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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刘焱白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2,(1):84-88
在现有体制不做原则性突破的前提下,目前我国可建立政府主导下的分层集体谈判模式,并进而分层确立谈判主体制度:一方面,在地区、国家层面或产业、行业层面以及在国有企业中开展的集体谈判,应以多方谈判模式来替代劳资双方谈判模式,明确规定集体谈判为三方机制的主要功能,政府、利益相关者也可成为谈判主体;另一方面,在企业层面,应在政府主导下由劳资双方作为谈判主体,政府给予劳资双方足够的协约自治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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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集体谈判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的国际惯例和主要手段,其不仅确立了集体劳动关系的正式调整规则,而且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冲突解决机制。因此,应当在我们国家构建和完善企业集体谈判制度。 相似文献
3.
挪威的集体谈判制度经过数百年的发展,已经变得十分成熟和完善。它在促进挪威经济增长和社会公平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挪威的劳资双方力量强大,工会、政府、雇主在集体谈判中进行了密切的合作,创造出了和谐的劳资关系,成为全球范围内劳资关系的典范。本文通过对挪威集体谈判制度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的概述,以期借鉴其发展经验,对我国集体谈判制度的发展能有一定的启发和指导。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私营企业工会职能弱化,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没有得到普及,劳资冲突日益严重的现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已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文章认为应从组建工会、强化工会职能、健全劳资关系立法、推行集体谈判和集体合同制度、运用现代激励理论建立员工激励机制等方面入手构建健康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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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需要考察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劳动关系双方的谈判力量,谈判力量的均衡程度直接关系到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文献研究发现,现有谈判力量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力量依赖、谈判力量系统动态、劳动关系系统理论和集体谈判系统四个视角。本文最终得出五点结论,并针对平衡劳动关系中的谈判力量提出了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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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城环卫工人维权成功的案例是中国工人运动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该案例牵涉了工、 商、 学、 政多个组织和部门,对我国集体谈判的发展影响深远.本文将研究重点放在政府在集体谈判中的角色定位,通过对希克斯罢工与谈判模型的应用,分析政府在介入和不介入集体谈判时工人组织和管理集团的利益分割,发现政府在市场上应当只针对集体谈判作出法律上的规范,而不参与个案才是最佳的选择. 相似文献
8.
近几年,集体谈判机制在我国的发展迅速,但整体而言仍存在着诸多缺陷,劳资双方时有矛盾冲突发生。而挪威是世界上劳资争议比较少的国家,文章对两国的集体谈判机制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对比,对我国集体谈判机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9.
涂伟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3,(1):100-104
产业行动是集体谈判过程中由雇员或雇主一方以施加压力为目的的单方面引起正常工作安排暂时停止的活动。目前我国在全国各地广泛推广集体协商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律对产业行动的有效规制。本文通过对中国和德国在产业行动合法性方面的立法和实践进行比较,我国在判断产业行动合法性的法律规定、法律原则,具体形式方面都存在不足,应该借鉴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法律经验,不断完善产业行动立法,构建有效的集体劳动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0.
今年春节过后,珠三角乃至长三角部分地区再次出现了"民工荒",许多制造业工厂因缺乏劳动力而无法开工,而实际上我国的劳动力仍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这种现象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单个劳动者实施的静态"集体谈判权"的集中表现。在诸多的市场经济国家,集体谈判已经被证明是协调劳资双方关系的最有效手段,所以在我国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如何建立中国特色的集体协商制度并发挥其作用便十分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1.
罗斯琦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6,(7)
本文从美国和德国二十世纪的劳工运动出发,分析两种典型的集体谈判模式之间的关键差异,并试图探讨其历史成因.在战后经济复苏过程中,集体谈判在两国都得以制度化,然而其具体形式和运行效果却大相径庭.本文通过对这两种制度的历史比较,认为最初两国工会都接受了改良主义的产业关系理念,但是在建立“社会契约”过程中德国呈现为社会伙伴关系,而美国则是劳资竞争伙伴关系.从根本上说,特定的历史条件虽然限制了劳工运动的空间,但是两国工会在与国家和雇主的互动中仍然各自有所坚持与退让,而这些选择最终构建了大相径庭的制度.同时,集体谈判制度作为互动的结果,又反过来影响各国长期的产业关系及其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2.
孟泉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6,(20):84-93
中国情境下的集体谈判在出现罢工的情况下,可以成为具有化解与预防罢工功能的工具性博弈机制.本文通过对比D区与G省两个典型案例的分析发现,集体谈判结构变化实际上受到了工人罢工与地方政府政治空间开放双重因素的推动,但同时又受到地方政府管控与工人经济性诉求双重因素的局限.因此,其效果既实现工人工资的增长,也同时将罢工工人自发形成的集体力量嵌入并约束在制度化的轨道上.而工会作为中间的调节组织推动了这种约束的形成.本文认为,谈判结构变化背后的权力关系变化暗示出在地方政府与工会对集体谈判间接或直接的介入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很难发展成为劳资自主形式的集体谈判.然而,工会作为调节组织其有效性将决定这类集体谈判机制再生产出工人的“同意”抑或“反抗”. 相似文献
13.
余敏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7,(1):154-160
我国澳门地区工会传统的维权方式一是提供培训和生活服务,二是在澳门的立法过程中代表劳动者发出自己的声音.随着中国政府对澳门行使主权以来,澳门社会发生巨大变化,工会的维权方式也有了突破.针对澳门地区外地劳工的就业问题,工会采取了限制甚至禁止的态度;为提高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一些新兴工会采取集体行动;而澳门水电工会则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来提高劳动者薪资与退休金.限制外劳的维权策略损害了产业效率,激进的集体行动并不利于产业稳定.个案表明集体谈判是劳资双方有效沟通的渠道,也是产业冲突预防与处理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4.
试论我国的集体合同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集体合同制度是《劳动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在调整日益复杂的劳动关系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现行的集体合同制度存在不少的缺陷,实施得也不够理想,要完善这个制度,必须解决集体谈判权问题,自由组织工会问题和合法的罢工问题。 相似文献
15.
劳动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集体谈判成为解决集体劳资纠纷的主要途径。随着富士康、本田事件的发生,劳资集体谈判越来越成为社会热点,政府和工会正在推动企业与工会之间的工资集体谈判,这也将是劳动法律今后一段时期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16.
王黎黎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7,(11):163-172
劳资沟通成败的决定因素是什么呢?借助国外学者的集体谈判效果评价指标,选取合作主义下的劳资沟通成功案例、多元主义下的劳资沟通成功案例、劳资沟通失败案例,各1例.通过对比分析,认为劳资沟通成败的决定因素是劳动者谈判力、工资集体协议对劳动条件的影响力和政府监管.其中工资集体协议对劳动条件的影响力是首要决定因素.完善劳资沟通的制度保障,可以采取重视工资集体协议的法律地位、完善增强劳动者谈判力的配套制度、细化政府监管规则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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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启动集体谈判的“潜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李琪 《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2)
本文认为,广东本田等企业的罢工行动成为启动集体谈判的机制,可称为潜机制。文章给出了潜机制的定义,分析其特点及带来的成本,描述社会各界做出的反应,认为抑制潜规则需要改革现有的集体协商制度。 相似文献
19.
工资集体协商制内容工资集体协商又称工资谈判、协议工资、集体谈判工资等,尽管表述这一概念的名称不同,但其基本涵义却是一致的,即在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下,通过企业(雇主)与工会(工人)之间的谈判来决定工人工资的一种工资决定方式。从法律上看,它是由工会代表劳动者与雇主就 相似文献
20.
本文针对我国10年来集体合同制度推行困难且效果不佳的现实,分析原因,提出必须在劳动关系理论和实践的几个关键点位上有所突破。主要观点包括大胆承认劳资矛盾是市场经济下劳动关系的基本矛盾;明确和强化全体劳动者在集体合同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实现工会角色的根本性转变;大力推行由行业工会代表企业劳工方进行集体谈判的操作方式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