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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自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859号文件)以来,钢铁行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进程不断加快,有一大批辅业单位改制成为产权多元化、混合所有制的独立经济实体。体制的改变必将带来企业理念、发展战略的重大变化。企业文化做为企业的灵魂,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在改制企业的生存、发展中十分重要和必要。提高企业凝聚力是改制企业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企业改制分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性工程,是国企改…  相似文献   

2.
由国务院国资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四部门联合召开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改制分流经验交流会”日前在京举行。会议旨在总结交流各地及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的经验,研究完善有关政策。使改革更加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国务院副总理黄菊对此次会议和主辅分离工作专门做出重要批示。本期刊登了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的讲话,供有关人士决策参考。  相似文献   

3.
王绍霞 《铁道财会》2004,(Z5):28-31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重大举措和必经之路,随着医疗卫生、学校教育等社会职能辅业单位从主业分离移交政府管理工作的基本完成.对由铁路局投资设立的多经企业和为主业提供服务的房建、生活等辅业单位进行改制的工作正在全面展开.本文拟结合路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践,对铁路辅业企业改制过程中组织开展资产评估工作的有关问题进行一些思考。  相似文献   

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现就原国家经贸委等8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下简称859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国有控股企业的界定标准。859号文件规定  相似文献   

5.
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是国家2002年底出台的政策,至今已运行了四年。为了扶持辅业改制后的企业,国家、地方给予了一些税费优惠政策,这为改制后的企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创造了一定条件。本文将结合具体案例对辅业改制分流减免税费政策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6.
由质量决定     
近日,一些与企业有关的新闻,潜台词都不约而同地聚焦在了“质量”上。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项推进国企改革的重大举措,准备在近期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这是我国国有企业  相似文献   

7.
2003年以来,国有大中型企业按照《国家经贸委8部门<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的要求,开始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其实质是利用国有大中型企业非主业  相似文献   

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财政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各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输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现就原国家经贸委等八部门《印发〈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以下简称859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9.
宝钢集团苏州冶金机械厂是一个有45年历史的冶金机械制造厂,是一个集冶炼、铸造、热处理、机加工等于一身的综合类机械加工企业,且职工医院、招待所、运输部等辅助部门门类齐全。根据集团公司要求,2004年,苏冶要完成三个单元的改制任务。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三家单位均已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三个辅体单元改制成功,为工厂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开了一个好头,迈出坚实的第一步,我们从中深深地体会到,思想政治  相似文献   

10.
聂朝云 《铁道财会》2004,(Z5):21-23
实施国有铁路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是加快国有铁路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举措,也是实现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以学校、医院为主要代表的后勤服务部门从国铁企业分离并移交社会、政府的工程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以多元企业为代表的辅业改制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与前者相比,多元企业  相似文献   

11.
一、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的税收政策 为了解决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2002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国务院有关部门参与研究制定扶持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各项政策,这就是后来下发的中发12号文件。在中发12号文件制定过程中,原国家经贸委提出,从2000年起,一些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试行带资分流的改革,这一改革以精干壮大主业、放开搞活辅业、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在做强、做大企业主体业务的基础上,解决好企业富余人员的就业问题,它不是把企业的富余人员推向社会,而是由国有企业拿出一部分资产,通过兴办经济实体,解决本企业富余人员的就业问题。为了支持这一改革,原国家经贸委提出建议对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本企  相似文献   

12.
2003年7月,按照河北省《河北省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细则》和《关于省属15户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滦集团公司以此为依据,逐步推进辅业改制工作.  相似文献   

13.
原国家经贸委等8部委联合下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从政策上优惠扶持、鼓励国有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利用“三类资产”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其实质在于改制分流。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广泛涉及产权制度改革,国有资产清查、评估、界定,国有资本变动及财务处理,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及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债权、债务及土地处理等多个部门、多个领域的若干个政策,是一个系统的政策体系。如何掌握好政策、运用好政策以及如何规范操作,直接关系到改制分流的贯彻落实。为此,“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高级研修班”课题组根据专家顾问的讲课和课题组研究成果撰写了“解读主辅分离政策、掌握改制分流要点”系列文章,抛砖引玉,供大家参考。  相似文献   

14.
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目前,在某些企业辅业改制完成后国有股权的管理存在缺位问题,该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国有股权的管理问题是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企业急需研究的新课题,也是一个非常紧迫的现实问题.本文就如何对改制企业中国有股权的管理做一探讨.  相似文献   

15.
2003年以来,首钢依据国家、北京市的有关政策,积极稳妥地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首钢列入市国资委改制计划的共有108家单位,到2008年底,首钢累计完成94家企业改制,涉及职工和离退休人员5.8万人,国有净资产23亿元,支付改制成本费用43亿元;另有14家单位通过合资、合作、  相似文献   

16.
近日,国务院国资委产权局印发了《关于委托中央企业对部分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项目进行资产评估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1)对中央企业经我委批准进行主辅分离辅业改制项目中,按有关规定应报我委备案的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的资产评估项目,分限额专项委托中央企业办理相关备案工作。其中,属于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中央企业负责办理资产总额账面值在500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的  相似文献   

1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协助做好中央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实施方案的审核备案工作按照《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  相似文献   

18.
本文以某国有集团辅业改制企业为例,剖析了改制企业在完成改制后发展过程中面临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辅业改制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思路。  相似文献   

19.
《企业管理(北京)》2004,(9):107-107
本刊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不久前出台意见,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减员时要多分流、少失业,力争实现富余人员从“岗位”至“岗位”的转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办法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各地要结合实际,在企业减员时不是把富余人员推向社会不管,而是以辅业改制、兴办实体等方式安置好职工,避免出现大规模的失业。对暂不具备主辅分离条件的企业,要引导其挖掘内部潜力,做好本企业富余人员的分流工作。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国资委共审批核复了31家中央企业的…  相似文献   

20.
随着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进一步推进,改制后企业社会职能的剥离工作仍相对滞后,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推进形成一定的阻力,并对改制后企业的发展不利。可通过改制分离、划转分离、退出分离等方式对非经营性资产中辅业的剥离;加快离退休人员的剥离,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将改制后企业宿舍区纳入社区进行社会化管理;充分利用产权持有机构对资本进行管理运作,促进社会职能的剥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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