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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0月26日至30日,作为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二期)合作项目之一的欧共体商标及立体商标制度巡回研讨会在西安、广州、天津三地举办。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专家何塞先生和温克莫伦女士分别就欧共体商标体系和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的电子商务工具进行了介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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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2007,(1):77-77
近日,欧共体初审法院对一宗共同体商标异议案作出的裁定再次引发了人们对意大利防御商标制度的思考。在该案中,Ⅱ Ponte Finartziari公司针对Marine Enterprise Projects公司的“BAINBRIDGE”商标注册申请提出异议,理由是其此前已在意大利注册过几个含有字母“BRIDGE”的商标。异议被驳回后,Ⅱ Ponte Finanziaria公司不服,先后向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上诉委员会和欧共体初审法院提起上诉,并认为其“BRIDGE”虽然未经使用,但是属于防御商标,依照意大利法律,防御商标不使用有合法的理由,以此在先注册的防御商标对他人的商标提起异议无可厚非。但是其两次上诉均被驳回。初审法院在其裁定中对该案发表的意见是,根据共同体商标条例,投入商业使用是一个商标获得保护的前提;以意大利法律中的从未使用的防御商标为据,对他人的商标提出异议,并不是一个合适的理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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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协调局)上诉委员会的决定不满,且涉及共同体商标的案子,可以上诉至欧洲初审法院,以及欧盟的最高级别管辖——欧洲法院审理。《共同体商标条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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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常设法院2014年1月16日的判决改变了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第四上诉委员会【下称上诉委员会)2012年1月21日对T-149/12案作出的裁定。T.149/12案为艾维斯公司(1nvestronica)诉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商标与外观设计部门)(O…M)和奥林巴斯成像公司(OlympusImagingCorporation)一案。常设法院改变了第四上诉委员会的裁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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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时节,中华商标协会迎来了自己十周岁的生日。1994年9月9日,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努力下,中华商标协会在人民大会堂宣告成立。9月10日,庆祝中华商标协会成立十周年座谈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中华商标协会会长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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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商标协会会长李建中和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局长伍博·德博尔先生10月18日在北京签署《中华商标协会与欧洲内部市场协调局谅解备忘录》谅解备忘录主要涉及双方在2008年度,关于中国商标注册体系以及共同体商标体系两个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备忘录指出,中华商标协会和欧洲内部市场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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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共体商标"ProteoPrep"被竞争者申请撤销,理由是该商标未进行真实使用。欧盟内部市场协调局(OHIM)撤销部对该商标在第1类及第42类上部分商品及服务的注册予以支持,其所采用的证据包括报告用幻灯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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