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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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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符交单(complyingpresentation)”是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提出的新概念。本文在解释“相符交单”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结合国际商会《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阐述在信用证结算中“相符交单”标准的运用,即“单据满足其功能”标准、“单据无须等同一致,不得矛盾”标准以及对“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地址”标准等,目的是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对“相符交单”进行探讨,以便学术界、国际贸易实践和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中对“相符交单”标准认识统一.使信用证结算业务能够顺畅运行.  相似文献   

2.
龚玉和 《新理财》2006,(1):53-53
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中的议付与押汇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在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严格按照信用证条款及《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 500)》的有关规定缮制出出单据.并在货物装船后,将制作完成的全套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送交银行办理议付(Negotiation)。  相似文献   

3.
信用证自诞生以来,进出口双方及银行处理的都是纸质单据。随着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无纸化交易成为可能。为顺应这一趋势,国际商会在2002年制订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eUCP)以规范信用证项下电子交单业务,但其后10年来电子交单仍极为罕见。近日,中信银行成功办理了国内首笔"端对端信用证项下电子交单业务",填补了国内银行业在信用证电子交单领域的空白。  相似文献   

4.
<正>便利和促进贸易永远是电子交单的初衷。信用证从业者应牢牢把握这一主旨,在开展电子交单业务的过程中积极探索,防控业务风险的同时尽可能简化业务流程,让信用证这一传统结算方式焕发新生。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条款约定通过电邮交单越发常见,类似安排看似便捷,但如果相关条款拟定不当,可能会对受益人的交单收款带来额外风险。  相似文献   

5.
龚玉和 《新理财》2006,(9):60-62
国际结算业务中的“交单结汇期限”,是外贸单证财务人员经常碰到的问题。信用证业务中常有“交单期”、“到期日”、“顺延”之类的词语,实务中,也常会听到什么“倒填”之类的说法。有的人对这些词语大惑不解:“信用证中既然已经规定了一个‘到期日’了,为啥还要再规定一个‘交单期’呢?是不是架床叠屋了?”  相似文献   

6.
陈强 《中国外汇》2013,(8):34-36
信用证电子交单业务必将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发展前景堪称广阔,甚至有可能取代纸质交单。随着互联网及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无纸化贸易成为可能。为顺应这一趋势,国际商会制定了《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关于电子交单的附则》(eUCP),并于2002年4月生效。但在随后的十年间,信用证电子交单业务却很罕见(备用信用证除外)。究其原因,首先是信用证诞生数百年来,当事各方已习惯了较为保守的纸质单据;其次是信用证项下的电子单据,尤其是电子提  相似文献   

7.
王乐 《国际融资》2011,(8):58-59
信用证业务出险后,出口商援引相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通过交单行向开证行积极抗辩追索,是充分保障自身权益的有效手段。中国信保专家在本文中通过对一宗叙利亚即期付款信用证案处理过程的简要介绍,总结归纳了信用证业务相关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中的抗辩减损要点,希望对广大中国出口企业开展信用证结算业务时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8.
"相符交单(complying presentation)"是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提出的新概念.本文在解释"相符交单"概念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结合国际商会<关于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阐述在信用证结算中"相符交单"标准的运用,即"单据满足其功能"标准、"单据无须等同一致,不得矛盾"标准以及对"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地址"标准等,目的是从理论和实践角度对"相符交单"进行探讨.以便学术界、国际贸易实践和银行国际结算业务中对"相符交单"标准认识统一,使信用证结算业务能够顺畅运行.  相似文献   

9.
转让信用证中的博弈 单证相符原则的核心在于单据和信用证相符。在信用证业务中,信用证内容就是各当事人审核的标准。单据只有和与之对应的信用证条款相比对,当事人方可判断出是否相符交单的结论。但是存转让信用证下,基于商业秘密以及利润的考虑,转让前的信用证和转让后的信用证之间必然存在着差异,这是博亦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在国际结算业务领域内,除原有的中国银行之外,工、农、建、交四大国内银行及一些外资银行也相继进入这一业务的竞争行列。对于国际贸易结算中占主导地位的信用证结算的正确交单和议付,已逐渐引起了外贸公司和银行的重视。拜读了黄吉万文《浅议信用证项下的交单和议付》  相似文献   

11.
韩非子曰:“小信诚则大信立。”本应具有最大诚信的银行,如果丢失了这一优秀品质,很可能因小失大。在现实中有些通知行为了承揽业务,擅自在信用证中添加偿付指示;更有甚者,还删除了原信用证中指定的偿付行及相应的索偿信息。这对交单行与受益人非常不公平,也扰乱了正常的业务市场,久而久之通知行就会失去“大信”,还有谁愿意和它合作呢?  相似文献   

12.
<正>单据从纸质向电子化转变是信用证向线上化、自动化、数字化转变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能为多项新技术的实现提供良好的生长土壤。新冠疫情中,快递业务因多个国家和地区采取“封国”、“封城”措施受到较大影响,造成信用证项下纸质单据寄送困难,这也让人们充分认识到高度依赖邮政及快递系统的纸质交单模式在新冠疫情等特殊时期存在着难以保证信用证业务平稳运营的缺点。事实上,纸质单据一直是信用证业务发展进程中的一个痛点,不利于信用证业务朝更高效率、  相似文献   

13.
《中国外汇》2008,(4):25
信用证是当前国际贸易业务中运用较广的一种结算方式。信用证实际上就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只要受益人提交了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必须向受益人付款。由于信用证下开证行承担第一性的付款责任,且付款的前提是相符交单。那么,相符我单将关系到信用证能否最终顺利承付。但在国际贸易实务中,不符单据往往多于相符单据。“不符点”成为国际贸易进行信用证结算最为常见的词汇,也是国际贸易交往中诸多“陷阱”之所在。  相似文献   

14.
信用证作为国际贸易中主要的支付方式,在促进买卖双方履行和约、提高支付信用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但是,与信用证业务发展程度相比,我国现有的信用证会计规范尚不健全,在信用证业务会计处理上还存在一些值得商榷和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15.
薛志超 《中国外汇》2023,(24):62-63
<正>对于含特殊融资安排条款的信用证,出口方银行应向受益人充分揭示风险,严格遵循国际惯例和信用证约定,发生问题时要尊重实务、灵活处理。买方信贷项下信用证业务中,出于对交易结构严密性的考虑,一些信用证除了规定第三方融资银行作为信用证偿付行,还会指定议付行,并列明受益人交单索汇相关的特殊融资安排条款。  相似文献   

16.
人民币远期信用证业务在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同时,也对跨境资金流动和监测分析带来了一系列影响,亟待加以规范。一是规避了短债指标管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政策实施以来,由于人民币结算产品不纳入短期外债管理,部分银行开始使用人民币远期信用证来规避短债管理。以LG公司为例,该公司与其在香港的子公司ED公司签订以人民币结算的产品销售合同,并由LG公司申请开立一年期人民币远期信用证,再由ED公司在香港开立即期信用证给国外客户。国外客户将产品装船后,将提单、发票等单据按照信用证结算规定通过银行交至ED公司,  相似文献   

17.
胡全宁 《中国外汇》2023,(13):72-73
<正>实务中受益人直接交单开证行增加了开证行的收单风险和沟通成本,开证行对此应持谨慎态度,以规避相关风险。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常见的结算方式。在信用证实务中,为减少单据转递环节以加快交单的时效,受益人有直接交单开证行的需求。此方式一定程度上为受益人节约了交单行方面的单据处理费用,但是增加了开证行的收单风险和沟通成本,因此在实务中并不提倡。笔者s通过一则案例分析此方式带来的业务难题和风险。  相似文献   

18.
张晖 《中国外汇》2013,(13):58-60
银行应熟悉、掌握惯例和商业习惯,并提醒企业合理运用或应对"软条款"等信用证规则,以防止欺诈,切实维护自身在国际贸易中的权利。背景信用证类型:即期信用证开证行:HSBC BANK CANADA,TORONTO申请人:加拿大A公司受益人:我国B水产公司信用证金额:USD260000.00品名:FROZEN SHRIMP(冻虾)过程受益人凭他行通知的信用证在M银行办理出口交单业务。经审核,信用证  相似文献   

19.
国际保理业务又称国际保付代理业务,是国际贸易中在以赊销(O/A)、承兑交单(D/A)等方式结算货款的情况下,保理商对出口商提供的集商业信用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的管理与追收、贸易融资及买方信用担保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措施.在国际商品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结算方式成为继商品价格、商品质量之后另一个重要的竞争手段.买方市场的形成导致进口商往往不愿意采用手续繁琐、占用其资金或信用额度的信用证结算方式,而选择对其较为有利的赊销、承兑交单等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国际保理业务由于迎合了赊销、承兑交单等非信用证结算方式发展的需要,以及其先进的服务手段和多样化的服务功能,正日益为人们所熟悉和青睐,并在国际上得到广泛的应用.……  相似文献   

20.
<正> 在出口信用证项下,保险公司承保后所出具的保险单既是外贸、工贸公司在货物出运后向银行提交单据议付的必备单证之一,也是以后处理索赔的主要依据。为此,进行国际结算业务进出口银行在审查保险单据中,应注意掌握几个问题。 首先银行在审单中要注意保单的签发日期不得迟于提单日,也就是说货物在装船前就必须投保。其次要看投保金额与币别是否按信用证要求办理。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投保金额的币别应与信用证币别相同。再次,要注意保单中投保金额的大写与小写是否一致。根据1983年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处理规则400号》第三十七条规定,最低保额须是有关货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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