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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春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5,(6):44-47
手机电池、充电器是手机的重要配套产品,其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手机的使用效果。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国家质检总局近期对移动通信手持机用电池,移动电话机用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结果表明,我国移动通信手持机用电池及电池充电器产品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产品的设计趋于完善,产能产量有一定的增长,产品质量稳步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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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本市生产和销售的手机、手机用锂离子电池和手机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手机是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CCC)目录的产品,本次监督抽查依据《900/1800MHz T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通用分组无线业务(GPRS)设备测试方法:移动台》、《蜂窝电话用理离子电池总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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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是从1985年3月7日国务院批复《产品质量监督试行办法》后开始的,至今已走过了十六年的历史,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从计划经济也步入了市场经济。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十六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下简称(质量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对产品实行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可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在质量工作中的重要位置。本文结合近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一些情况,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作用,有质量欺诈行为的产品是质量监督抽查对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策划,质量监督抽查运作方式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责任五个方面谈些思考意见,目的是和广大的质量监督工作者共同探索实现和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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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6,(Z1)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浙江、上海、四川、重庆、江苏等6个省市29家企业生产的55种产品,合格41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4.5%。抽查结果表明:市场占有率高、规模较大的企业产品质量较好,而一些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则存在较多问题。本次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1.放电容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放电容量是衡量电池使用寿命的重要指标。本次抽查中有13种产品的放电容量项目不合格,其中有1种7号电池3.6Ω的脉冲放电次数只有52次(标准规定=120次)。放电容量不合格的电池,使用时间短,还有可能因使用中漏液而损坏电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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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平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4,(10):38-40
酒类产品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因此历来是国家监督抽查的重点,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分别对白酒、白兰地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我国白酒产品质量较为稳定,而白兰地产品的总体质量水平仍亟待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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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计量与质量(广西)》2000,(4):26-26
本刊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日前公布的第一季度电冰箱质量抽查结果表明,中国生产的各类电冰箱总体质量状况较好,被抽查产品均符合强制性和推荐性国家标准对电冰箱产品质量的要求。部分产品和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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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8,(3):45-45
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池行业健康发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电池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上海、浙江、广东、福建、四川、重庆、广西等7个省、直辖市31家企业生产的62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9.9%。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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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2,(3)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国家抽查信息表明,电池合格率仅为68.4%。本次抽查的电池品种以碱性锌锰电池为主。抽查中发现一些大、中型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暴露出的质量问题主要是一些产品汞含量未达到低汞要求。在本次抽查的66种碱性锌锰电池中;有23种电池的汞含量没达到低汞要求。汞作为缓蚀剂,可以提高电池的放电性能和储存性能;但废弃电池的汞却会给环境带来污染,给人类的健康造成危害。为降低电池中的汞含量,我国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生产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25%的电池。令人遗憾的是,本次抽查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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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对茶叶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是一次高于QS标准的抽查。合格的茶叶是高质量的。”这是笔者从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此次茶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人员处了解到的信息(抽查公告详见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shzj.gov.cn”抽查公告”)。这次对上海市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生产、销售的各类茶叶产品进行的监督抽查,共计抽查产品43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1.4%。总体质量水平较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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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编辑部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5,(4):22-23
移动电话机用电池充电器是移动电话机的重要配套产品:它的输入端直接与电网电源连接,输出端在结构上与电网安全隔离,在对电源的性质进行变换(交流/直流变换)后,给电池补充电量。为了规范生产企业行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圉家质检总局对移动电话机用电池充电器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25家企业的25种产品,合格22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8.0%。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