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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8 毫秒
1.
关键词:汽车三包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月15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km,以先到者为准。这个规定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按照规定,家用汽车产品的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km,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行驶里程3000km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  相似文献   

2.
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七条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相似文献   

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简称三包)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是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家用汽车产品经营者做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严于本规定的三包责任承诺;承诺一经作出,应当依法履行.  相似文献   

4.
新近由国家发布的有关文件,对部分商品实施三包时间上有如下规定。(1)“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2)“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门)“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等修的时间,…  相似文献   

5.
2013年10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主要为家用汽车修理、更换、退货等责任的落实提供了必要的法律依据。本文从汽车三包政策形成的始终及其主要内容入手,探究了汽车三包政策的实施存在的困难、政策对汽车消费的影响以及解决汽车包政策实施困难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6.
国家质检总局2013年1月15日公布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该项规定即俗称的汽车三包政策。对于消费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值得振奋的消息。  相似文献   

7.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对部分商品实施三包在时间上有如下规定一、“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二、“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三、“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有效...  相似文献   

8.
距离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实施还有一个月时间,近日《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等186项国标被批准,使"汽车三包"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日前,有媒体走访了北京多家经销商,大部分经销商表示,"汽车三包"政策只是很美的愿景,实际上却行不通,退还车在他们看来是不可能的事。"汽车三包"退车概率微乎其微不久前,国家质检总局召集  相似文献   

9.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并确定将从201 3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消费者们期盼已久的汽车"三包"政策终于出台.新规定明确了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同时明确了生产者、销售者和修理者的义务.它的面世不仅获得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更将推动整个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汽车进入千家万户,汽车售后服务成为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并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配合该规章的顺利实施,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制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与三包凭证》国家标准,并于10月1日起与"汽车三包规定"同步实施。该标准和  相似文献   

11.
历经10余年的呼吁和期盼,从2004年开始征求意见,备受社会关注的"汽车三包规定"终于开始实施。今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实施后,国内家用汽车用户都能享受到汽车"三包"服务。对此,普通消费者、汽车经销商和生产商持什么态度?新规实施会对汽车消费市场产生怎样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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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对部分商品实施三包在时间上有如下规定 一、“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二、“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相似文献   

13.
2013年1月15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正式公布,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经过长达12年的反复讨论和修订,汽车"三包"规定终于尘埃落定.与"三包"规定配套的《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标准已进入送审阶段,很快就会出台.另外还会出台一些其他的配套性文件.如果说汽车召回制度的建立实施对保证汽车使用安全,维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发挥积极作用的话,那么"三包"规定的发布将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这一层面做进一步的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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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折旧率-按《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  相似文献   

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信息备案和公开制度,规范家用汽车产品三包责任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以下简称"专家")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制定汽车三包信息和专家管理规范,并进行监督管理;省级质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汽车三包争议处理信息和专家管理工作;地方各级质监部门应对争议处理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并向上级质监部门报送争议处理信息和专家使用情况. 第三条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组织建设汽车产品三包信息系统和汽车三包专家管理系统,承担有关信息备案和信息分析工作;协助省级质监部门建立专家库,承担全国专家库的管理、技术交流与师资培训等汽车三包日常工作.  相似文献   

16.
刘宝华 《经营者》2013,(2):142-145,17
国家汽车三包政策出台,厂商自信,经销商担忧,种种问题会不会让三包像电动车规划一样成为纸面上的规定?酝酿了12年之久的汽车三包终于横空出世。2013年1月15日,中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第150号令,称《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俗称汽车三包)已于2012年6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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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等有关部门1995年联合发布并实施的《部门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4条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商店认为给消费者换了货就不再承担“三包”责任,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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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等有关部门1995年联合发布并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4条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商店认为消费者换了货就不再承担“三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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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对搁置近7年的汽车"三包"规定公开征集意见,举行了立法听证会。近期质检总局公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记者对比发现,此次意见稿将消费者权益扩大了,将生产商义务提到比销售商更显著位置。  相似文献   

20.
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消费者由于不太了解商品实施“三包”的有关时间规定,往往无意中错过了最佳的交涉时机,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部分商品实施“三包”在时间上有如下规定: 一、“7日”的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选择退货、挽货或修理。 二.“15日”的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三包”有效期的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国家公布的第一批实施“三包”的18种商吕中,门彩申、黑白电观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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