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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 《福建质量技术监督》2007,(6):16-17
强制性产品认证是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相关产品实施的市场准入制度。2001年12月3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5号令,颁布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2002年5月1日,“规定”正式实施,它标志着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全面启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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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03,(4):7-7
国家认监委成立以后,推出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安全、卫生、动植物生命和健康、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的有关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管理体系实行强制性认证。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规定,凡列入《第一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内的企业产品,必须申办3C认证;原来已获CCIB和长城证书的企业,也必须更换3C证书。只有获得了3C证书,有3C标志,才能出厂、进口和在市场上销售。而以前的CCIB证书、长城证书及其标志将同时作废,取而代之为3C证书及3C标志。为推动3C认证制度的顺利实施,国家认监委指定了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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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1,(11):18-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国家认监委修订并公布了《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现将该规则的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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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是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我国还没有建立完全符合国际惯例的认证制度,一些产品监督形式得不到国际上的承认,在国际贸易中面临着在经济上蒙受损失和受到技术壁垒的限制。要借鉴国外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经验,为推进我国认证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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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9):20-2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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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9,(1)
编者按: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进一步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条件,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国家认监委制定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实施规则>,并于2008年6月24日发布施行.该规则规范并明确了3C认证活动中有关3C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撤销条件及其有关事项,统一了各指定3C认证机构的相关活动.现将该规则部分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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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京京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2,(4):14-15
“我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实施十年来,认证范围已从最初的19大类132种产品发展到了现在的22大类163种产品,截至2012年3月,CCC证书累计发放近61.8万张。”在近日召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会议上,国家认监委总工程师刘卫军介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对提升我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公共安全、规范企业生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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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锦平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0,(5):28-30
强制性认证产品违法是行政执法领域打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强制性认证产品违法形式多样,这对处理以及今后的管理工作也提出新的要求。本文主要围绕强制性认证产品违法行为的形式、认定、处理和管理等四方面进行阐述。对当前认证产品违法行为进行了列举和分析,同时也谈了在处理此类问题中的方法,最后由此类违法行为引申再谈到了对认证产品管理的思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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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质量监督导报》2011,(5):9-9
国家认监委向地方认证监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强制性认证产品目录内玩具产品行政监管工作。通知指出,列入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发布的第198号公告《关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玩具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玩具产品,各级质检部门要在“六一”儿童节前后,在开展“双打”行动的基础上再集中对玩具产品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获强制性认证的目录内玩具产品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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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5,(1):16-17
第一条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查员的检查活动,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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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京京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6,(2):22
我国玩具产品的质量将进一步得到保证。出口玩具被召回的可能性也将降低。从今年3月1日起,我国将对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等6大类玩具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于2005年12月30日发出的公告中指出,从2007年6月1日起,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从今年3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目前,国家认监委已对申请承担玩具产品指定认证机构和指定检测实验室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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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4,(2):16-19
为进一步促进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科学、规范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和《国家认监委关于明确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类文件调整方案及要求的通知》,国家认监委于2014年1月8日发布并实施了《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用于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方的CCC数据/信息报送、传递和公开的内容、要求和程序。现将该规则的主要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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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阶段入境产品监管中,最普遍的监管方式是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能效标识产品.这两种制度在设计、认证内容、监管执法流程、风险控制等很多方面具有相似性,但又具有各自的特点,为了方便入境商品的监管,有必要结合产品入境执法案例,对两种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