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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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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及《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的规定,在权益法下投资企业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在确认应享有或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或净亏损时,要对被投资单位账面的净利润进行调整。  相似文献   

2.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企业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即权益法核算应是在公允价值条件下的权益法。  相似文献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在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而使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的,或者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而使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投资成本以下的,尚未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当期不再摊销,直到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投资企业按分享的份额恢复投  相似文献   

4.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指出,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确认投资收益部分,但未超过投资以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账面净利润中本企业应享有的份额,应作为投资收益处理。对于这种观点,笔者认为有所不妥。众所周知,投资方投资成本的确定是建立在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上,因此被投资单位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异已经包含在投资成本中。同时,投资方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利润是建立在被投资单位资产和负债都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基础上,而被投资单位账面上的净利润是建立在其资产、负债都按账面价值计量的基础上,两者之间的差异就是投资方购人股份时被投资单位资产、  相似文献   

5.
权益法核算下,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以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为基础确认当期投资损益。我国会计准则要求采用完全权益法,需要在被投资单位账面净利润的基础上,考虑公允价值的调整和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本文将从公允价值调整和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抵销两方面对投资损益确认的影响进行探析。  相似文献   

6.
浅议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徐蓉 《审计月刊》2006,(9):38-39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规定:“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投资仑业住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应当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适当调整后确认。”  相似文献   

7.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应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股权投资差额”四个明细科目.“投资成本”科目最初反映的是取得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如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的,反映的是新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科目反映的是企业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反映的是因被投资单位  相似文献   

8.
(上接2006年第7期上) (2)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和发生净亏损时投资企业的核算--损益调整明细科目的使用 ①投资企业应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或损失),同时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相似文献   

9.
《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在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依据被投资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时,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公司(损益调整)”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依据被投资企业当年实现的净亏损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  相似文献   

10.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应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股权投资差额"四个明细科目。"投资成本"科目最初反映的是取得投资时的初始投资成本,如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有差额的,反映的是新的投资成本。"损益调整"科目反映的是企业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股权投资准备"科目反映的是因被投资单位  相似文献   

11.
新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有明确的规定,要求根据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代价确定长期投资的初始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方式不同,核算也不一样。本文以非企业合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为例加以分析。  相似文献   

1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核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具体会计处理时,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成本(不含有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长期股权投资”,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  相似文献   

13.
一、两者核算原则的差异权益法的核心思路是只要被投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发生变动,按照权益法均需要相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根据调整范围的不同,权益法又可分为完全权益法与不完全权益法,两者的核算原则差异主要有:1、不完全权益法的核算原则:(1)投资企业按其占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份额,将被投资企业当期所实现的净利润或净亏损确认为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2)被投资企业宣告或发放现金股利(不包括股票股利),不应作为投资收益,而应作为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投资的部分清算,即当…  相似文献   

14.
根据《投资准则》规定,权益法下长期股权的帐面价值随着被投资面价值随着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包括被企业实现的变动而变动,包括被投资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和发生净亏损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变化。其中被投资企业实现净损益,投资企业相应要调整长期权帐面价值在实际应用中会遇到不同情形,这就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分析,并相应地进行会计处理,本文就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实现净损益,投资企业如何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值及相应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中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的会计处理是投资准则中的一个难点。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时 ,投资企业应按其享有的部分 ,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部分 ,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所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冲减投资成本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所冲减初始投资成本部分 ,待以后被投资单位用以后年度的未分配利润弥补时 ,再恢复原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使…  相似文献   

16.
正《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2)规定: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累计净利润的部分,即应作为清算性股利,视作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否则,作为投资收益性质的股利,计入投资收益。但在会计实务中,这条规定很难执行,因为很难计算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和其超额部分。  相似文献   

17.
本文对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中涉及到的对被投资单位净利润的调整及公允价值变动的确认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投资>的规定:采用成本法时,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采用权益法时,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相似文献   

19.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明确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方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应当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此外,准则也明确规定,投资方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应当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投资方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  相似文献   

20.
一、准则规定的成本核算方法 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教材《会计》和2008年度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教材《中级财务会计》讲到: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投资企业在取得投资当年自被投资单位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投资以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净利润的,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部分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时,涉及两种情形:第一,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即企业在购买股票进行长期投资时,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买价和发生的手续费),贷记银行存款;第二,被投资单位在投资单位取得投资当年宣布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应作为投资成本收回,确认金额为按照投资比例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贷记长期股权投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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