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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薛艳 《现代经济》2007,6(4):58-59
物业管理公司、业主站在各自的立场上都迫切地需要业委会,那么"业委会"这面大旗究竟谁来扛?谁来促成"业委会"的成立?谁来保证"业委会"的正常运行?本文对这些问题进行了一些探讨.  相似文献   

2.
“面对面教您成立业委会”系列讲座的第二次讲座在众多业主的期待之中于2004年5月23日下午在北京旺九州业主之家如约与业主们见面。业主之家的创办人、北京中海紫金苑业主委员会主任商长虹女士担任讲座主持人,北京朝阳园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舒可心先生再次做为演讲嘉宾来到讲座现场。北京水清木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邵夏珍女士和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陈旭律师也应邀出席,为业主们“现身说法”。  相似文献   

3.
宋安成 《现代经济》2005,(10):46-50
背景 2005年7月24日,上海市延安西路佳信都市花园因业主不满业委会的某些做法,在小区花园里发起了一场近200人的集会.一开场,一名中年男子便拿出一叠准备好的材料指责业委会的不当行为.随后,他和部分业主拿出倡议书呼吁与会者签字支持,表示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重新选举业委会.后记者获悉,整个事情的起因在于,业委会组织招标选聘新的物业管理公司,而业主对于业委会的做法并不"买帐".  相似文献   

4.
"面对面教您成立业委会"系列讲座的第二次讲座在众多业主的期待之中于2004年5月23日下午在北京旺九州业主之家如约与业主们见面.业主之家的创办人、北京中海紫金苑业主委员会主任商长虹女士担任讲座主持人,北京朝阳园业主管理委员会主任舒可心先生再次做为演讲嘉宾来到讲座现场.北京水清木华园业主委员会主任邵夏珍女士和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陈旭律师也应邀出席,为业主们"现身说法".  相似文献   

5.
问题的提出 自从中海物业的"四不接"[注:指中海物业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李立新著原文<中海物业:四种物业我不接>,"四不接"即:科技含量低的多层楼盘不接;社会信誉差的发展商开发的项目不接;物业管理市场刚刚发育的城市的全委项目不接;不具备履行民事责任的实际能力,不能算作合格的市场经济主体的业主委员会委托管理的"二手项目"不接.]  相似文献   

6.
2004年4月24日下午,在北京旺九州业主之家会所举行题为"面对面教您成立业委会"系列讲座的第一次讲座.主持人是"旺九州业主之家"的创办人、北京中海紫金苑业主委员会主任商长虹女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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