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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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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字技术是制造业发展的重要动能,制造业数字化是未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于OECD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指数对全球50个经济体出台的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措施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利用国家间投入产出数据(ICIO)和网络就绪指数(NRI)构建制造业行业数字化转型指标。研究表明:各国数字服务贸易限制措施会显著阻碍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分析发现:对发达国家负向影响并不显著,对发展中国家存在显著负向影响;细分领域内,电子商务、基础设施连通性、跨境支付均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有显著阻碍作用,知识产权和其他限制性措施的阻碍作用不显著;按制造业行业研发密度分样本分析结果表明:研发密度越高的行业受到的阻碍作用越大,阻碍程度按高研发密度、中高研发密度、中研发密度、中低研发密度依次递减;按制造业行业要素密集度分类分析发现:对劳动密集型行业影响并不显著,资本密集型行业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均受到显著负向影响。  相似文献   

2.
本文利用世界银行的服务贸易限制指数以及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研究了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参与度和分工地位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了制造业全球价值链的前向参与而抑制了其后向参与,显著提升了制造业企业在价值链中的分工地位;从经济发展水平来看,服务贸易自由化对发展中国家分工地位的提升效应大于发达国家;不同服务部门的开放具有异质性影响,其中零售、电信、金融和专业服务部门的自由化能够显著提升一国制造业的分工地位,而运输服务部门自由化促进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的作用并不明显。本文为中国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开放,助力制造业利用国内外优质服务深度融入全球价值链、提升国际竞争力、实现价值链跃升提供了实证支持和政策参考。  相似文献   

3.
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数字贸易与制造业融合来优化产业结构,改变制造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首先选取2005—2018年投入产出数据,测算出中国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和制造业18个细分行业的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再运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选取2005—2018年中国数字贸易规模和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地位指数进行实证分析,实证结果表明:数字贸易能促进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提升,数字贸易发展有助于制造业加速转型升级,提高制造业国际竞争力。随着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以数字经济为基础的数字贸易规模越来越大,应通过建立数字贸易示范区、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等途径促进数字贸易和制造业深度融合,进而提升制造业全球价值链地位。  相似文献   

4.
基于TAPED数据库对2000—2014年中国签订的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条款深度进行横向测度,并利用UIBE全球价值链数据库系统检验区域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中国嵌入全球价值链的影响。研究发现:在控制行业层面的特征变量后,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一体化对中国参与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指数有显著的正向促进作用。细分参与度后发现,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一体化能够提高全球价值链的透明度,促进价值链关联,强化中国全球价值链的前向参与度,弱化其后向参与度;细分行业后发现,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能够显著提升中国各行业的全球价值链嵌入水平,助推中国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  相似文献   

5.
数字贸易已经成为全球发展趋势,作为其重要核心的数字化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影响着全球价值链重构及产业转型升级。文章探究数字化服务贸易影响制造业出口技术复杂度的内在机制及作用渠道。结果发现,数字化服务贸易显著促进了制造业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渠道检验显示,数字化服务贸易通过增加研发投入、进口产品种类及服务投入提升制造业出口技术复杂度。异质性检验表明,数字化服务进口对制造业出口技术复杂度的提升效应更强,数字化服务贸易对发达国家及技术密集型制造业出口技术复杂度提升作用更大。文章研究为评估数字贸易对制造业的影响提供了理论依据,对中国数字化服务贸易发展和制造业出口技术复杂度提升提供了路径选择和政策启示。  相似文献   

6.
数字服务贸易已成为国际贸易和世界经济恢复和增长的重要引擎。基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数据库2008—2020年G20国家的跨国面板数据,首先分析了数字服务出口及其国际竞争力。研究发现:数字服务出口贸易蓬勃发展,但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以欧盟、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国际竞争力极强;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在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部门具有比较优势,数字服务出口竞争力不断提升,追赶趋势明显。进一步,基于波特国际竞争优势理论对数字服务出口竞争力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总体而言,服务业人力资本、经济发展水平、对外直接投资、互联网发展和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度对数字服务出口竞争力具有提升效应,外商直接投资则具有抑制效应;分经济发展水平看,互联网发展对发展中国家数字服务出口竞争力具有不显著的微弱抑制作用;分数字服务部门来看,5个维度影响因素对数字服务出口竞争力的影响存在部门异质性。  相似文献   

7.
本文根据产业升级模式划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阶段,从要素、产业、技术、制度等维度分析不同国家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基本经济特征,据此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链分工地位影响机制。结果表明:知识产权保护的价值链地位影响效应有国别差异;发达国家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引致分工地位下降;发展中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对价值链地位影响为“倒U型”;技术进步、经济自由化水平及人力资本水平提高均促进发展中国家分工地位提升。  相似文献   

8.
数字贸易规则已经成为新一轮国际竞争中的焦点。本文系统考察了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贸易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结果表明:高水平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数字服务贸易有显著的促进效应,其中争端解决与合作条款、数据管理条款、贸易促进条款带来的贸易促进作用最为显著。除金融服务业以及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业外,7项典型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对养老金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业5个部门的数字服务贸易都表现为显著的促进效应;在经济发展水平相似的经济体之间,深化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可以获得更强的贸易促进效应,且南南型经济体缔约的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比北北型表现出更强的贸易促进效应;美式模板比其他类型的数字贸易规则表现出更强的贸易促进作用;自由贸易协定数字贸易规则可以通过减少贸易成本等路径提升数字服务贸易流量。  相似文献   

9.
基于2012—2021年中国和“一带一路”沿线50个国家(地区)的经济数据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数据,构建数字贸易对国家(地区)创新能力回归模型,实证分析了数字贸易发展对国家(地区)创新能力提升的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结果显示,一方面,数字贸易发展能够直接提高国家(地区)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产业结构升级能够发挥中介效应,而数字贸易通过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产业结构合理化和产业结构均衡化将进一步提升国家(地区)创新能力。通过分样本回归发现,不同收入、不同贸易开放度的国家(地区),其数字贸易对国家(地区)创新能力的提升效果不同,在高收入、高贸易开放度的国家(地区),数字贸易对国家(地区)创新能力的提升效果更为显著。据此,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区域数字化协同发展格局,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引导产业结构合理化均衡化发展,加大中国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贸易开放力度、激发数字贸易溢出效应等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数字服务贸易是指通过网络跨境传输交付的产品和服务贸易,是数字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数字服务贸易深刻影响国际贸易分工、分配关系,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各国围绕跨境数据流动、数据存储规则、知识产权保护、数字服务监管等的博弈日益激烈。基于联合国贸发会议统计框架和相关数据对全球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进行分析,并通过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对主要经济体数字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后发现,全球数字服务贸易增长迅猛,正成为服务贸易增长关键动力,推动全球贸易向服务化方向发展;从细分子类看,与信息通信技术(ICT)高度相关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贸易增长最快,金融、保险、工程研发等传统服务贸易增长较慢;从主要经济体看,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数字服务贸易在规模、占比和竞争力水平上均存在较大差距,并呈现出一定扩大趋势。我国应把握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机遇,推动数字服务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全球数字服务分工,完善数字服务治理体系,与相似发展水平的国家一同推动包容性数字贸易规则体系的建设。  相似文献   

11.
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席卷全球的背景下,数字化时代加速到来,数字服务贸易已成为数字化时代影响国际贸易分工和国际经济格局的重要因素。本文基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的统计框架与相关数据,运用国际市场占有率、贸易竞争力指数、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指标对中国、日本和韩国的数字服务贸易发展态势进行深度对比分析,研究发现,整体上,中国和日本的数字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明显强于韩国,韩国在贸易规模、国际竞争力上均与中日存在较大差距。从细分行业上看,中国在其他商业服务和ICT上具有较大竞争优势,日本在知识产权上具有较大竞争优势,韩国在个人文娱上具有一定竞争优势。但无论是整体还是细分行业,中日韩三国与欧美在数字服务贸易领域还存在较大差距。建议我国应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适度提高金融、保险和文化部门的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全球数字贸易治理,提升中国数字贸易领域话语权,积极推动中日韩FTA达成。  相似文献   

12.
基于增加值贸易的测算,深入探究了一国全球价值链地位对贸易结构转型升级影响的内在机理,以2007—2018年全球63个国家的面板数据为研究样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研究发现: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提升可以有效促进贸易结构转型升级;全球价值链地位的变动通过影响一国的研发强度和创新效率对贸易结构产生作用;异质性分析结果表明,发展中国家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提升促进贸易结构转型升级的作用较发达国家更加明显。此外,从时间维度纵向探究了自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效果,发现一国参与全球价值链分工的程度越深,对出口贸易结构的优化效果越好。  相似文献   

13.
张晨  杨光 《商业研究》2023,(6):99-107
数字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对于我国重塑全球价值链、获得贸易核心竞争优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作为“准自然实验”,基于2012—2021年全国272个城市统计数据构建双重差分模型,系统探讨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对数字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影响。研究发现: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可显著推动数字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绿色技术创新在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对数字服务贸易高质量的驱动作用过程中发挥中介作用。在“胡焕庸线”东部、政府服务支持较强,以一般数字服务贸易为主的地区内,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对数字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更强。有鉴于此,应全面深化“地—央—地”政策安排、促进“绿色化”技术创新、适度部署“差异化”行动举措,促进数字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全球化的深入,生产性服务贸易已经逐渐成为了世界贸易中不可缺少的一角。目前,发达国家占据着全球服务贸易的主导地位,在全球价值链的核心环节中占据着不可撼动的地位,而发展中国家则居于非核心环节,我国亦是如此。所以要想挺进全球价值链的高端位置,就需要从低端链中挣脱出来。本文简述了价值链以及全球价值链的概念,从生产性服务贸易的内涵出发,对全球价值链提升目标下的中国生产性服务贸易所处的现状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5.
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数字贸易日益成为重塑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重要力量,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主导地位逐步显现。基于2005—2020年存在数字贸易往来的经济体数据,采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探讨全球数字贸易网络整体特征、网络中经济体个体特征以及数字贸易网络格局演变规律,研究发现,全球数字贸易规模在样本期内迅速扩大,各经济体之间的数字贸易联系更加紧密,经济体之间的通达性与聚集程度显著提升,美欧等经济体在交易能力、控制能力、中介作用等方面处于数字贸易网络的核心枢纽地位;采用QAP方法,结合各经济体数字贸易限制指数,剖析全球数字贸易主要治理规范,研究发现,数字贸易发展与数字贸易限制程度负相关;基于行业异质性视角,探究各经济体在数字贸易不同领域网络地位的差异性与演变特征,研究发现,尽管初期各经济体在数字贸易不同领域具有各自的比较优势,但近年来美欧等经济体在数字贸易各领域的优势地位更加明显。为促进我国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应重视数字技术应用,扩大数字贸易规模;处理好开放与保护的关系,提升我国数字治理能力;把握区域经贸协议扩容机遇,更好融入国际数字贸易;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相似文献   

16.
当前全球价值链发展进入数字经济全面渗透的重构阶段,探究数字经济对一国全球价值链地位升级的影响是否存在“三级数字鸿沟”效应,以及抢占数字经济发展先机是否能跨越这种效应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本文采用31个国家或经济体的样本数据证明,数字经济对一国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有正面影响,且这种影响存在“三级数字鸿沟”效应,即在全球价值链上处于较高位置的发达国家将获得更大的数字价值链控制权。但提早布局数字经济赛道的我国实践证明,抓住数字经济发展早期红利的发展中国家能有效跨越“三级数字鸿沟”,并通过数字经济发展实现全球价值链升级。  相似文献   

17.
随着信息技术与全球价值链的深度融合,数字贸易已成为全球市场竞争中的重点领域,而在数字贸易的国际竞争中,我国数字贸易正处于发展初期,仍落后于世界领先国家。因此,探索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以及提升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就变得尤为重要。在描述性分析我国数字贸易发展以及运用熵权法测度和评价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基础上,基于2008—2020年10个国家可数字化交付的数字服务贸易额等有关统计数据,运用逐步回归法实证检验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影响因素。研究表明:首先,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处于微弱优势地位,国际市场占有率并不高,但国际市场份额增速位居世界前列,潜力巨大。其次,科技投入水平、第二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的拉动百分比、数字贸易开放度和政府的政策引导是提升我国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影响因素。其中,影响力最为显著的是科技投入水平,数字贸易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产物,数字技术创新已成为数字贸易的核心驱动力;第二产业的发展成为影响数字贸易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数字贸易是信息通信技术发挥重要作用的贸易形式,而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工业经济深度融合成工业互联网,并广泛延伸到国民经济的主要行业。鉴于此,我国应加大数字技术研发投入,注重数字技术人才培育;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推动数字贸易产业发展;提升数字贸易开放度,扩大对外数字贸易规模;加强和完善顶层战略设计,促进数字贸易科学发展。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成为亚太乃至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其不断深入导致全球价值链整体或部分环节数字化,对增加值贸易的影响日益凸显.基于此,文章通过构建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指标评价体系,实证检验贸易伙伴国数字经济发展和差异对增加值贸易的影响.实证结果表明,进出口国的数字经济发展均对增加值贸易有显著促进作用,且对复杂价值链出口的影响更显著.在行业层面,出口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能有效增加其服务业国内增加值的出口,而进出口国数字经济均衡发展将有利于制造业出口国内增加值的提升.同时,中介效应检验表明,贸易双方综合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提升能够通过"贸易成本效应"对增加值贸易产生影响.  相似文献   

19.
本文基于TAPED数据库对涉及41个国家2007—2021年的优惠贸易协定(PTA)数字贸易条款深度(DTCs)进行测算,结合双边国家服务业增加值数据,实证检验了PTA数字贸易条款深度对成员国间服务业增加值贸易关联的影响。研究发现,PTA数字贸易条款总深度的提升促进了成员国间的服务业增加值贸易关联。同时,相较于前沿性DTCs,传统性DTCs对服务业增加值贸易关联的正向影响更为显著;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数据流动条款深度对增加值贸易关联的促进作用依次递减;DTCs的提升对增加值贸易关联的正向影响在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中依次递减。此外,不同类型PTA数字贸易条款总深度对增加值贸易关联的影响程度具有差异性,其中北—南型的促进作用最为明显,其次为北—北型,而南—南型的影响并不明确。机制检验发现,DTCs可以通过降低贸易成本以及提升数字生产要素投入比例,提高成员国在服务业价值链中的地位。  相似文献   

20.
《国际贸易问题》2021,(2):143-158
本文基于区域贸易协定数据库对涉及42个国家(地区) 2000—2014年的区域贸易协定服务贸易条款深度进行测度,并利用全球价值链指标数据库考察了RTA服务贸易条款深度对增加值贸易关联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区域贸易协定服务贸易条款总深度对增加值贸易关联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其中,服务章节引用《服务贸易协定》相关规则、包含国民待遇条款、允许无商业存在条件下提供贸易、允许自然人流动以及包含审议条款能够显著提高缔约国之间的增加值贸易关联。进一步研究发现:一方面,经济水平发展相似的国家深化服务贸易条款深度可以获得更高的增加值贸易关联水平;另一方面,服务贸易条款深度一体化可以通过削减双边国家的贸易成本提高企业出口预期信心,还可以通过技术溢出效应进一步吸收来自国外高效率的生产环节,提升双边国家的价值链嵌入水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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