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不因行政相对人准备从事某项活动而主动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许可是一种经依法审查的行为,行政许可并不是一经申请即可取得,而要经过行政机关的依法审查。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和行政征收等行政行为不同,后者是基于法律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一种剥夺和限制,而前者是赋予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和当事人从事某种活动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中国报道》2009,(11):92-93
“钓鱼执法”行为违法是毋庸置疑的。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满足一个法定前提,那就是行政相对人存在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并且这种违法行为比较严重已经达到了需要予以制裁的程度。不仅如此,行政机关还必须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过一系列必要的法定程序才能最终作出处罚决定。  相似文献   

3.
政府执行力的法律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沈瞿和 《开放潮》2006,(3):25-27
“执行力”这一概念最早被运用于行政法学领域。有代表性的是日本学者南博方的观点,他认为“可以强制实现其内容的效力便称为执行力”。通常指对具体行政行为予以强制执行的强制力或法律效力。罗豪才教授认为:“行政行为的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如果是命令相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则相对人必须执行;如果相对人不履行其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依法定程序强制执行,有时还可申请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执行。”但有的学者认为执行力不仅对行政相对人法律效力,而且对行政主体亦有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4.
马晓丽 《魅力中国》2010,(33):34-35
依照我国现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除提起行政诉讼时要求附带审查之外,相对人不得对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抽象行政行为审查监督体制的缺陷要求将抽象行政行为列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将抽象行政行为即行政规范性文件纳入司法机关的审查范围,业已成为学界有关行政诉讼法修改的共识。  相似文献   

5.
《税收征管法》将强制执行的执行人分为两类:一是“自主执行”,即由税务机关对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按法定的程序自行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二是“申请执行”,《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做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即由法院为执行人。  相似文献   

6.
行政许可法首次肯定了行政许可领域的合法信赖保护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政府实施行政许可行为必须诚实信用。行政许可法追求高效政府。行政许可法创设了若干便民服务制度,如相对集中许可权、“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网上许可”、“许可听证”、“收费法定”等制度,将行政许可的最长时限规定为30天和60天。行政许可法的重要贡献是用法律的形式将许可的责任属性固定下来,规定对于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许可机关不仅有依法受理和审查的责任,而且对于违法实施的许可行为还负有国家赔偿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杨红霞 《魅力中国》2009,(4):102-102
内部行政行为是我国行政法学理论上耳熟能详的一个概念,但对于内部行政行为概念的界定以及是否应将其纳入行政行为的范畴,学者们还存在很大分歧,进而使得内部行政行为救济机制还处于混乱状态,内部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因此,本文试图对内部行政行为的类属进行澄清,在此基础上对其救济机制加以探讨并提出自己的构想,以期能使内部行政行为的救济机制得以完善。  相似文献   

8.
学界对行政程序的关注与研究局限于“法定行政程序”,一般行政程序也具有行政程序的价值,大量的游离于法规范以外的一般行政程序正沦为恣意行政的借口,侵害着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毁损着诚信政府的形象,一般行政程序也应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司法审查的着眼点在于程序合理正当。一般行政程序违背了程序合理正当的,也应视作严重违法,是无效的行政行为,法院应作出撤销判决。  相似文献   

9.
陈朝晖 《特区经济》2005,(4):234-236
<正>一、问题的提出消防行政许可行为,是公安消防机构根据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审查并赋予当事人从事消防所限制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行为。目前,在深圳市公安消防部门在实施消防行政许可行为中,消防行政许可诉讼已经成为目前消防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10.
凌薇 《湖南经济》2002,(5):45-47
对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法律设定的条文比较简单,有不少问题认识不一。笔者仅对实践中遇到的两个争议较大问题谈些粗浅看法,以求教于同行。关于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非诉行政案件申请执行的条件,包括实质性的条件和形式上的条件。实质性的条件即具体行政行为必须合法,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当然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形式上的条件,则是指申请的主体、申请的对象、标的、申请的时间以及受申请的法院等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本文重点探讨形式条件中申请时间问题。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相似文献   

11.
帅德慧  郑世红 《魅力中国》2013,(26):299-299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这是《行政诉讼法》的价值目标,并非客观状态。事实上,无论在行政管理当中。还是行政诉讼过程中,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都是不平等的。行政诉讼中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对行政权力的制约,但法院居中裁判地位使其在保护行政相对人权利方面具有局限性,实践中往往不能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权益,有必要通过支持行政相对人起诉等方式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监督,强化检察权对行政权的制衡。  相似文献   

12.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决定着受到行政主体侵害的行政相对人的诉权范围。因此,受案范围规定是否完善影响着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行政诉讼法》所确定的以具体行政行为标准的受案范围难以操作,无法充分发挥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作用。而我国司法解释所确立的以权利义务为标准的受案范围适应了行政审判实践,同时对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因此,转变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标准,不仅可以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而且能够促进行政诉讼制度的发展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法定程序这个概念普遍存在于我们立法规定中应当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司法解释、行政解释等来明确地解释什么是法定的行政程序,理论上对此也意见不一。行政行为在程序上的违法,应当产生否定法律后果,这是最起码也是最浅显的道理。但是,当法院通过具体的判决形式来否定该程序违法行政行为的时候,法定考虑的因素就不仅仅是该行政行为与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了。  相似文献   

14.
听取陈述和申辩制度,是来自于西方的现代行政程序中的一种基本制度。其具体含义是指当行政主体作出涉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时.行政主体应当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阱述案情和作出对自己有利辩解的制度。  相似文献   

15.
侯瑞锋 《魅力中国》2014,(10):301-301
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建立相应的司法审查制度是当今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然而,目前由于我国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缺乏明示的宪法和法律依据且现行行政诉讼法明确将抽象行政行为排除在法院受案范围之外,使其为数众多的行政机关滥用抽象行政行为的制定权,不仅降低了法律的威信,也严重侵害了人们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将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范围,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查制度,这也是充分实现行政主体依法行政、切实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6.
周毅 《魅力中国》2010,(32):117-117
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有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离不开行政相对人的参与行为,因此,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行为程序也是行政程序不可缺少的内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缺一不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实体正义的不足,充分保障相对人免受不法不当行政行为的侵害,实现其合法正当权益。  相似文献   

17.
崔红 《辽宁经济》2007,(11):28-29
行政复议管辖是行政复议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它是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权限和分工。对行政复议机关来说.它确定了不同行政机关之间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具体分工,明确了行政复议职责:对复议申请人来说.则是发生行政争议之后到哪一个行政机关去申请复议的问题。因此.明确行政复议的管辖.一方面能够给行政复议申请人提供指引.避免出现投诉无门的情况.保护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能够预防和减少管辖争议.避免复议机关在管辖问题上的互相推诿现象,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  相似文献   

18.
行政相对人在促进依法行政中具有重要作用。提升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行为的地位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就提升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行为中的地位来讲,提高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行为的能力是提升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行为中地位的根本;建立广泛有效的救济体系是保障;加强行政公开、赋予行政相对人更多的参与权是核心;由管理行政向服务行政转变则有利于以上三个方面更好地实现。  相似文献   

19.
陈鸣达 《宁波通讯》2007,(12):56-57
行政争议是近年来频频出现的一种社会现象。所谓行政争议,主要指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行政行为不满及行政行为不当、违法而引发的争议、纠纷。其表现形式为来信来访、提起行政复  相似文献   

20.
孙坚 《魅力中国》2010,(28):165-165
一、行政问责的内涵 研究我国地方政府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就必须弄清楚行政问责是什么,为什么要进行行政问责。多数学者认为,责任政府理念及践行是行政问责的起点,建设责任政府要求政府必须迅速、有效回应社会和民众的基本要求,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一种基本价值理念。而行政问责制正是建设责任政府的题中之意。它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针对各级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基于其工作职责而作出的行政行为监督和审查,对由于故意或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绩效和行政秩序,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依据法定程序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