将在2011年年底提交第三份出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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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即将于2014年底提交加入GPA谈判的第六份出价清单的关键阶段,财政部于2014年12月2日-3日在北京召开了WTO政府采购协定国际研讨会,围绕欧美政府采购法律制度、GPA谈判和出价等主题进行多方面深入交流,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我国加入GPA谈判提供帮助和借鉴。外交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20个中央部委相关人士,军队和武警部队部分代表,以及各省(区、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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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6日,我国向WTO正式提交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第5份出价清单。这已经创造了GPA历史上出价次数的最高纪录,而根据目前的形势来看,这一纪录仍将继续被刷新。因为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在第二十四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会议闭幕后透露,我国将在2014年提交第6份出价,并表示这份出价范围大体与参加方相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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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理论界研究的重点。但是对于政府采购与产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仍存有大量的疑问。目前,我国正在就加入GPA进行谈判。加入GPA意味着我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开放,这对我国产业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问题。文章梳理了政府采购与产业发展的关系,力求从根本上明确政府采购产业政策功能,从而更有利于我国加入GPA后对本国产业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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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28日,中国政府将申请书和初步出价清单递交给WTO秘书处,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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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加入GPA谈判已取得阶段性进展,政府采购人员要做好充分准备加以应对。我国加入GPA后,对政府采购人员的要求会越来越高,一方面随着政府采购市场对外开放,需要大批复合型政府采购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随着政府采购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对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更规范,技术标准更高。因此,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是当务之急。本文作者认为采取以下六种措施提高政府采购人员素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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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国加入GPA后,在政府采购领域将与GPA参加方企业直接竞争。这种竞争一方面是在我国政府采购市场,另一方面则是在GPA参加方市场。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同时也是世界上最火的政府采购市场,美国是我们企业参与国际政府采购的最重要的一个市场,为此,本文作行就加入GPA后中国出口行业在美国政府采购市场的商业机会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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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研究》2008,(5):77-77
财政部与欧盟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分别于4月24至25日和28日在北京和上海联合举办了两期政府采购研讨会。财政部国库司詹静涛司长和欧盟内部市场与服务总司政府采购政策司卡森司长,出席了两期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詹静涛司长在开幕致辞中指出,中国履行入世承诺,按时启动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GPA)谈判,充分表明了中国加入GPA的诚意,詹司长强调,中国建立开放的政府采购市场的最终改革目标不会改变,但同时指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建立政府采购制度在中国是一项制度创新,中国政府采购制度与GPA规则接轨,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只能随着相关条件的成熟逐步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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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中国政府采购政策的一个重要发展是中国政府于2007年12月28日向世贸组织提交了加入其政府采购协定的申请以及首次出价清单,从而启动了中国加入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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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全国GPA谈判应对工作暨政府采购工作会议5月2613至27日在西安召开。会议总结了“十一五”期间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分析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加入GPA谈判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政府采购工作及GPA谈判的应对工作。财政部部长助理王保安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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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底,中国政府正式启动了WTO《政府采购协议》(简称GPA)谈判,作为对入世承诺的履行,充分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2013年是中国加入GPA谈判的第六年,截至目前,以财政部牵头的工作组已经向世贸组织提交了四份出价清单,与GPA各参加方的谈判正在紧张进行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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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成为自由贸易协定谈判的新议题,那么在自由贸易协定中如何开放政府采购市场,如何处理自由贸易协定中的政府采购谈判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GPA)谈判之间的关系,亟需我们深入研究。本文作者以美韩自由贸易谈判有关政府采购为例进行分析,以期对我们加入GPA谈判或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有所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