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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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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在融资租赁公司业务中占有较大比重。“营改增”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纳入了税改范围,实行差额征税。同时,在会计处理上租赁双方应在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基础上,根据税法的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  相似文献   

2.
融资性售后回租在目前得到越来越多的高校运用,但《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对其会计处理的规定却是空白。本文通过分析高校融资性售后回租会计处理需解决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新的会计处理方法,并结合具体的会计业务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3.
营改增推行之初,融资租赁业税负出现了不减反增的现象。所幸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3年年底先后发布了财税[2013]106号文、财税[2013]121号文,这两个新政像及时雨,对售后回租带来重大利好,但同时尚存在一些不足。本文试图逐项比较营改增新旧政策中关于售后回租的条款,并对其利弊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4.
在实务中,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需结合相关交易安排的经济实质进行判断。对处于在建状态的售后回租标的,且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售价的情况,根据租赁准则及相关准则讲解中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存在困难,需基于对构成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交易的经济实质的分析,确定会计处理方案。  相似文献   

5.
潘虹 《财会月刊》2014,(6):56-57
在实务中,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需结合相关交易安排的经济实质进行判断。对处于在建状态的售后回租标的,且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售价的情况,根据租赁准则及相关准则讲解中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存在困难,需基于对构成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交易的经济实质的分析,确定会计处理方案。  相似文献   

6.
2010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本文介绍了该公告的基本内容,分析了其对相关企业的涉税影响,同时对承租方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7.
2010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行为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本文介绍了该公告的基本内容,分析了其对相关企业的涉税影响,同时对承租方的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进行了阐述。  相似文献   

8.
售后回购是指销售商品的同时,销售方同意日后重新买回所售商品的销售方式。售后回租是指销售方将一项自制或外购的资产(通常指固定资产)出售后,又将该项资产从买方租回的形式。这两种方式,都是先通过出售将固定资本(或资产)转化为货币资本、资金,获得了所需的资金;后又通过回购或回租方式取得了对资产使用权,从本质上讲,都属于融资交易行为。  相似文献   

9.
通过解析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交易结构,以承租方的视角逐步剖析了售后回租在融资管理、优化资本结构、税收筹划等方面的财税效应,最后举例阐述售后回租各业务阶段的会计处理方法。  相似文献   

10.
一、“营改增”前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的税务处理 售后回租交易是指承租人将资产出售后再从出租人租回的交易。在形成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交易下,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报酬和风险都没有转移,都属于承租人,并且售后回租交易的租金与资产的售价往往是一块谈判的,因此售后回租视为一项交易,其实质是承租人以企业资产的担保而从出租方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行为。  相似文献   

11.
2018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新的租赁准则,其中售后回租交易的会计处理也发生相应变化.文章在分析准则变化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融资性售后回租出租人会计处理,并通过具体案例对涉及到的税会差异进行调整,以期丰富新租赁准则的理论及实践研究.  相似文献   

12.
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很多企业在经营管理上采取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解决对资金的需求。通过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的方式进行融资可以降低融资成本,缓解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促进企业扩大再生产。本文通过介绍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情况,总结分析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需要考虑的因素,并对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进行阐述,期望对此项业务的开展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13.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财税[2013]37号文件对售后回租业务应税销售额确定未作具体规定,导致纳税人税负远高于"营改增"前营业税负,为弥补这一缺陷,财税[2013]106号文件对售后回租业务作了详细规定。本文首先解读售后回租业务相关文件,以差额计征原则分析、理解应税销售额和相关扣除项目的确定,然后提出确定应税销售额具体方法的设想,最后进行案例解析。  相似文献   

14.
李勇 《财会月刊》2014,(7):52-54
融资性售后回租作为一种融资性质的租赁,其在财税处理上有别于其他融资租赁。本文通过对出租方增值税应税收入进行解读,对租赁准则中出租方利息总额(未确认融资收益)、内含利率的确定提出改进。  相似文献   

15.
融资性售后回租作为一种融资性质的租赁,其在财税处理上有别于其他融资租赁。本文通过对出租方增值税应税收入进行解读,对租赁准则中出租方利息总额(未确认融资收益)、内含利率的确定提出改进。  相似文献   

16.
售后回租交易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租赁业务,也称为反回租赁,是指承租人缺乏资金时为改善财务状况或为享受租税收益,而将自有资产售于租赁公司,然后又签约租回的交易,与直接租赁业务相比,售后回租多了一套出售设备的手续,在会计处理上承租人售出资产的损益应记入“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账户,在以后各期中进行递延。售后回租交易也会形成售后经营租赁和售后融资租赁两种形式,现本文就两种形式介绍如下:一、售后租回形成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例:2001年1月1日A公司将全新的生产线按照1200000元的价格售给B公司,该生产线的…  相似文献   

17.
银行售后回租保理组合业务形式上是以企业资产售后回租作为业务背景,以企业待用的银行授信额度为前提,以租赁公司应收租金债权质押转让为要件的信贷业务活动,实质上是银行依据企业待用授信额度借道租赁公司为企业实现放款的模式.本文介绍了售后回租保理组合业务的基本运作流程,提出了银行售后回租保理组合业务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18.
本文通过案例对营改增前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应纳税额进行测算比较,探讨营改增后有形动产融资租赁税收政策的若干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以期促进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9.
康均 《财会通讯》2001,(9):34-36
售后租回有时也译为售后回租,是租赁交易的一种。所谓售后租回交易,是指卖主将一项 资产出售后又将这项资产租赁回来的交易。在售后租回交易中,租赁付款和售价通常是相互关联的。因为它们是以一揽子方式进行谈判的。交易双方都以双重身份出现,即一方为出售人与承租人;另一为购买人与出租人。由于卖主在将资产出售后又将这同一资产租赁回来,出售的目的是利用资产购买者的资金,从本质上讲,这项交易是一项融资行为,因此在该项交易发生时,不应确认损益,而应在出售时将利润予以递延,并在未来的期间内予以确认。  相似文献   

20.
售后回租交易可能涉及销售、租赁、融资等不同形式的交易实质,现行会计准则对售后回租没有形成统一的处理原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2016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IFRS 16号,确定了基于使用权转移的售后回租会计处理原则,简化并改进了售后回租会计处理方法。文章结合具体实例分析新旧租赁准则制度下售后回租会计处理的差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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