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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周转 《糖烟酒周刊》2007,(32):118-119
企业在锁定漂移的核心消费者之后.会利用各种各样的活动,跟核心消费者面对面地沟通与交流,通过与核心消费者零距离接触以及直接“对话”,让消费者心甘情愿地购买产品,从而让核心消费者真正“心动”。[第一段]  相似文献   

2.
《糖烟酒周刊》2007,(38):17
不久前,重温赵本山与范伟合作演出的幽默小品《卖拐》,赵本山忽悠、引导范伟。让范伟一步一步地掉进坑里,到最后范伟竟然相信自己就是一个瘸子。到底是赵本山说服了范伟,还是范伟说服了自己?在感叹小品堪称营销经典案例的同时,也让我开始思考一个问题:在消费者做出购买决策的过程中,到底是谁说服了消费者,或者说到底是谁营销了消费者?  相似文献   

3.
做品牌推广20多年时间,我最大的感悟就是要倾听消费者的声音,任何产品、品牌、营销都要以消费者为核心。作为跨国公司的本土管理者,我很庆幸自己与本土的消费者有共同的文化背景,在与消费者沟通的时候更容易激发共鸣,从而更能深刻洞察消费者的需求。  相似文献   

4.
柴俊 《糖烟酒周刊》2006,(36):14-18
白酒业的营销最初发轫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广告大战,一轮广告轰炸后,整个行业突然归于沉寂。之后,小糊涂仙、口子窖在酒店终端崛起。让白酒营销人眼前一壳,于是乎终端制胜、及至更为成熟的“盘中盘”理论应运而生。然而,最近几年形势发生急剧变化,自带酒水出现、终端费用攀升、烟酒店盛行、关系营销泛滥。这些新现象、新势力从各方面削弱了酒店终端的力量,尤其是自带酒水现象从外部严重削弱了酒店终端的带动作用。 新的形势下,到底该怎么做?这是最近几年营销总监们苦恼的焦点。曾经的核心渠道——酒店还能发挥多大作用?自带酒水到底有多大比例,自带来源都有哪些?烟酒店到底怎么操作……这些疑问事关营销资源的分配。与此同时,各种理论也纷纷出笼。事实上,我们不得不承认,现阶段还是“迷惘的阶段”。终端之后到底该怎么办,我们还没有找到让人信服的答案,我们还处在“拨云见日”的期待中。 本文从渠道和消费者角度出发,希望从这两者的关系中理出一争线索来,也算是为“拨云见日”所做的贡献![编者按]  相似文献   

5.
<正>北京市百货大楼是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骨干企业.43年来,以“一团火”的服务奉献精神满足顾客需要,赢得消费者的高度信赖.近年来,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商业零售普遍下滑的不利情况下,百货大楼坚持优良传统,坚决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做护权的卫士,当消费者的挚友,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维护企业的利益有机的统一起来,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心全意维护消费者权益,在工业企业与消费者之间架起了桥梁.北京市百货大楼曾先后获得全国优秀企业管理奖——金马奖,全国执行《消法》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几年被消协认证为消费者满意单位和消费者协会先进监督站,荣获《中国消费者报》1995年至1997年售后服务先进单位三连冠,国家工商局、中国消费者协会授予诚信单位称号,在社会公众面前有着良好的形象.1998年接待消费者投拆近百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9万元.  相似文献   

6.
刘海成 《商场现代化》2006,(6S):262-263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以及经营者营销手段的日益纷繁复杂,消费者正越来越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然而,我国的消法对“消费者”这一基本概念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进而使得现实生活中许多关于消费者认定方面的问题不能得到较好地解决。  相似文献   

7.
消费者洞察是营销的原点。任何广告和营销活动都需要围绕这个原点,它是营销者制定营销目标和战略决策的根本落脚点,离开了这个原点,就像船只在海上迷失了方向,在错误的方向上渐行渐远。正如联合利华首席营销官兼传播官基斯·威德所说:“新时代的营销已不再只是涉及传播的功能性利益,营销必须涵盖关于品牌角色的更广泛含义。我们必须更深入地了解消费者,必须了解他们在真实生活中的具体需求,并专注于如何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服务。”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多变的传播环境,洞察消费者的消费方式、群体特征、消费态势和消费者对广告的需求成为开启营销创新之门的一把“金钥匙”。那么,在当前环境下,该如何认识消费者呢?  相似文献   

8.
张亮 《成功营销》2011,(1):30-30
“成功的在线品牌营销活动需要满足两大条件:一个是品牌的有效传递,一个是让消费者感受到活动的乐趣并参与转发,但这两点实际上是一对矛盾体。”好耶广告网络媒介计划副总监张亮先生在接受本刊记者专访时说,而解决这一矛盾最好的办法,在于以消费者需求为核心,首先做到让“消费者满意”。  相似文献   

9.
依法履行职责 保护消费者权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发布施行黎晓宽,肖学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对消费者权益争议的申诉案...  相似文献   

10.
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主体,其合法权益理应受到保护,而《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即包含“维护消费者权益”。2022年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第六十条第二款,新增了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该公益诉讼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有何不同?本文从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系出发,论证了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可以维护消费者权益,进而将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界定为消费者协会和检察院,得出以垄断行为是否直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标准来划定反垄断民事公益诉讼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界限。  相似文献   

11.
《广告大观》2008,(8):85-86
广告主想要实实在在的销售增长,消费者的心思却越来越难琢磨,注意力如此重要又如此稀缺,如何把消费者注意力变成看得见的销售业绩?借着“央视十佳广告代理公司”系列报道的机会,我们得以进一步探询星传这样一家以“消费者感染力”为营销理念、要做“消费者注意力引导者”的专业媒体机构在该领域的创意表现和专业视角。  相似文献   

12.
让消费者天天都过“3·15”甘国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各级工商行动管理机关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深入的宣传普及,取得明显效果。一是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萌动;二是经营者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主动...  相似文献   

13.
《成功营销》2008,(2):80-80
前瞻观点:你有过安排客户吃、住、行的烦琐而痛苦经历吗?如果你是一家企业的管理者,当你需要维护客户关系时该用什么办法让客户既满意又不失礼?“主动服务营销”概念,其核心就是人们已经熟悉,但很少经历的服务外包,而在国内做此业务的更是凤毛麟角。 2007年影响力:对于“主动服务营销”,吴永健认为,是要将原来被动的产品后期服务变成前置性服务,这种服务在产品卖出去之前就会发生。企业为了吸引某一部分潜在消费者来购买商品,可以先了解他们的喜好,并主动安排他们喜欢的活动,赠送他们需要的东西,或是提供他们想要的信息等。“主动服务营销”在今天商业活动中所起的作用相当重要,而且在直接的促销之外,对于企业发展也有很多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4.
自《投资与营销》、《今日财富》、《大众投资》、《现代营销》、《商界》等杂志宣传报道北京益佰家饮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旗下的“独一绝”连锁总部及“独一绝”炸糕后,“独一绝”炸糕又再一次在餐饮行业里掀起了新一轮夺金风暴。每天都会有全国各地的读者打来电话同询如何做直营和加盟?是什么魔力让让全国致力创业的读者对“独一绝”炸糕那样青睐??  相似文献   

15.
冯帼英 《商》2014,(30):298-298
在高端品牌日益受到青睐的今天.很多企业都认识到了品牌效应.也深刻体会到品牌策划的重要性。然而,具体如何去做?如何来营销?如何确定核心品牌价值并得到消费者的认可?如何打通通往高端品牌的渠道?我们不妨跟着顶尖品牌策划人——冯帼英老师.听她讲述高端品牌营销管理智慧,分享营销经验。通过冯老师最新著作《高端占位》,一窥高端品牌营销奥秘!  相似文献   

16.
企业竞争的过程就是争夺消费者的过程。现在酒类企业。最需要关心的问题不再是统计意义上的市场占有率。而是拥有多少忠诚的核心消费者。可以说,核心消费者的数量决定了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而忠诚消费者的数量是企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证。那么。企业在圈定了漂移的核心消费者之后。如何进行消费者忠诚度的培养呢?[第一段]  相似文献   

17.
一、法律规定内容不完善,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 (一)消费者概念模糊,界定不明消费者是《消法》的保护对象,在该法第二条做了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但该条内容规定较为笼统,对于哪些人可以为消费者规定不明。  相似文献   

18.
刘海成 《商场现代化》2006,(16):262-263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以及经营者营销手段的日益纷繁复杂,消费者正越来越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称《消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应当承担更多的责任。然而,我国的消法对“消费者”这一基本概念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进而使得现实生活中许多关于消费者认定方面的问题不能得到较好地解决。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 ,商品价格大部分放开 ,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 ,商品的生产和经营得到了较大发展。但是 ,在市场活跃的同时 ,也存在一些问题 ,较突出的是 :一些经营者乘目前价格体系不完善 ,广大消费者又不大理解有关法律、法规之机 ,利用各种手段 ,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 ,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使他们能运用法律、法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很必要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法)是怎样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于一九九八年五月一日起开始施行。这部法律是通过价格立法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 ,大部分条款是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出发制定的。例如 ,第十三条规定 :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 ,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 ,加价出售商品 ,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这是从商品明码标价方面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那些经营者漫天涨价 ,“打死狗叫价”、价外加价 ,乱标什么“放血...  相似文献   

20.
南溪编译 《国际广告》2011,(11):132-133
消费者对消费者(C2C)的营销活动,正在悄然改变整个商业活动。那么,商家们应该如何影响这种新型营销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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