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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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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2012年开始,互联网金融在理念与实践上得到了迅速发展,这是一场由电商掀起的革命。20138月的互联网金融峰会上中投副总经理谢平将互联网金融发展归纳为六大模式,它们是:第三方支付、P2P贷款模式、供应链金融、众筹模式、互联网整合销售金融产品、互联网货币。本文旨在基于B2C电子商务模式下,在互联网与金融深刻融合的当下,探讨供应链金融如何提供融资服务、其发展的意义与瓶颈及未来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2.
随着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风行,“互联网金融”已经是一个耳熟能详的名词了,它几乎成了金融创新的代名词。市场对其讨论不厌其烦,但换个角度看事情,会有不同的发现。为了清晰表述互联网行业和金融业的竞争和发展,笔者在这里提出“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的概念一一前者代表着以互联网企业为主导向金融领域渗透的概念,后者代表着金融企业利用互联网工具创新的概念。  相似文献   

3.
互联网金融给消费者带来便捷金融服务的同时,在金融消费者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保护方面也存在不足。应当加强互联网金融企业自律机制的建设,发挥好行业协会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利保护体系,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2013年可谓是互联网金融井喷式爆发的一年.无论是互联网金融这一新词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还是余额宝受到央行行长周小川的认可,我们都能感受到决策层对互联网金融开明、宽容的态度.然而,繁华的表面之下,快速发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在既无行业规范标准,又缺少监督管理的情况下,不可避免的存在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没有市场准入规定,运营监管体系不健全,监管主体缺位,配套的法律制度规定跟不上革新速度,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些问题不仅真实的反映了我国互联网金融业的现状,也制约着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未来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相似文献   

5.
《证券导刊》2014,(12):55-55
2013年,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异军突起,互联网巨头纷纷涉足金融领域,抢食互联网金融市场“蛋糕”。随着金融改革的持续深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势头依旧凶猛,余额宝一枝独秀的时代很快过去,  相似文献   

6.
传统金融市场当前整体处于创新不足,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的压抑状态,这为互联网跨界金融留下巨大空间。互联网金融以互联网为平台,打破时空及规模限制,让更多的人以更低成本享受到金融服务。借助互联网金融的开放性、广域性、低成本及草根性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增加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效率是当前经济金融新常态下普惠金融深化发展的重要方向。基于互联网金融视角,未来普惠金融发展还需从国家政策层面,加强征信体系建设、加大互联网产业资金技术投入、鼓励产品创新等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业务迅速发展,规模不断增大,公众参与互联网金融的程度不断加深,互联网金融在给金融消费者带来了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对金融消费者保护提出挑战。如何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权利,成为金融监管者研究的重要方向。本文在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指出互联网金融条件下,金融消费者在维护资金安全、信息安全、信息披露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同时由于监管和法律缺失,一旦消费者权益侵害,后果将更加严重。最后,本文提出为保障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权益的相关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8.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使得当前社会逐渐步入互联网时代。而在互联网时代下所衍生出来的一系列运行模式,其都对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互联网金融是在互联网与金融活动两方面逐渐发展形成的一种特殊金融模式,在该种模式下金融活动的便捷性与信息化程度相对提高。但是,互联网金融视野下金融消费者主体权益也有所变更。且在权益认定上存在一定的难度,这就使得很多消费者权益无法从根本上得到保障。尤其是在我国与互联网金融相关法律制度尚未完善,消费者权益受到较大的威胁。本文通过对金融消费者的界定,并就当前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加以分析,提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将金融消费者与一般消费者加以比较,提出应当如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希望能够为我国互联网金融活动提供一定的秩序保障。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金融是特定历史条件下我国金融发展史上较为特殊的金融业态。KMRW声誉模型、互联网经济学理论、梅特卡夫定律和长尾理论为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现阶段学者们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互联网金融的理论渊源、发展动力、内在属性、发展模式、风险与监管和对金融市场的影响五大方面,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亦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分析的问题,如互联网金融的属性研究、风险测量研究、思维研究、权利异化研究等,对这些问题的厘清将会有助于互联网金融理论研究进展的新突破。  相似文献   

10.
“互联网金融”自去年开始进入我们的眼帘以来,引发的话题和讨论不断。有人断言互联网金融将颠覆传统银行业,有人则称之为“搅局者”。面对这一由技术发展带来的金融领域变化的必然趋势,这些说法都是片面的,甚至带有一定的盲目性。  相似文献   

11.
12.
周帆 《时代金融》2014,(8):69-70
目前市场最普遍定义为互联网金融的有五种模式:P2P模式、阿里模式、第三方支付、网络代销模式和虚拟货币模式,讨论最多的是P2P模式和阿里模式。P2P公司在竞争中分化为平台类、有担保、类理财等三种类型,只有平台类可以被称为真正的互联网金融。阿里模式因其根植于互联网的大数据而被认为是根本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背负了冲击传统金融领域的历史使命,但是受先天不足的背景限制,其对传统金融行业的冲击有限。  相似文献   

13.
对于国内烽烟四起的互联网金融领域,自上个世纪90年代诞生并已经非常成熟的美国互联网金融业颇具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4.
吴朝平 《征信》2015,(2):84-87
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挑战,主要集中于信息安全隐患大、资金安全难保障、消费者维权意识淡薄且维权成本高三方面。为不断加大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需加强信息安全立法,规范准入门槛,在提升风控要求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力量提升市场主体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唤醒消费者维权意识并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  相似文献   

15.
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由于其在信息传递、资金安全、风险补偿和法律保护等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极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而我国对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却存在着消费者自身风险辨识能力差、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披露缺乏监管、互联网金融资金安全和保障体系不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不健全等多方面的缺陷。基于此,本文立足于投资者自身、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安全和保障体系、金融法律法规建设等视角,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相似文献   

16.
卓武扬  彭艺 《西南金融》2014,(12):13-15
互联网金融为广大中小的投资者与融资者提供了新渠道,将闲散资金充分利用起来创造社会财富。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P2B模式,其运营结构、商业模式、融资机制都有相应地创新,能有效地处理资金聚集和分配、信息不对称及风险管理和风险分散等问题,但仍需积极地应对发展过程中仍然存在隐蔽的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17.
本文在梳理分析我国互联网金融业态的基础上,探讨了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特殊性,认为监管缺失导致的便捷性与安全性失衡、开放性与保密性失衡、创新发展与安全保障失衡是导致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侵权问题较多的主要原因,应从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角度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相似文献   

18.
戴东红 《时代金融》2014,(6):31-32,37
从行为主体和参与形式的角度区分界定"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对于理解围绕互联网金融的各种争论及处理好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关系具有现实意义。论文比较了互联网金融与金融互联网在衍生背景、现实定位、资源配置特点、创新内容及监管要求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剖析了二者各自具有的竞争优势;在揭示出互联网金融和金融互联网是竞合与共生的商业生态的基础上,提出二者相互合作、共生共赢的举措思路。  相似文献   

19.
当前,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很多传统的金融业务转向互联网渠道,金融领域原有的格局不断被打破。这其中,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理财产品大举“入侵”传统理财市场,以P2P平台为依托的网贷搅局信贷市场,淘宝基金店、腾讯微信支付、众筹……互联网金融产品以“短、平、快”的方式令人们恍然大悟:原来金融可以这样做!  相似文献   

20.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金融活动从线下向线上迁移,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愈加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本文在描述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分析互联网金融崛起给金融消费者带来的积极影响,以及金融消费者面临的主要风险和问题,并提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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