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物权公示是各国物权法关于物权变动所奉行的一项基本原则,物权公示原则是我国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典权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物权制度。典权“保留论”与“废除论”的争论由来已久,关于典权之优缺点学界已经阐述的非常之详尽,在此不再赘言。本文拟从典权的物权性质谈谈典权在公示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果典权的公示问题无法解决,则典权这一制度在实践当中将会遇到无法逾越的障碍。  相似文献   

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31条确立了我国不动产租赁登记备案制度。但是这种纯粹行政法意义上的管理制度,从建立伊始就倍受必要性的理论争议。与此同时,在不动产登记实践中,租赁登记工作的艰难,也是抵押登记和所有权登记所不曾经历的。为此,很有必要对此进行认真地研讨。一、不动产租赁权的法律性质所谓不动产租赁是指出租人将其所有的不动产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通过占有、使用该不动产获得收益并按约定交付租金的行为。关于不动产租赁权的法律性质,学界多有争论。理论通说认为,不动产租…  相似文献   

3.
典权交易和我国人民保守祖产的社会传统密切相关,是我国民间长期形成的习惯,是我国民法上一项特有的制度。但是在新近制定的《物权法》中并没有对典权的规定。本文通过对典权制度的作用与意义进行阐释以次通过对这些表象的阐述来揭开典权制度的价值意义这一核心问题以澄清典权性质同时证明典权这一我国所特有的物权制度依旧有着强大的生命力并还能随我国具体情况而进一步发展以充分解决我国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4.
研究背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慎重稳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和转让;研究目的:探讨房地分离模式下的农村房屋融资、产权对价和占有、使用登记制度。研究方法:实证分析、规范分析。研究结果:房地分离是农村房屋产权流动的必要条件,农村房屋占有、使用登记是农村房屋产权对价和融资的制度基础。研究结论:要与时俱进地推进农村房地产权制度改革,就必然要求法律承认农村房地分离,并创制出农村房屋产权对价和融资的制度工具,同时创设城镇居民占有、使用农村房屋的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5.
典权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制度,在发展过程中,典权制度长期作为民间习惯法制度被沿用,在《中华民国民法》颁布时才成为成文法,然后在新中国成立后典权制度再次沦为习惯法制度,而在《物权法》物权法定主义下,典权关系要如何调整成为了许多学者关注的问题。本文认为典权不应该被否定,也不能够被其他制度所取代,应该通过物权法定缓和的方式,将典权作为习惯法上的物权予以承认,并继续由习惯法调整。  相似文献   

6.
取得时效又称为占有时效,它是指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事实状态绎过一定期限后,将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共同构成了传统民法上的时效制度.  相似文献   

7.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它在制度上加强我国的社会管理,有助于促进我国社会的稳定发展.但是,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在运行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不仅不利于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还威胁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主要对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现状及问题进行探究,并提出相...  相似文献   

8.
正地契不仅与不动产登记有着一定的历史渊源,而且存在着一定的制度契合,值得我们借鉴与参考。为了维护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权益,历代统治者建立了一整套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土地产权登记制度就是依土地产权归属或依附于土地的房屋等不可分割、不可移动的物权登记,主要包括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地役权、租赁权、土地田宅典权、抵押权等权利的确认、转移、变更、处分的规范,也可以看作是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土地田宅所有人只要依契约向承租人或佃农等使用者提供土地和房屋,即产生效力。地契、房契和证照都是房地产产权的合法凭证,也是官府承认的不动产合法凭证。即所谓"地凭文书,官凭印"。我国最早的土地登记制度,出现在夏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了我国的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为了保全以不动产物权的得丧变更为标的之债权请求权而设立的一项登记制度,经由此种登记,债权请求权也获得了公示的效力,从而得以对抗第三人。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实务中的作用集中表现在对商品房一物二卖的有效抑制。有了该项制度,可以较好的控制卖房人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不当交易行为,更好的保护买房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10.
对建立和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些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我国现有的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申请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之事项,记载于国家指定部门的不动产登记簿,并能供第三人查询记载的活动。  相似文献   

11.
72、房屋到典当行进行典当,登记机关如何办理登记? "典"和"当"本来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行为,典当行的所有业务,都与房屋典权没有任何关系.  相似文献   

12.
正应立足于当前我国不动产登记人员队伍的实际情况,既注重引领未来,又讲究务实可行我国不动产的统一登记推动了不动产登记法制化的进程,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配套工程之一,不动产登记员制度主要为不动产统一登记提供主体支撑和人员保障,其作用与意义值得重视。由于价值高企,不动产对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重大,且不动产登记本身的法律性和专业性较强,为了切实保障不动产权利人,也为了确保不动产登记的严肃性,进行不动产登记员制度建设就显得非常必要。不动产登记员是主导不动产登记的工作人员,是以高效完成不动产登  相似文献   

13.
不动产二重买卖是指不动产所有权人在与第一购买人签订买卖合同后,又将同一不动产卖与第二购买人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有四种常见形态:其一,两个债权合同,即不动产所有权人分别与第一购买人和第二购买人签订买卖合同,均未交付占有也未登记;其二,一个为债权合同,另一个为债权合同加交付,即在签订第一个买卖合同后,又与第二购买人签订合同,并交付占有使用;其三,一个债权合同,另一个债权合同加登记,即签订第一个合同后,又将不动产卖与第二购买人并办理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14.
徐学兰 《企业经济》2003,(10):159-159
新《企业会计制度》对除货币资产外的其余资产都采用了两种以上的计价标准,供根据其资产取得方式不向、来源不同、使用情况不同进行相应的选择,其意在使资产负债表反映的资产真正符合资产的内涵,遏制会计信息的失真。一、期末对资产余额调整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企业资产在取得时,对自建或外购的资产基本上采用以历史成本入账;对以非货币交易换入的资产则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加上支付的补价(如涉及收到补价,还要确定收到补价的收益,减去补价确定其入账价值);对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资产按应收债权的账面…  相似文献   

15.
一、关于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支付的会计处理对价支付不应该作为当期损益,应视为资本性支出计入资本项目。对价支付与前期投资项目虽有联系,但是该对价并非“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从本质上说,这是一项由于新的投资所带来的未来资产性收益。因而,  相似文献   

16.
中国股票市场存在着较高的IPO抑价程度,中国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在不断加强,市场监管机构要求发行公司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为推动IPO合理化定价而努力.本文试图从收益的成长性、持续性、稳定性、现金保障性和安全性五个方面,全面地分析收益质量以及收益质量各组成部分与IPO抑价的相关性,试图证明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能够降低IPO抑...  相似文献   

17.
王昊  马睿  肖攀  刘燕萍  张富刚  高然 《城市发展研究》2021,28(10):中插12-中插16,中插22
2015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正式建立.本研究基于S-CAD方法,系统性评估与分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及其相关政策.结果显示:政策元素间的因果一致性较好,但部分政策元素间无逻辑关联;在整个制度体系中,资源配置效率较高,但仍有少部分环节存在资源不足或浪费的情况;制度利益相关者较多,但总的来说均为支持和配合的态度.最后,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内部逻辑结构、资源配置状况和地方管理部门工作积极性等方面提出改善建议.旨在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18.
一、《企业会计制度》对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中应确认的收益的计量方法及其解析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进行非货币性交易核算时,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A资产入账价值。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按下列公式确定:  相似文献   

19.
不动产登记制度对维护不动产交易安全和确定不动产财产保护秩序有重要意义。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不动产登记法,虽然《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了一些规定,但是现行有关不动产登记的制度设计还存在不合理的情况,不动产登记的具体制度和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文章试从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入手,指出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探讨如何完善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20.
邹雨妙 《企业导报》2011,(15):163-164
不动产登记制度是物权变动规则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物权法的重要内容,是对土地、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他项权利按照法定程序在专门簿册上进行记载确认的制度。《物权法》的出台是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大进步,但是随着《物权法》的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在理论和实践方面仍有一些不足之处。本文从《物权法》出发,结合我国国情,通过对不动产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制度等方面进行探讨,进而提出完善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