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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韩长赋一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这项制度的核心是土地承包关系,即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向集体承包,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包含两个方面的意思:一是说家庭...  相似文献   

2.
试论农业承包合同的性质及法律适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 ,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而“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关键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这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 ,决不能动摇。”①具体说 ,也就是“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从事农业生产。国有和集体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由个人或者集体承包造林。个人或者集体的承包经营权 ,受法律保护。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农业承包合同 ,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3.
建立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服务机构,开展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服务,是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农经系统拓展服务领域的重要方面。宝应县柳堡镇农经管理服务中心于2004年4月开展了农经一站式“窗口”服务工作,组建了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管理服务办公室,设立了服务窗口,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发包行为,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增值,农民增收。  相似文献   

4.
贵港市的承包山地开发经营大体上分为几大类型。一是农户向集体承包开发经营。如黄练镇东村农户韦中东办的园艺场。二是联户向集体承包开发经营。如大岭乡村心村黄永康等三青年联办的砾砂龙眼园。三是集体向集体承包开发经营。如市龙眼集团公司办的木格果园。从投资方式看:一是独资;二是联营投资;三是股份合作制。虽然他们的组合方式,投资方式各异,但他们的共同点是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实践经验,接受新生事物能力强;善经营、会管理,有一定的经营管理知识;“心眼灵”、“耳朵尖”应变能力强。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是:  相似文献   

5.
关于新一轮承包形式,我们认为还是实行集体承包、风险抵押为好。个别小型企业或亏损企业可采取招标承包。从上一轮承包的实践看,个人承包有很多难以克服的弊端。有的承包者大权独揽,使班子的其他成员处于附庸地位,职工与承包者之间形成雇佣关系。民主管理企业难以真正实现。新一轮的集体承包仍坚持实行场(厂)长负责  相似文献   

6.
俄罗斯共和国伊万诺沃州已广泛实行集体承包。1982年只有11个集体实行,1983年已有189个集体实行,其中102个承包期为完整的轮作周期。1983年实行集体承包的生产队和生产组,占种植部门的19%;耕种土地13.05万公顷,占总面积的21%;种植了17.9%的谷物,  相似文献   

7.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纠纷处理,无效合同的确认等方面的管理。在第二轮土地延包结束后,合同的履行与合同纠纷的调处是合同管理的两大任务。几年来,加强农村承包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坚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稳定、不留后遗症。主要做法是:   1.健全机构与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相结合。按照《湖北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湖北省农村集体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 (以下简称《条例》和《办法》 )的规定,健全机构主要是建立县农村集体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乡农村集体承包合同调解 …  相似文献   

8.
我国农村土地由农民集体所有,有着丰富且严格的内涵,具体表现为农地集体所有的专属性、农地集体所有的实物不可分性、农地集体所有的支配受限性、农地集体所有的权能可分性、农地集体所有的收益可分性等,理清农地集体所有的内涵有着重要的意义:(1)有利于制止地方政府对农民集体土地的非法征收;(2)可以有效制止对集体土地的变相买卖;(3)有助于澄清农地集体所有相关问题的一些争论;(4)可以实施有效的生产组织形式进行农业现代化经营。  相似文献   

9.
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已成了我国农村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人们关心的热点之一。 我国农村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建立了土地集体所有制,在其发展过程中,集体所有制的范围和经营形式,曾多次变动。土地先是由高级社集体所有,人民公社化初期是公社集体所有,1959年后是大队集体所有,1962年后是生产队集体所有。土地的经营形式,高级社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公社化初期,  相似文献   

10.
正2018年,山东省沂源县指导各镇(街道)在试点的基础上,扎实开展了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截至2019年底,全县各镇(街道)农村集体承包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已接近尾声。其中,628个村已开始收缴拖欠承包费,占总村数99.21%,其中602个村已完成拖欠承包费收缴,占总村数的96%,520个村已完成合同规范完善,占总村数的83%。  相似文献   

11.
本文通过对福建省农户调研数据的实证分析,从农户是否扩大粮食种植面积以及扩大多大种植面积两个方面探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户粮食生产行为的影响。实证分析结果表明,农户是否扩大水稻种植面积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农户家庭农业劳动力人数和农户从集体承包的耕地面积,而农户从集体承包的耕地面积和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评价对农户扩大多少水稻种植面积具有显著影响。  相似文献   

12.
构建新型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这一制度在目前情况下已表现出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3.
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的价值不断上升,越来越多的投资都倾向于这类自然资源,农民已经意识到自然资源的投资开发潜力越来越大,但同时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却面临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第二章家庭承包第一节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民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第十三条发包方享有下列权利:(一)发包本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集体使…  相似文献   

15.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经济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喻文莉 《农村经济》2002,(12):25-27
一、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的流弊及其经济分析中国农村的土地归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对此宪法、民法通则和土地管理法等法律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而对农民集体如何定位 ?我们无法从现行法律中寻找到准确的答案。民法通则规定 :“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的规定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 ,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 (镇 )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 ,可以属于乡 (镇 )农民集体所有。”《农业法》第 11条在重述上述规定后 ,又补充 :“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 ,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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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得抵押,但法律同时也规定了两种特例。我国《担保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考虑到抵押人的生存权和发展农业的问题。集体所有的土地大多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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弶港农场工资分配制度改革首先是在农业单位展开,然后向非农单位渗透。工资分配的弹性也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而逐步加大的。 一、工资制度改革的实践 为适应我场劳少地多(全场耕地4.8万亩,大田劳力仅600多人)的场情,以充分挖掘土地潜力和发挥机械化优势,从1988年起,我们将近4万亩耕地由分场、作业区及机站集体承包;将不足1万亩田承包给农工个人,建立了以“少数人种多数田,多数人种少数田”的机农利益共同体。其工资分配的主要做法是:集体承包  相似文献   

18.
现行法律体系对农村土地产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实质性的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可以属于各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4条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由村农民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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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房地产应确权为农民私有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第十条关于土地制度的规定,确认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宅基地也属"集体所有".<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将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分为乡(镇)、村和队三级集体所有.显然,农村宅基地属队或村集体所有,尽管非生产性的土地--宅基地为农民长期使用,即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以法定程序取得农村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筑房屋并居住使用的权力,其权属不是物权,即不属农民私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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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后,我市乡村企业异军突起,已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也采取了不同的形式。据对调查的9家村办企业分析,经营责任制形式可分三种类型:一是村统一经营,厂长负责,目标管理。其特点是集所有权与经营权于一体,村委会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由其选派的厂长即法人代表负责。村对企业实行产量、产值、费用、利税、质量、安全等指标考核管理。企业利润由村统一分配。二是集体承包,厂长负责,利润包干,超额分成。其特点是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当分离,由村选定几个人集体承包,并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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