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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土地资源实  相似文献   

2.
一、中国现行征地制度的三大弊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因此城市化过程中对土地的需求必然要通过行政上对农村土地的征用来满足。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  相似文献   

3.
论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制度是世界名国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土地实行社会注意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作为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土地所有权也相应存在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类型。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土地征用是保证国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土地的一项重要措施。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发展社会公共事业,都设置了土地征用法律制度,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地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这是我国实行土地征用地宪法依据。土地征用具有下列特征:  相似文献   

4.
浅析我国征地制度中"公共利益"界定与征地范围划分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土地征用权的法律规定主要来自《宪法》、《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我国宪法,虽然赋予国家征用土地的权利,却没有为这种权利的行使划定明确的范围、界限、方式和程序;现行法律中关于土地征用权的规定互相矛盾,从而导致土地征用权的滥用,同时还存在对农民的补偿和安置不到位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完善土地征用制度,明确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文章就此问题进行了初探,并提出了完善征地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正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与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相对应,我国一直实行城乡有别的建设用地制度。我国法律严格限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出让、转让或出租,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在市场上流转。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快速增长,与日俱增的建设用地需求与二元分割的城乡土地市场产生了激烈的冲突,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相似文献   

6.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向美国MGM公司出让5.36平方公里土地使用权的合同签订,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就有关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问题,本刊记者走访了国家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司的有关负责同志。问:自去年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国有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后,在沿海几  相似文献   

7.
方小玲 《经济论坛》2008,(9):134-135
对于掌握人力资本、社会资本较少的普通农民来说,土地乃财富之父,生存之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也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相似文献   

8.
我国土地出让金制度的形成与完善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变迁。其前提是1987年深圳开展的土地出让制度试点,相应的制度安排也始于1987年。 为了使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法制化,从1987年11月开始,全国很多城市在开展土地出让制度改革试点的同时,先后制定和颁布了地方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条例或规定。 1988年,全国性的法律开始颁布实施。《宪法》修正案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同年12月,《土地管理法》修改议案也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这砦规定使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出租和抵押。 1990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等问题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并要求比较成熟的城市先行开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试点。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土地出让的方式作出了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拍卖、招标方式的,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并要求,采取双方协议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脐确定的最低价。这些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制定使我国土地出让的法律法规体系得以健全,使土地出让制度有了法律保障。此后,国有土地的出让基本上在这个法律框架下进行。但由于该法没有对拍卖、招标方式做严格要求,实际操作中基本上是采用协议出让方式 鉴于协议出让方式下寻租、暗箱操作和土地收益流失问题频频出现,2001年4月30日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强调:商业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其他土地供应计划发布后,同一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须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以招标、拍卖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必须公开进行,要严格限制协议用地范围,确实不能采取招标拍卖方式的,方可采用协议方式,采用协议方式供地的,必须做到在地价评估基础上,集体审核确定协议价格,协议结果向社会公开。  相似文献   

9.
关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英辉 《技术经济》2003,22(1):19-20
一、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1、土地产权界定不清 ,主体不明确 ,集体所有权被虚化。《宪法》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但是对于农村土地 ,哪些是国家的 ,哪些是集体的 ,并没有明确规定 ,而且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主体也不明确。《民法通则》将产权主体赋予了行政村 ,而《土地管理法》将产权主体赋予了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农业部的抽样调查显示 ,实践中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 ,各地差异很大。除中央政府之外 ,各级行政组织都对地权进行了不同…  相似文献   

10.
余世存 《经济》2004,(1):46-47
《经济》:余先生是否注意到,最近,根据中共中央的建议,宪法第十条第三款将进行修改,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后面增加了一句“并给予补偿”。您曾经长期从事土地产权的研究工作,这是不是国家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要对征用土地进行补偿? 余世存:实际上,1988年全国人大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建设用地一章中,就规定  相似文献   

11.
马驰  卢莎 《经济论坛》2006,(21):130-132
一、中国农地征用补偿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土地征用是国家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将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的行为。土地征用是国家和政府在特定条件下对土地的强制性使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的规模日益扩大,对农地的征用面积也随之增加,土地征用的问题也凸现出来。土地征用过程中涉及最多的是对农民的补偿问题。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土地年产…  相似文献   

12.
我国《宪法》规定:城镇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城镇国有土地、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定。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已对城镇国有土地如何依法进入市场问题制定了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进入市场,至今未制定出相关的法规。而现实的要求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这一问题不仅无法回避,而且可以说是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3.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宪法》第10条),而我国农村土地实行的又是集体所有制,所以在征地博弈中,集体组织(一般是村委会)代表农民与政府进行交易,农户是不直接参与博弈的,农户只能通过一定途径影响博弈过程。在这一博弈过程中,现有制度所构建的博弈规则本身是不公平的,所以在这一博弈中存在很多问题。  相似文献   

14.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的观点综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问题研究的几种观点1.中共中央党校研究室周天勇认为:宪法规定,农村耕地和牧场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所有。然而,在理论上有关农村土地,有两种模糊的认识,一是一些学者认为,土地的最终权利应当在国家手中;二是经济发展应当由政府主导,农村土地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赖以发展的重要资源,国家应当拥有土地的发展权。实际上,解放以来,由于强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为城市国有土地,农民从补偿、安置等方面,都没有谈判(讨价还价)的权利,农村集体土地的处置和收益权利、有关土地的发展权实际掌握在政府手中。因而,实际的农村耕地征用制度和政…  相似文献   

15.
一、我国地产制度的特点与演变新中国成立后,依据195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农村废除了地主阶级以封建剥削为特征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之后在人民公社化运动及有关政策、行政法规的调整下,最终确定了农村土地属于农村经济组织集体所有的制度。在城市,土地通过没收、征用或社会主义改造等途径收归国有。这种土地归国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地产所有权制度为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确定下来,形成了我国地产制度的一大特点。在这种体制下,国有土地虽然依法归国家所有,但在一般情况下并不由国家直接经营,而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以无偿划拨的方式分给企事业等用地单位无限期使用。用地单位除承担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的责任外,对国家不再承担其他任何经济上的责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一部分由农民个人使用,一部分由集体经济组织兴办集体企业使用,国家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制的土地时,则以征地的方式进行。  相似文献   

16.
土地供给变动中的市场形态与政策选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正> 供给是土地市场中的限制变量。本文试从土地市场供给变动入手,建构土地市场模型,并探究其内在的运行特征和政策选择。 一、农地入市与土地一级市场均衡 我国的土地是两种所有制并存,即城镇土地的国家所有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依据目前我国的有关法律,对于城镇国有土地实行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而农村土地是不可直接入市的,必须经过国家征用,变更土地所有权,方可进行土  相似文献   

17.
一、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所有权关系是土地制度的基础,围绕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资料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和形成的一切经济关系,都是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土地所有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上的体现,一是经济上的体现。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的体现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生产关系、政治及经济制度的反映。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这就从法律角度明确界定了土地所有权关系,并且这种界定具有强制性和不变性。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则更多地取决于经济制度.就两者的关系来看,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关  相似文献   

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但哪些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公共利益范畴缺乏明确规定,这种土地征用制度上的抽象性及范围和目的的模糊性为地方政府任意解释“公共利益”的概念进而滥用征地权提供了法律空子,也为房地产商炒地、圈地、乱占滥用农地扫除了制度上的障碍。不少地方政府征用土地并非是用于公共利益,而是出于商业目的,土地征用权的行使超过了公共利益边界,造成土地征用范围过宽,耕地锐减,农地非农化的趋势几乎失控。当前,我国正在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时期,从国外发展的经验看,正是耕地减少最快的时期。现阶段,我国农地征用中的问题总的来说不是征地不够而导致经济发展受阻的问题,而是土地征用的过多和过滥以及不恰当使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城市土地制度的改革与优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城市用地弹性系数高是城市土地国有制下城市土地管理制度、城市土地使用制度和城市土地征用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此,应立足于城市化和工业化之间的协同发展,进一步规范法制化城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建立只用于公共目的的城市土地征用制度。  相似文献   

20.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正确认识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的法律性质在理论和实践中均有重要的意义,必将有利于我国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全面建立和完善,从而促进作为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支柱性的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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