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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保监会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保监发〔2012〕54号),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有序地进入保险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中资保险公司有关问题通知如下:第一条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企业投资入股保险公司,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相似文献   

2.
《中国保险》2014,(5):7-7
4月28日,保监会网站发布《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的决定》,并重新发布了修改后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修改后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于6月1日起施行。新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将第七条修改为:“股东应当以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不得用银行贷款及其他形式的非自有资金向保险公司投资,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与2010年5月颁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相比,仅多了一句“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相似文献   

3.
《中国金融》2004,(11):23-25
记者:请您谈谈《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的出台背景。杨华柏:原《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原《规定》)自2000年初颁布以来,对加强监管、规范保险经营、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保险市场的发展和监管实践经验的积累,尤其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原《规定》在许多方面需要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2002年3月中旬,保监会针对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对外承诺内容,就有关条文对原《规定》先作了部分修改。自2002年下半年起,保监会有关部门着手对原《规定》进行全面修改。其间修改稿草案经多次讨论和征求意见。2003年8月中旬,征求意见…  相似文献   

4.
2009年11月2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期待多年的商业银行入股保险公司终于拉开序幕,商业银行和保险业将进入一个全新的股权互相进入阶段,保险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战略联盟有望加速向纵深推进。  相似文献   

5.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发布《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要求各全国性金融机构遵照执行。这是央行为解决目前许多金融机构投资资金来源混乱问题,加强银行贷款管理推出的一项措施。有关人士指出,它与对证券机构进行融资问题并无联系。《规定》要求,各党政机关、部队、团体以及国家拨给经费的事业单位,除经国务院批准或法规及规章有特别规定者外,一律不得向金融机构投资。国家三大政策银行、专业银行总行以及分支机构一律不得向金融机构投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资本充足率为8%的前提下,原则上可向金融机构投资,但投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资本金的20%,而且投资来源应限于超过8%以上部分的资本金,以及公积金、公益金的结余。《规定》对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向金融机构投资做了较严格的要求。保险公司向金融机构投  相似文献   

6.
张松 《财会学习》2014,(2):50-51
正一、限售股营业税政策亟需明确对于企业在IPO之前投资入股,在IPO上市且限售期满后处置的股票是否需要交纳营业税各地规定不同,建议尽快明确相关政策,减少企业税务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项的有关规定,金融商品的买卖需要交纳营业税。但是对于企业在IPO之前投资入股,在IPO上市且限售期满  相似文献   

7.
《理财》1995,(2)
关于转发《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人民银行各市地分行、省各专业银行、省保险公司、省金融性公司:现将总行银发[1994」198号文件《关于印发(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一、做好贯彻宣传工作,并和《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  相似文献   

8.
金融快报     
《安徽农村金融》2008,(1):84-85
国务院原则同意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据报道,国务院批准了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上报的关于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问题的请示文件,已原则同意银行投资入股保险公司,试点范围为三至四家银行。该政策的放开,意味着商业银行也能进入保险行业,分享高速发展的中国保险业务收益。  相似文献   

9.
《税收征纳》2009,(3):I0005-I0005
经研究,现对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转移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契税政策明确如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属于契税的征收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征税。  相似文献   

10.
新《保险法》于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保险法》第106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可用于银行存款;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而在1995年制定实施的《保险法》中仅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新旧保险法相关规定的变化预示着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的拓展,国内保险业一直存在的“心病”——保险资金投资渠道过窄有望被治愈。  相似文献   

11.
刘飞 《税收征纳》2011,(2):39-41
2009年,税务总局下发国税函[2009]777号《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对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税前扣除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只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  相似文献   

12.
根据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第五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宇[1995]048号)第一条规定的理解,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其投资、联营行为应征土地增值  相似文献   

13.
有关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法规政策的演变一、禁止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阶段1995年我国第一部《保险法》颁布实施,在该法律约束下,保险公司禁止投资不动产。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对保险业的要求,2002年对《保险法》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保险法》第105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并保证资产的保值增值。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在这段时期,根据"法无许可者即为禁止"的原则,保险资金禁止投资不动产。这是因为,我国的保险业起步比较  相似文献   

14.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保险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审议。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拓宽了保险资金的运用渠道。原《保险法》第105条规定,保险资金可投资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等渠道,而修订草案将这一投资渠道调整为“银行存款、买卖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保险资金运用的这一拓宽,为保险公司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  相似文献   

15.
2009年11月,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管理办法》,标志着中国银行业入股保险公司正式拉开序幕。  相似文献   

16.
保监会近日公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规定,国内单个企业投资保险公司,其持有股权不得超过同一保险公司股权总额的20%。此外,禁止用银行贷款向保险公司投资。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区域性财产保险公司的全国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马桂花 《新金融》2001,(8):37-40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在全国范围内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在特定区域内经营业务的保险公司,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故此,凡是实收货币资本金高于人民币2亿元但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保险公司均为区域性保险公司。  相似文献   

18.
《中国保险》2014,(1):6-7
保监会2014年1月13日发布《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拟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从事保险资金运用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相关比例要求,具体规定由中国保监会另行制定。中国保监会可以根据情况调整保险资金运用投资比例。"此举旨在进一步推进保险资金运用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分别对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投资于银行活期存款等资产、无担保企业(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股票和股票型基金、未上市企业股权、不动产、  相似文献   

19.
《会计师》2010,(2)
<正>国税函[2009]77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现就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通知如下: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相似文献   

20.
新<税法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或其成年家属到场":而新<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受送达人是公民的,应当由本人直接签收:本人不在的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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