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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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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析《物权法》确立之预告登记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泽涛 《经济论坛》2008,(1):129-132
一、预告登记的含义、立法原因及法律性质 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预告登记与异议登记同属预备登记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在不动产登记法上与本登记(又称终局登记)相对应的一项重要制度.  相似文献   

2.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民法中关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重要制度,它以风险防范为价值取向,旨在保护物权变动合意达成但尚未履行前,以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债权性请求权。我国《物权法》首次确立了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一项独特的制度,是物权法领域和债法领域相交叉的制度,它采用了登记这一物权公示的手段,保障债权的实现。当然,能得到这一制度保障的债权必须是特定债权,即以不动产或特疏动产的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  相似文献   

3.
本文罗列几种常见的预告登记客体并分析其是否适格:国有土地上房屋所有权与抵押权、现房买卖与抵押权、征收补偿协议的安置房所有权及抵押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抵押权转让、集体土地之上的房屋所有权及抵押权.研究登记对抗主义下物权的债权请求权能否适用预告登记,如: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此提出完善《物权法》中对于不动产预告登记客体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4.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在中国正式确立。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对于不动产物权变动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同时这一制度设计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有效遏制"一房二卖"的现象。然而《物权法》仅对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即便有《房屋登记办法》、《土地登记办法》等部门规章的细化,中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仍然存在立法不统一,适用范围狭窄,效力不确定等一系列问题,旨在通过对不动产预告登记效力的研究对中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提出实体及程序方面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交易安全具有重要作用。通过对物权法规定的申请预告登记的前提、预告登记对相关当事人的效力等内容的分析,从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的角度提出了完善预告登记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浅析不动产预告登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焦红静  王彦 《经济论坛》2007,(9):132-135
预告登记(Vormerkung),亦称预登记,是指预先保全对于他人土地或建筑物的权利的取得、丧失和变更的请求权所做的登记,旨在防止登记名义人对土地或建筑物为妨碍保全请求权的处分,以保护请求权人的利益.简言之,是为保全不动产的请求权而将此项权利进行的登记.  相似文献   

7.
<物权法>生效前,我国不动产登记一直未实行统一登记制度,房产、地产、林产等不动产的登记和抵押登记一直按照各自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办理.<物权法>生效后,由于其规定"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导致原有不动产登记法规面临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的争议,部分不动产登记无法可依.因此,亟需对<物权法>相关条文作出司法解释,并尽快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8.
周琳 《城市建设》2010,(5):436-437
我国已经进入市场经济国家的行列,不动产是公民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更好的保护不动产的交易,维护不动产交易的正常秩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实施不久的《物权法》规定了物权变动公示公信的基本原则,也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较之以往是一长足的进步。但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仍有很多缺陷,本文试以提出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相似文献   

9.
本文对《物权法》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探讨了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和目的,突出强调以人为本的政府服务职责。  相似文献   

10.
我国现行房地产权属登记基本沿用旧的行政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已不能满足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对登记职能的要求,存在诸多缺陷。诸如登记的法律依据不统一;登记机关不统一,内部登记机构分设;房地产登记效力不统一、不规范。针对这些存在的问题,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物权法》对不动产登记制度专门设立了一个章节,对上述问题的解决做了统一规定。因此,《物权法》的实施必将对现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带来一定的影响,应正确应对《物权法》对房屋权属登记带来的影响和考验。  相似文献   

11.
为保全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的效力,我国物权法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然而,该制度对预告登记申请的条件由于规定得过于严苛和简单,不但缺乏相应的指导作用,反而限制了该权利的行使。以强制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和有条件地单独申请为原则,以存在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债权请求权和当事人就不动产物权变动达成的协议书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条件,当事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预告登记的申请。  相似文献   

12.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与实施,各地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无论是从质量上还是从数量上都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水平,但是,从各地的具体落实情况来看,单一部门的工作中明显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就结合实际情况,针对跨部门合作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促进进行简析.  相似文献   

13.
笔者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角度入手,联系不动产统一登记及凡物购置税收制度之间的联系,调查不动产登记制度在公民中的知晓程度,考察国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城市登记的实施状况以及房屋购置税收制度的概念、 征收范围、 征收方法及其在房屋产权流转过程中所占的比重,得出如下结论:通过不动产统一登记实现房屋购置税的全面征收在理论层面虽然具有可行性,但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实施状况以及房产税征收上的种种困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实现征收房屋购置税在短期内不能实现.  相似文献   

14.
在市场经济活跃的今天,大量的不动产交易每天都在进行,但是,在买卖双方订立了合同之后未进行登记的情况普遍存在。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不动产交易必须进行登记,不经登记,买卖无效。法律规定与现实存在着差距,扰乱了现行的财产秩序和交易秩序。因此当前必须强调不动产物款权中的登 记制度。一我国自周朝开始就形成了土地管理制度。《司礼大司徒》曰:“掌建国土地之图,与其人民之数,以安抚邦国,以天下地之图,周知九州之地域,广轮之数,办其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湿之名物”。自唐代以后,就有立契、申碟或过割制度,宋代以后,田土的登记更有鱼…  相似文献   

15.
商品房预告登记制度取代预售备案制度的法律诠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窦权宏 《现代财经》2004,24(8):62-64,F003
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备案制度。合同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为保护商品房预购人合法权益,应建立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的法律性质是为保全将来取得房屋所有权而为的请求权登记,其应具有本登记的溯及力效力。  相似文献   

16.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该制度涉及登记机关的选择、登记效力的界定、登记程序的设计以及登记瑕疵的救济等一系列问题。不动产登记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相似文献   

17.
杨勤法 《生产力研究》2014,(12):151-153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不动产实行分散登记,这一制度产生了许多问题,克服这些问题的基础是实行不动产的统一登记。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可以为我国的宏观调控、税收改革提供条件。同时,在肯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价值功能时,要防止其带来的负面影响。  相似文献   

18.
信托作为处分财产的一种方式,它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不动产信托是以不动产作为信托标的的信托行为。建立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可以明确信托关系,是信托不动产产权明晰的保证。我国信托法中明确了信托登记制度。本文对我国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的立法原则与实现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与阐释。  相似文献   

19.
马莹 《当代经济》2010,(6):44-45
制度缺失,导致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对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不利影响。《物权法》在建立和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为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土地登记办法》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本文对于当前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现途径及要求。  相似文献   

20.
不动产登记制度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制度之一,对不动产物权变动及交易秩序及安全的维护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一旦不动产登记出现错误,无论其是由登记机关或者登记申请主体的过错,其损害后果都是极为严重的。《物权法》关于不动产登记错误的规定较为模糊,可操作性不强,且对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责任的性质语焉不详,有待于进一步明确。选择何种赔偿责任模式才能尽可能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是未来不动产登记法亟须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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