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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3 毫秒
1.
对赌协议的效力是“海富投资案”的争议焦点.对赌协议为射幸合同,至于是否是附条件合同则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对赌协议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受到法律保护,而且是一致的.对赌协议结果的实现主要取决于当事人的努力而非运气,因此法律应当允许对赌协议的存在.“海富投资案”中,公司与股东的对赌协议损害了其他股东的利益,违犯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并未违反投资领域共担风险原则,也不是借贷合同;股东之间存在的不是对赌协议,而是保证合同.法院在对对赌协议这类新型投资关系进行审理时应当区分民事审判理念和商事审判理念,使司法适应商事法律关系的灵活性.  相似文献   

2.
股权回购型对赌协议类纠纷近年来仍旧保持增长态势.《九民纪要》就此类协议纠纷所作出的裁判规则不足以彻底解决投资方转出股权取得股权回购款以退出目标公司难题.准确界定协议对赌性质后,约定目标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股权回购方两种情形下投资方存有不同退出机制.未待业绩履行期届满目标公司即出现破产情形,此时应当肯定投资方主张违约损害赔...  相似文献   

3.
对人身保险合同中因医疗费用引发的纠纷,其焦点主要是能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因现行法律对适用此原则的不明确性与保险理论对适用此原则肯定性的矛盾,致使各地法院对同类医疗费用纠纷案件判决结果呈多样性。从各地的判例来看,大多数忽视了一个重大事实,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义务履行先后顺序的认定。如从法理上弄清这一先后顺序的逻辑关系,各地判决结果应该是一致的。本案中江某如按条款约定的具体要求,先行履行了提供索赔资料的义务,保险公司没有理由不履行赔偿义务。  相似文献   

4.
维护标的安全是保险法律关系确定后投保人应尽的注意义务,现实中因标的保护义务履行暇疵产生众多保险纠纷案件,其纠纷争点在于立法并未明确义务履行的责任界限和标准,在域外立法考察和评述基础上,通过确认保险标的保护归责的法律标准,以期为司法理论与实践提供明晰的裁判标准。  相似文献   

5.
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目标公司在对赌协议中提供担保的交易模式逐渐成为主流模式,但在实践中对其是否有效存在争议,长期没有定论。对赌条款的效力与参与对赌的主体息息相关,与公司对赌因违反资本维持原则、违背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基本法理而无效,与股东对赌不会因股东这一特殊主体而无效。与股东对赌的同时由公司承担保证责任不属于实质上与公司对赌而无效,而是形成了与对赌密切联系却又有区别的担保法律关系。担保条款符合我国《公司法》第16条第二款的规定即为有效,目标公司就须承担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6.
由于立法上的缺失,对赌条款的法律效力一直备受争议。主要体现在对赌的主体与对赌的内容两个方面。主体的分歧集中在融资公司、融资公司的股东、未持股的融资公司经营者或管理层人员的签约资格上。内容的分歧则为补偿条款。为解决对赌条款效力之争、提高司法审判实效、切实发挥对赌条款估值调整的功能,同时又节约立法成本,可采用司法解释的方式,对适格的对赌主体做出明确的规定,而对赌的内容及权益实现的程序也应提出全面的要求。  相似文献   

7.
由于我国法律的不健全以及证券市场的不规范,委托理财纠纷频繁发生。最高人民法院2003年11月拟出台《关于审理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经过几轮草拟,直到今天依然没有结果,导致对委托理财合同的调整几乎无法可依,不同法院对相同或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不尽相同,甚至相差甚远。保底条款在实际委托理财活动中出现很多,但对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导致对保底条款的效力认定各不相同。因此,研究委托理财合同的性质以及保底条款的效力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对赌协议是私募股权融资中普遍采用的一种投资协议,其源于发达国家的估值调整机制,但引入中国以来,本身的博弈色彩加重,条件更为苛刻,使得国内一批企业因对赌协议而陷入危途.近日,国内第一起对赌协议无效的案例——甘肃世恒案进入最高院提审阶段,但此案一审、二审以不同的理由均认为对赌协议无效的判决为手中持有对赌协议的PE机构及投资人敲响了警钟.是全盘否定对赌协议还是将其纳入合法规制?本文以甘肃世恒案为切入点,从对赌协议的法律性质、理论基础层面分析,探究其在中国法律架构中的适法性根基,以其能够为对赌协议的研究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9.
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①两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劳务合同是确立民事、经济关系的依据,属于民法、经济法的范畴。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属于劳动法的范畴。②合同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签订后,合同主体仍旧是平等的、独立的,是以自己的名义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便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具有从属性、行政管理性。因履行劳务合同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群体性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社会影响较大。本文通过对群体性纠纷产生的原因、时代特点与司法化解现状之分析,阐述基层法院在化解群体性纠纷时应充分尊重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主体地位,运用调解、代表人诉讼等手段并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化解群体性纠纷。  相似文献   

11.
《民法典》意定监护制度中协议主体、性质、适用序位、协商内容、监护人职责、成立和生效要件等,有待解释和明确。意定监护源于比较法上的持续性代理权,旨在保障自我决定权,本质是附条件生效的委托监护协议,其适用优先于法定监护。未被宣告行为能力欠缺者均可利用该制度,意定监护人的职责是履行代理人职责和禁止权利滥用,“丧失部分或全部行为能力”宜解释为任意性规范,委托事项、成立和生效要件等由当事人约定。  相似文献   

12.
对赌协议即估值调整机制,是境外私募投资者常用的投资工具。随着我国金融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对赌协议在私募股权领域的运用日益频繁。由于我国法律对此无明文规定,对赌协议的效力长期存在不确定性。最高人民法院对"中国PE对赌第一案"——"海富案"的对赌协议效力之认定,为对赌协议在私募股权领域的应用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不仅肯定了投资方与目标公司股东之间对赌协议的有效性,也为对赌协议当事人防范对赌风险,提供了法律指向。  相似文献   

13.
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涉及确认合同中特约条款效力的案件越来越多。这是一起因“特约条款”所引起的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投保人以自己始终未在投保单上签字,来否认“特约条款”的效力。而本人认为,投保人始终未在投保单上签字,正好说明投保人是知道并理解“特约条款”的内容的,应认定保险公司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另外,本案中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也具有特殊性,即投保人才是合同的真正承诺人,因此,投保人应对自己的承诺行为负责,按“特约务款”接受赔付。  相似文献   

14.
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在现实中受到民法和税法两套制度体系的双重规范和调整.税法对民法关于合同效力变动的相关规则应加以科学地回应和衔接.合同的效力变动对于纳税义务是否存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所涉的退税条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条款的具体适用,均对于纳税义务的认定有着至关重...  相似文献   

15.
现实中,在保险业务过程中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案件与日俱增,因我国保险法律体系并不健全,司法审判中法官普遍难以找寻到明确、具体的裁判标准。本文指出:在规范商业保险行为和均衡保险双方利益关系时,应注重考察这一"集民商法与经济法思想为一体的综合法律关系",[1]以对商业保险行为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其他法律规范为总揽,综合确立保险业务纠纷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  相似文献   

16.
独立保函日益成为国内交易过程中的重要担保和融资手段,但关于独立保函的相关争议也层出不穷。目前,出具独立保函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未形成统一的识别或操作规范,独立保函的内容与保证责任的相关条款混同、保函内容与基础交易相关联、保函单据化条款不明确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独立保函的认定也未形成统一的识别标准,导致司法裁判中出现困境,甚至导致同案不同判的结果。社会各主体对独立保函独立性识别的混乱导致争议不断滋生,甚至可能进一步影响交易效率的提升和经济的发展。有鉴于此,本文从独立保函的基本概念出发,探讨了独立保函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识别困境,并就识别标准提出相关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建立完善的独立保函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物业纠纷案件之所以容易引发争议,除了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规范缺位(如业主组织的诉讼地位、物业服务合同主体界定等)原因外,另一重要原因在于评判或审理纠纷时双方举证的困难。公众与媒体均认为业主举证困难是弱势群体,其实物业公司也是弱者。典型的标志是物业公司证明自己履行合同义务的证据往往是自己的工作记录,如保安巡逻记录、维修保洁记录、设备运行记录等等,但这些资料都是物业公司单方形成和保管,很少有第三方见证或评价。  相似文献   

18.
"交叉违约"条款作为ISDA协议的重要条款之一,对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秩序和防范交易风险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交叉违约"条款的复杂性及金融机构主体和非金融机构主体在交易中的不平等地位,该条款的使用往往将非金融机构主体置于极为不利的境地。为此,应结合相关实践,从起点金额、违约性质、债务性质、违约主体等方面对该条款的使用和限制问题展开探讨。  相似文献   

19.
不可抗辩条款的历史并不悠久,但在各国保险法中的作用却十分巨大。不可抗辩条款的根本作用在于限制保险人的权利,平衡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的利益。不可抗辩条款在实践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问题便成为本文研究重点。不可抗辩条款适用于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在当前我国国情下,无论投保人是否严重欺诈,保险人均应当受到不可抗辩条款的约束。不可抗辩条款适用的例外情况包括:保险合同无效、投保人不履行交付保费义务、保险纠纷涉及除外责任三种情形。  相似文献   

20.
公益诉讼乏力是当前我国诉讼法所面临的主要难题。对公益诉讼的性质进行界定,并阐述了比较常见的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大分类。通过被告主体范围竞合、诉讼渠道的选择、侵权行为认定标准等,对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公益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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