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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政策简述
(一)2011年9月1日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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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东成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2,(9):30-31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以及其它所得。《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45%,并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800元(部分人员在减除800元费用的基础上,还可以再享受32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即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4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越大,所适用的税率越高;应纳税所得额越小,所适用的税率越低,这就为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筹划提供了操作空间。【例一】某公司2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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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旭章 《财会研究(甘肃)》2011,(15):23-23
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决定,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工资薪金免征额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税率由9级调整为7级,最低一档税率由5%降为3%。这次调整将大幅度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的税负,标志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已经拉开序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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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已成为一个主体税种,自1980年开征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惠民政策的需要,经过六次修改和调整。到目前,工资、薪金所得由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简化了级距,降低了起始税率,与国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本文就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使之更趋于合理,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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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定额费用扣除法。个人所得工资、薪金按月征税,国家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是工资或薪金扣除800元后的余额,我省规定应纳税额是工资或薪金扣除1100元后的余额。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其他所得.包括现金、有价证券和实物。有价证券按票面价格计算,实物应按取得时的市场价格折算金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5%-45%的超额累进税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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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由1600元/月提高到2000元,月后,新修订的《实施条例》也对其他有关内容作了相关修改。本文就新《个人所得税法》出台之前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加以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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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由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调整为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笔者按照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对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分析,计算出全年一次性奖金数额的六个禁区区间。如果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数额落入禁区区间将会出现税前奖金数额增加,而税后实际个人奖金所得反而降低的现象,以此提醒薪酬管理者避免在这六个禁区区间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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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税率表附后)。”二、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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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桃红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4):73-74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按个人每月工资薪金收入固定减除2000元的费用,并适用于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随着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也不断提高,税收负担也越来越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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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锷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9,(4):65-66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中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定额费用扣除制度,即从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每月的费用扣除标准为2000元。一、我国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存在不公平1.固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不公平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是从1980年开始实施,至今已近30年,但对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只作过几次调整,每年的费用扣除标准基本维持不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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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工资薪金发放单位,依靠手工计算个人所得税显得非常烦锁。在还没有实现工资核算电算化的单位,仅就工资薪金的扣税计算而言,利用Excel进行工资薪金的扣税计算是一个比较好的选择。而且与专用工资软件相比,Excel在应用时具有较大的灵活性。一、工资薪金的纳税规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有10多个,各自遵循相应的纳税规定,其中工资薪金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规定见表1。表1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表表1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工资薪金总所得减免税所得、税前抵减和费用减除标准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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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秋燕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8):53-54
新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9月1日施行,本文结合现行税制和纳税筹划的原则,阐述、剖析新个税法下工资薪金所得税务筹划主流方法的原理及存在的问题,为工资薪金所得税务筹划提供经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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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职工工资收入的增长,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额度也在不断地调整.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前扣除额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但对于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部分人还存在疑虑.本文结合实际,通过案例,对个人所得税如何扣缴进行了探讨,希望对实际操作有一定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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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核算,在新会计准则下改变了相关的会计科目,由以前的“应付工资”改变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改变为“应交税费——直交个人所得税”;新税法对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国税发[2008]20号),个人所得税实行源泉控制,即由支付人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下列所得,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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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改(以下简称个税法),对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因此,围绕个人所得税方面的讨论再次热烈起来,成为广大工薪阶层关注的焦点。作为一名财会人员,会经常涉及到许多个人所得,所以我在前些时候就专门学习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的税收法规解释,对个人所得中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理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