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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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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林权流转监管的必要性与政府角色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权流转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林权流转过程中一些问题逐渐显现,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政府是林权流转监管制度的最重要供给者,也是林权流转监管机制的构造者。在监管制度的制订过程中,监管环节的设置是核心。  相似文献   

2.
广东集体林权流转现状、问题及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集体林权流转直接关系到资源优化配置、农民增收、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通过对广东集体林权改革试点中集体林权流转现状的剖析,总结出广东集体林权流转的特点,包括历史遗留流转问题基本得以解决、流转程序得到逐步规范、流转发生率较高、流转价格逐步提高等等,并分析出目前存在的缺乏评估、林权抵押贷款创新不足等诸多问题,进而提出完善集体林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3.
关于完善林权法律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考察林权一词在党和政府文件中的使用情况,可以看出林权的内容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不断丰富,但是林权的内涵和外延却始终没有一个准确的法律界定,这种状况妨碍了林权的流转,影响了林业改革的深入,通过对现行法律制度中有关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林地承包经营权等制度设定方面问题的分析,表明当前亟需通过法律明确林权权利性质及其内容、完善林权权利的登记和保护制度,保障林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4.
林权流转在各地早已存在,但由于制度建设和操作规范等原因,仍存在许多亟待规范完善的方面。本研究从建阳市林权流转管理的发展现状入手,分析了林权流转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立足于完善林权流转管理的制度体系,提出了进一步规范林权流转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运用演化博弈方法对集体林权流转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博弈关系进行分析的结果表明:林业中间人运作成本、林农的法律意识以及来自政府的监管等因素直接影响林业中间人与林权资产评估机构诚信行为的选择,进而决定集体林权流转市场形态在初级阶段的演化方向。基于此,提出严控林业公职人员市场禁入、优化林权评估委托制度及林区普法工作、构建林权社会化服务平台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陈念东  刘祖军 《林业经济问题》2012,32(5):392-396,411
新一轮林权改革的制度绩效并未形成流转的强烈预期,集体林权流转的弱市场化特征明显。结合交易成本与流转行为形成机理发现,交易成本高低对林权市场流转效率的影响显著。林改后,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信息成本、契约成本、履约监督成本、违约追偿成本等林权交易费用不降反升,导致林权的弱市场化流转困境。政府应明确职能定位,完善法规制度建设,构建信息共享平台,以降低林权交易成本,缓解林权流转弱市场化困境。  相似文献   

7.
《林业经济》2012,(5):19
当前,随着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逐步完成,集体林权流转呈现快速发展趋势,林权流转过程中相关问题也逐渐显现,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进一步完善林权流转制度,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的管理和服务,探索林权流转监管制度建设,维护林权流转各方的合法权  相似文献   

8.
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林权流转制度   总被引:19,自引:4,他引:15  
通过对林权流转含义的辨析和法律政策依据的分析,研究了林权流转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中国林权流转存在法律依据不明确,林业资产评估手段落后,中介组织不发达等问题。因此,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要求制定相关法规,为林权流转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促进林业资产评估,培植林权流转中介组织,同时实行政府的适度引导,以促进林权流转规范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9.
农地流转"三权分置"理论以"明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合理内核传达出"坚持土地集体所有、保障农民根本权益、活化土地资源利用"的正确理念,为农地流转法律瓶颈之解决提供了重大参考。其关于农地产权的制度架构本身没有问题,但逻辑用语却存在法理障碍,在法律上难以清楚表达。传统典权制度可在保持基本制度架构的同时,借由理念指导为"三权分置"提供法律范畴的外观依附。典权"有买卖之实而无买卖之名"的制度功能使其作为一种切实可行的制度构建模式,既能够解决公有制条件下私权主体进入土地市场的难题,又能够让农民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基础上更好地获得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的权利,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可借助于典权实现其制度架构。  相似文献   

10.
利用2007~2012年浙江省342宗林权流转数据,运用全对数线性回归模型研究木材市场价格、林分质量等关键因素对林权流转价格的影响。结果表明:木材市场价格、单位面积蓄积量和流转面积是影响流转价格的关键因素,而区域虚拟变量、便利程度虚拟变量及其交叉虚拟变量也对林权流转价格产生了不同程度的显著影响;流转期限对流转价格的影响不显著,林地价值在林权流转中没有得到体现。因此,建议确保经营主体的林权并加强森林抚育林区道路建设与改善的政策扶持。  相似文献   

11.
魏远竹  张春霞  林玲 《林业经济问题》2006,26(6):495-499,569
产权问题是我国林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我国的非公有制林业目前在林地和林木的产权上还受到一些限制,从而导致非公有制林业经营主体本应享有的山林产权变得不完整,并由此引发了其他一系列问题。为此,必须改革林木的限额采伐制度和收购及运输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山林产权流转制度,以期消除山林产权受限问题,从而促进我国非公有制林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2.
我国集体林产权内容的法律界定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重新界定产权是我国历次集体林产权改革的主题,其对集体林业和社区经济发展的危害已是不争的事实。而我国现行集体林产权法律制度的缺陷是这一现象产生的制度性根源之一。文章从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实践出发,运用产权经济学与法学相关理论,从界定原则、所有权、用益物权三方面阐述我国集体林产权内容,以期为集体林产权制度立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法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济发展功能和社会保障功能如何协调统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能否彻底物权化的关键,2007年3月出台的《物权法》对此进行了尝试,然而遗憾的是物权法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物权化却不是那么彻底。本文从物权法理论的角度出发,指出了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了问题存在的根源所在,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4.
森林生态建设与产权制度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分析我国森林资源产权的变革对林业生产性质和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巨大影响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森林资源产权制度与森林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针对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产权结构的管理,提出了森林生态保护与资源产权结构的新模式。  相似文献   

15.
渔业权制度与渔民权益保护   总被引:2,自引:2,他引:2  
渔业权是渔民的固有权益,渔业权的明晰需要渔业权制度建设的保障.渔业权的产权明晰是渔民能够正常流转渔业权的前提,也是渔民合理取得渔业权流转利益补偿和参与渔业权流转增值收益分配的基础.只要明晰了渔民的渔业权,解决了渔业权流转的公平机制问题,就可以对渔民进行渔业权流转的利益补偿和收益分配,保护渔民权益.  相似文献   

16.
江苏省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权属关系之研究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沈文星  赵元刚 《林业经济问题》2001,21(6):333-336,663
江苏地处长江下游 ,是一个“一山二水七分田”的平原农业省 ,按人口和经济实力在全国是一个大省 ,但土地面积和资源状况在全国是一个小省 ,特别是森林资源相对匮乏 ,林地面积有限。在人多地少 ,森林覆盖率低 ,生态环境脆弱的情况下 ,如何加快林业建设 ,使林业生产与江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就显得十分重要。经过多年的努力 ,江苏省林业取得了长足进展 ,“八五”期间基本上实现平原绿化。林业作为生态环境的主体 ,其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日益明显 ,在发挥这两大效益的同时 ,林业已经成为江苏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通过对江苏省林业的实地调查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从产权权属法律规定的角度 ,阐明了进一步深化江苏林业产权制度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17.
研究目的:研究小城镇可持续发展下的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研究方法:文献资料法和归纳推理分析法。研究结果:在梳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中有关小城镇土地产权内容的基础上,剖析了小城镇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及负面效应,提出了小城镇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基本目标和思路,从制度政策评估的角度考察了小城镇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和改革设想对小城镇发展的影响。研究结论: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不仅对小城镇土地利用直接产生影响,而且对小城镇发展的市场建设、产业发展、农民就业、政府管理方式转变等方面带来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8.
我国森林资源物权法律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4,自引:3,他引:1  
在分析森林资源物权有着不同于传统民事物权特性的基础上,对现行森林资源物权法律制度存在的主体虚化、物权变动随意性大、权能残缺等现状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完善建议。主张建立森林资源分类管理法律制度,对公益林实行生态效益补偿法律制度,对经济林则实行自由交易法律制度和采伐申报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9.
林权改革30年回顾——集体林权改革研究之二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质是实现林业财产权利的平民性,这一改革从20世纪80年代的林业"三定"开始,经过艰难的探索而未能取得突破。2003年由福建率先进行的新一轮林改,完成了从"承包"到"均山分林"的历史性跨越,使广大林农成为林业财产权利的主体,林业财产成为广大普通林农生存之基和发展之本,从而实现了林改的突破。  相似文献   

20.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与微观经济学相关理论分析了中国集体林权制度存在交易成本极高、"搭便车"行为、"败德"行为、"少数派"侵占"多数派"利益、不能满足林农个体偏好多样性等经济缺陷,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能够克服上述经济缺陷,具有对林业经营主体进行激励与约束、将林业负外部性内在化、改变林业资源配置方式和提高配置效率等经济功能,并提出了实现其经济功能的途径:通过完善林权的排他性、可分割性、可转让性和安全性使林农拥有真正的私人产权;同时取消对商品林的采伐限额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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