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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涉及银行的经济纠纷主要是客户逾期不偿还银行贷款而产生的借贷合同纠纷。银行解决借贷纠纷的传统做法是诉讼机制,即向法院起诉客户,胜诉后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客户财产收回贷款。诉讼机制的缺  相似文献   

2.
1.企业破产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偿清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破产宣告后,破产人的全部财产即交法院指定的清算组织管理,并依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将其抵偿债务。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织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清偿的债务不再清偿。这是法院为保护债权人利益,保障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受损害而采取的司法措施。2.经营经营,一般限于某一个具体的经济实体。它包括这一经济实体本身的管理。因此,有时也称经营管理。经营与管理这两个概…  相似文献   

3.
诉讼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其公正性、权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我们也不得不正视诉讼救济的滞后性这一弊端。债权人为保护其债权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向其履行债务。债权人从起诉到得到终局判决,可能需要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这一阶段,往往是债权人的权利最易受到侵害或损害继续扩大的阶段。债务人往往见诉讼情势对其不利,而将其财产隐匿或处分,致使债权人的期待利益落空。而通常的民事诉讼程序无法在终局判决做出前,对权利被侵害人加以保护。因此,世界各国的立法者都意识到,在通常的诉讼程序之外必须另外设置一套保全程序…  相似文献   

4.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修订后的新准则将债务重组定义为“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只要是债权人作出让步的事项都可视为债务重组。  相似文献   

5.
当前,各级人民法院为了解决经济纠纷诉讼案件结案难的问题,参照国际上的司法惯例,对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一时无法执行或暂无执行能力的案件,可由债权人向法院申领债权凭证,待以后债务人有一定执行能力时,债权人凭已领取的债权凭证向法院再申请执行。作为债权人身份的金融机构,如何应对法院案件执行程序改革所带来的新情况,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为了切实做好债权凭证的申领和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要充分认识申领债权凭证的目的和意义。金融机构取得了债权凭证后,法院对债权人的法律地位得以…  相似文献   

6.
民间借贷要立契约小何借给朋友1200元钱,当时没有打借条,没料到两个月后那朋友遇车祸死亡。小何去找朋友的妻子讨借款,朋友的妻子不仪不认帐反而说他是“趁火打劫”。小何欲向法院起诉又拿不到证据。此类借钱借物不打条子“口说无凭”的现象,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  相似文献   

7.
1991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民事诉讼法》中新增了一个督促程序——支付令,即: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要求,不经审判程序直接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要求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按期履行,则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对债务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设立督促程序——支付令的目的是为了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及时解决债权债务人之间的纠纷。它特别适用于对行社非正常贷款的清收。遵化市农行、信用社近三个月来共申请法院使用支付令210份,金额340万元,目前已到期收回113笔,金额307万元。通过实践,我们认为在依法收贷过程中申请使用支付令是行之有效的措施之一,宜于推广运用。 一、借款合同的特点,适合使用支付  相似文献   

8.
民间借贷是公民个人之间的一种融资行为。我国法律对民间的正常、合法借贷予以保护。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少人由于借贷时对有关问题没有处理好,由此引发一系列民事纠纷。为使债权人不受经济损失和引起不应有的麻烦,民间借贷应做到“五要”: 一、借贷要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才能受法律保护。因此,出借人应当搞清借款人的借款  相似文献   

9.
国家破产     
《农村工作通讯》2008,(24):33-33
所谓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厶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仳即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相似文献   

12.
一笔失误的抵押贷款于德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能转移法律允许作为抵押财产的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某市...  相似文献   

13.
抵押与质押是《担保法》规定的物的担保两种重要方式。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的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从该财产中优先受偿。二者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  相似文献   

14.
一、用实体法关于代位权、撤销权的规定维护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对于债权,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请求履行,原则上是不及于第三人的,但当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法律就允许债权人对债务人及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一定的权利,以排除对其债权的危害,这一制度称为对债的保全或债权保全,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和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的两种债权保全方式:代位权制度和撤消权制度。  相似文献   

15.
一、借款合同中日期的涂改。如:某信用社一借款合同原来约定的借款期限为1997年12月21日至1999年11月5日,保证期限约定为1997年12月21日至2001年11月5日,借款金额30万元。后因贷款规模的限制,信用社与借款人协商一致将借款发放日推迟至1998年2月21日,信贷员在口头通知保证人后直接在原合同上将借款日期与保证日期进行了涂改。在后来的履约过程中,保证人因不承担保证责任,信用社便起诉到法院。信用社一审胜诉,二审法院认为变更前的合同未履行,变更后的合同是信用社与借款人之间新建立的借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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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热线     
正借贷利息过高法院是否支持李先生问:如果双方约定借款利息的年利率超过24%,且打算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支持吗?蒋宇杰律师解答:民间借贷期内利息,年利率低于24%的,法院支持;年利率在24%~36%区间,法院处于中立地位;如果当事人已经自愿支付,之后又反悔想要回的,法院不予支持。反之,如果出借人索要此部分利息,法院也不会支持;年利率超  相似文献   

17.
《致富之友》2000,(10):29-29
一、借贷款合同最好采用书面形式 ,并详细写明合同条款这样做的目的是万一以后借贷双方发生矛盾 ,便于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借款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借款的金额、期限、利率、用途、还款方式等。如在借款合同中写明贷款用途后 ,债权人就可以有效监督债务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使用所借款项。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合同法》规定 :“借款人未按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 ,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 ,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二、借款合同中务必要注明利率是多少按照《合同法》规定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  相似文献   

18.
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会有违约行为发生。为此,在签订经济合同的同时,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为使经济合同能够全面履行,要求另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供担保。这不但在借款合同中适用,在其他经济合同中也如此。经济合同的担保,是指保证不出问题或一定办到的意思。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指以确保债权清偿为目的的保证行为。一般分两种情况:第一,以物担保,即债务人或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将所有物设定质权(以动产或权利证书交付债权人占有)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处分担保物的价款中满足债权要求。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物被处分偿还债务时,该第三人对债务人即处于债权人的地位。第二,人(主要是法人)的担保  相似文献   

19.
财经辞典     
《中国农业会计》2004,(1):45-45
合同担保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由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一致而约定的,为保障合同债权实现的法律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需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务实现的,可以设定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种方式的担保。保证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的债务履行作担保,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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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质押区别于抵押的最大法律特征是设定质押时出质人须向质权人交付质物,而设定抵押时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对动产质押和部分权力质押来说,交付质物是质权的生效要件。从近几年农发行贷款担保法律审查、风险排查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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