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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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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房地产导刊》2003,(79):90-9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足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我国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产物,是国有十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最终法律载体和表现形式。并且它已成为了一种新型的土地管理模式,在十多年的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实践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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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21号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3年6月5日国土资源部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8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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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受大厂县第一回民中学委托,大厂县土地局对第一回民中学临大安街部分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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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锋  邓招芬 《上海房地》2001,(11):40-42
过去的10多年里,国有上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的建立,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产生、发展奠定了基础。但是,我们也不能否认,由于对土地市场的运作规律缺乏科学的认识,以及有关部门在对待土地出让问题上的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这些年,上海乃至全国的土地市场,也出现了一些混乱,造成了一些隐患。如何科学总结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形成以来的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合理构架土地市场的运行机制,从而,为上海房地产市场和整体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已成为政府有关部门急需面对的问  相似文献   

8.
《土地与经济》2001,(10):40-41
9月28日10时许,邢台宾馆北楼会议室内,随着拍卖师“当”的一声锤落,该市首宗55.6亩国有土地以2350万元人民币拍卖成功。这标志着该市土地使用制度实现了重大改革,步入新的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9.
一、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立法现状我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后,城市土地使用权开始进入流通领域。城市土地使用权流转法律关系作为一种主体法律地位平等地民事法律关系,其流转途径主要表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抵押、出租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关于土地的立法进入了  相似文献   

10.
广州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情况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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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由于土地问题涉及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粮食生产安全等领域,故,国家以所有人的身份调节土地利用需求,借助市场机制在民事法律关系的框架内避免土地资源的低效利用甚至浪费的努力,更利于消解社会矛盾。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收回的各类纠纷越来越多,但相关理论和实务研究还存在很多不足,本文将作一探讨。  相似文献   

12.
近日,大厂县土地管理局对城关荣晶北街西侧的糖酒公司1054.9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公开拍卖,经过激烈竞买,该宗地以109万元成交,合1033.27元/平方米。  相似文献   

13.
齐鹏  张林楠 《房地产评估》2004,(7):25-26,12
租赁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按期向国有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为代价而原始取得的一定期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特别需要注意的是,租赁土地使用权的出租人为国家,因而属于一级土地市场;土地使用权租赁发生在二级土地市场,其出租人是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相似文献   

14.
《重庆国土资源》2005,(8):7-8,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相似文献   

1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并由土地使用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而言,就是国家依法授权各地方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国家土地所有的代表,将指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一定年限和指定用途等条件,让与土地使用占有、使用、经营,并一次性收取相应的货币金额。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在国家垄断的土地一级市场上完成的,是土地作为商品经营和进入流通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16.
一、公有住房使用权法律性质的定位分析在当今历史条件下,公有住房使用权是一种形式上具有债权特征实质上是物权的权利,具体地说是用益物权。由于公有住房的特殊性,造成了它的准用益物权性。公有住房使用权作为用益物权的理由,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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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琳 《上海房地》2007,(1):46-47
随着城市规划的实施以及因公共利益、公共事业的需要,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时有发生。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进行市场化的资源配置,对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在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前,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供给都是通过行政手段无偿划拨,实行的是无偿、无限期和不允许流转的使用制度。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不承认这种权利具有财产权的性质,也就是说不承认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某一使用者的财产权。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初期,也没有承认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某一使用者的财产权。1990年5月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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