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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提出“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这里的“合作经营”是指合作社作为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的方式,相对于家庭、集体和企业作为经营主体的农业生产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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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集体经济》2015,(24)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必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推进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农业经营方式创新,这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作为这一政策实践的"排头兵",位于江苏省常熟市古里镇的江苏田娘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即"田娘农场")历尽十一年创业,取得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新成效,初步探索到了"公司+基地+家庭农场+合作社"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路径。正如李克强总理在考察时说的那样,"土地也能产出黄金……在构建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方面,常熟应该说有突出的创新和变化,希望今后在这个基础上能够进一步大胆探索,给苏南、给江苏、给全国都积累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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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在林地上的拓展和延伸,是农村家庭经营制度在林业上的丰富和发展。庆阳市属陇东黄土高原沟壑区,山川塬相间,地形复杂,共有林业用地1399.83万亩,其中集体林地1184.97万亩。面对林木产权不明晰、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阻碍了资金流、科技流和人才流等要素向林业聚集,制约了庆阳的林业发展的现状,我们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精神,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林业发展水平,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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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集体林区改革与发展的关键举措之一。2002—2022年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可划分为2002—2011年和2012—2022年两个既相互关联又有明显区别的阶段:前一个阶段以集体林确权和推行家庭经营为主要特征,后一个阶段以鼓励集体林权流转以实现规模经济为特征。在构建多元主体互动制度变迁理论分析框架的基础上,利用8 855个跟踪农户样本和351个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样本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效应与演化分析,研究结果发现:政府决定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启动时机和核心措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政府精心设计和集体林经营主体自发适应相互作用的制度变迁;生态目标和经济目标的不协同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政府政策制度、市场等动态演化步调不吻合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持续推进的动因。应强化制度的系统性和集成性,协同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其配套改革,坚持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实现政府目标和集体林经营主体目标的耦合与协同,促进集体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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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上,家庭经营管理经历了原始家庭经营管理、传统家庭经营管理和现代家庭经营管理三个阶段.我国绝大多数农户目前基本上处于传统家庭经营管理阶段。但是,近两年来,特别是专业村、专业户和家庭联合体的涌现,农民家庭经营管理水平较之过去有了新的变化,一个从传统家庭经营管理向现代家庭经营管理转化的趋势正在出现.从全国看,较明显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从封闭型经营向开放型经营转化。即管理工作由过去只着眼于家庭内部而转为从市场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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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业在我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推进集体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是发展林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产权,搞活经营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在现有的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集体林业产权改革力度,探索新的模式和举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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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研讨会的题目是小农与市场。讲到我国当前的农民,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小农。这涉及到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经济性质的认识。应该说,始于本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初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的是以集体经济为主体、以农民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因而,农村社会经济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集体农业经济,另一方面是农民家庭经济。这两方面是不能分割的;集体经济采取了农户分散家庭经营的形式;农民家庭经济因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而得以存在。集体经济组织因掌握着土地所有权而对农民家庭承包责任制进行调节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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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与完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政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改革是由农村开始的,从土地承包入手,在农村进行了以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济体制改革.家庭经营的普遍实行,改变了人民公社体制下集体和国家主导的状况,重新恢复了农民在生产经营中的主体地位,激发了农民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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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农业的家庭经营制度,一是要坚持,二是要完善。坚持农业的家庭经营制度是因为家庭经营最适合农业,尤其是最适合作为一产农业的基本经营制度;完善的目的是为了坚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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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是稳定和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内容。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是目前我国农村生产经营的主体形式.从理论上讲,它作为对完全分散的个体农业、传统的集体经济的双重扬弃形式,有以下两个方面的规定性.一是,两个主体(农户、集体)并存。二者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通过契约合同形式相互联结、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二是,集体统一经营和家庭分散经营有机结合。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实施过程中,集体经济应起主导作用,即通过相应的经济手段对家庭经营及分配过程进行必要的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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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传统经营农户数量庞大,土地经营规模较小。2008年普查全区耕地面积6624万亩(农业部门统计4162万亩,其中承包地3942万亩),农村家庭837万户,平均每个家庭经营的耕地面积7.91亩(按承包地计算户均为4.71亩),每个家庭承包地分为多个不连片地块,土地经营细碎化的情况比较突出。专业大户所占比例较低,1129户粮食专业大户种植面积10.02万亩,仅占全区耕地面积的0.15%,总产量5.65万吨,占全区0.38%。甘蔗专业大户种植面积158.6万亩,占全区甘蔗种植面积的9.72%。种植桑蚕10亩以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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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山林经营方式选择是集体林权改革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稳定和完善、农民增收、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发展。集体山林经营方式的选择,首先要确定选择的标准,进而通过标准的评判来作出理性选择。广东的实践证明,"均股、均利"的集体山林经营方式更适合广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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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传海 《山东经济战略研究》2008,(11):40-41
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面对农村正在发生的深刻变革,统的功能不强与家庭经营太散的矛盾在许多农村基层还非常突出,特别是存在“人散”、“地散”和村集体收入低、农民致富能力低的问题,已成为影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活力的制约因素。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