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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Z1)
近日,哈尔滨市的罗先生和朋友到先锋路的一家酒店吃饭。点完菜后,罗先生突然想起自己车里有几瓶新出的本地白酒,很有特色,就下楼拿了一瓶上来。酒店的服务员看见后进行制止:“我们酒店不让自带酒水。”罗先生非要喝,与服务员争执起来,被朋友劝下。最后,罗先生一行人没喝成自带的酒,勉强喝了一些啤酒,感觉十分不爽。“我不是图便宜,酒店的做法让人感觉不舒服。我以前在这里吃过很多次饭,从没带过酒。这是明显‘霸王条款’,剥夺了我的选择权。”罗先生说。最近一段时间,哈尔滨市消费者协会多次接到对“禁止自带酒水”的举报或投诉,社会各界也围绕这个规定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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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7月23日报道了一宗涉及房地产经纪业务的法律纠纷:
2009年3月,罗先生陆续找了包括AB置业公司在内的多家二手房中介公司看了某楼盘的好几套房子.某天,AB置业的陈小姐带罗先生看了三四套某楼盘的房子,罗先生想看看这些房子晚上吵不吵,当天晚上看房子的时候,陈小姐要罗先生给她签个字,说明她带罗先生看过房子了,她好跟公司交差.罗先生当时也没有多想,就在中介服务确认书上签下自己名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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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瓶酒出厂后,经过销售商、酒店的层层加价,进到消费者嘴中,能达到300%以上的加价率。"记者暗访市内不让自带酒水的酒店后,一位洒水经销商向记者揭开了其中的奥秘。王先生以其代理的某品牌白酒为例,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这种酒出厂价38.5元,他们以80元向外批发,到酒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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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16)
最近,河南省安阳市消费者反映当地一些酒店按照安阳市餐饮商会通知,以店堂告示的形式,对自带酒水的顾客自定收费标准,其内容主要是:“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按安阳市餐饮商会通知,从10月16日起,凡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酒店售价的35%为开瓶服务费。对酒店未销售的酒水,收费标准如下:白酒50元/瓶、啤酒5元/瓶、饮料5元/瓶、色酒30元/瓶、洋酒300元/瓶。注:自带酒水引起的健康问题,酒店概不负责;酒店保留选择顾客的权利;解释归安阳市餐饮商会。”对于安阳市餐饮商会的上述做法,中国消费者协会认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安阳市餐饮商会的做法假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名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本身即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违背。2.饭店、酒店对餐饮服务价格具有自主定价权力,但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餐饮修理业价格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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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3日,肖某与几个朋友到一家酒店就餐:中途因有急事离开,肖某将随身携带的装有8200元现金和一只手机的小提包遗忘在酒店餐厅内。后酒店服务员季某整理餐厅时,发现了此小提包。季某心为所动,将其中的8200元现金藏到自己的宿舍内,把提包丢到酒店的卫生问内。当晚11时左右,肖某发现提包丢失,立即到酒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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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4,(5):11-11
咨询:我叫刘志忠,在一家建筑公司打工,前几天,我与几位外来工友到饭店吃饭,要了几个菜后,便打开从家乡带来的米酒畅饮,这时,饭店的服务员走过来对我们说:“我们饭店是谢绝客人自带酒水的,如果自带酒水,我们将按每瓶30元收取开瓶费。今天你们自带了两瓶米酒,要交60元的开瓶费。”我们从来没有听说过,喝自己带的酒,还要向饭店交钱,于是就和服务员争执起来。但到最后,我们还是无可奈何地向饭店交了60元的所谓开瓶费。对这件事我们很是气愤,饭店为什么要收取开瓶费,况且他们没有提前告诉我们,他们这种行为是不是属于消费欺诈?我们将如何解决这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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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华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1,(11):38
喝酒发财日本商人的赚钱术令世人称道.商人小林一郎在法国一家饭店陪几位同事就餐时,发现酒单上有1893年生产的拉菲特·罗特希尔德牌的葡萄酒.当一瓶价格为910法郎的这种百年陈酒放到餐桌上时,这位日本商人热情地对服务员说:"小姐,我欣赏这瓶古酒,想带一瓶回去作个纪念,怎样?"他要求服务员不要起掉瓶盖.数月后,在东京举行的一次世界名酒大拍卖市场上,标有1893年的百年陈酒独占鳌头,以3.9万法郎的高价顺利成交.这位日本商人在短短数月内,就以高于购价42倍以上的价格赚取了一笔可观的财富.后来,法国的这家饭店就把这些名贵老酒从酒单上划去了.并规定凡来饭店就餐饮酒者,不许将酒带出饭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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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长坤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7,(3):54-54
【案例简介】
张某受聘为A酒店的服务员,一日酒店另一服务员李某不慎将一桶油洒到地上,十几分钟后张某端菜路经此地时滑倒,将脚踝部扭伤,膝盖摔成粉碎性骨折,共花去人民币2万余元。张某要求酒店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酒店以张某只来酒店工作19天,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且致使张某摔伤的原因在于李某的不小心,主张应由李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拒绝承担责任。[第一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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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2,(4):12
2012年3月28日,有消费者爆料,称其3月27日晚上,在十堰市凯旋大道某酒店就餐时,喝的今贝花生奶竟然喝出了卫生纸,恶心的饭也没吃成.
市民尚先生说,起初他以为那是牛奶里的沉淀物,并没有在意.但是喝了之后却发现有异物塞在牙齿上了,掏出来一看,感觉疑似是卫生纸.于是现场拿出卫生纸用牛奶浸泡测试,结果与塞在牙齿上异物一致.事情发生后,酒店表示同意给尚先生的就餐费用予以优惠,但要求将饮料及异物留下.尚先生予以了拒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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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13)
饭店算错帐吃一顿赔一顿家住白沙大道的南宁市居民孙先生与几位朋友一起到市区一家酒店就餐。餐后付费时,孙先生查看了一眼就餐账单。这一看,让他吃惊不少:原本200多元的餐费,酒店竟然算了400多元!“怎么这么多?”孙先生质问道。细对账单发现,原来,酒店“额外”加了许多菜。他当即提出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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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报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4,(2):13-13
某大型饭店原副总经理,揭露了餐饮业内部一些鲜为人知的宰客内幕。在一些大饭店每当客人离开后,服务员会把客人没有喝完的瓶中残酒收集起来,上交饭店仓库。仓库保管员再按品牌归类,累积到一定量的时候,就找来一个个相对应品牌的空酒瓶,用注射器将残酒全部吸入后,再注射到空酒瓶中。一个月下来,各种“二次包装的名酒”合计大约都有10瓶左右。这些残酒由服务员在客人不注意时,当原装酒卖给客人。饭店服务员每次给客人倒饮料,一般都不会“瓶中见底”,尤其是纸质盒装饮料,盒中残留更为严重。12盒酸奶的残留可倒出两盒多,据说每盒能在销售商那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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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刚刚有了可爱的宝宝,但由于妻子没奶,宝宝只能吃奶粉。2012年11月,郭先生在内蒙古乌海市海区一奥林超市购买了6桶瓶蒙牛乳业生产的"欧世蒙牛"金装佳智1段婴幼儿奶粉。然而据郭先生描述,宝宝只喝了一天奶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