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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5 毫秒
1.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税收理论问题关于混合销售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营业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混合销售的认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笔者个人认为:如果将“一项销售行为”明确定义为“同一流转税纳税主体…  相似文献   

2.
陈景 《商业会计》2012,(19):27-28
提供劳务收入是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算类似于销售商品收入,但又有区别。提供劳务收入会涉及营业税,随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公布和实施,其核算又会涉及增值税。本文从劳务的界定、提供劳务收入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以不同的视角对提供劳务收入进行了新的诠释。  相似文献   

3.
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问题解答财政部会计事务管理司刘玉廷,郜进兴最近,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相应下发了有关的会计处理...  相似文献   

4.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企业的同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营业税的应税劳务,而且提供应税劳务的目的是直接为了销售这批货物而做出的。本文重点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甲方供应材料模式下的会计处理和税务影响进行比较和分析,据以提出最具实际操作性的处理模式,以及完善关税收法规的建议。  相似文献   

5.
一、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规定, 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征增值税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6.
《江苏商业会计》2006,(1):I0012-I0014
一、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7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征增值税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7.
《对外经贸财会》2006,(1):57-58
经研究,现对增值税若干政策问题明确如下:一、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7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应征增值税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相似文献   

8.
根据我国增值税、消费税及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对外捐赠应当视同一般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此,实务中并无异议。但是,对于企业对外捐赠,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是否要确认销  相似文献   

9.
一、"不得抵扣"和"视同销售"的税法规定及会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列举了增值税进项税不得抵扣的五种情形:一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是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是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是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五是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相似文献   

10.
杨颖 《商》2012,(23):68-68
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均对视同销售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但《企业会计准则》对视同销售行为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却缺乏统一明确的规范,这给会计实务工作带来了困惑。本文对两者规定存在异议的视同销售经济业务进行实质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其根据会计准则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即是否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同时探讨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如何正确的在纳税申报表上进行填列。  相似文献   

11.
我国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后,有关固定资产增值税的规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目前没有系统、全面的对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和税务处理。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财税[2008]170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固定资产增值税会计和税务处理,从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不得抵扣、抵扣后扣减几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探讨。  相似文献   

12.
我国已经将所有的商品和劳务纳入到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铁路企业实施的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也由营业税的纳税义务改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在税率发生变化的同时,也带来了会计处理以及税务处理的改变。铁路企业在"营改增"的大环境下必须及时且准确地做出调整,从规范会计处理入手,以最新的税收法律法规为依据来应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相似文献   

13.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税务制度改革的重点,探讨营业税改增值税背景下交通企业会计处理及其纳税申报对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有着积极意义。本文通过使用的是举例分析的方法,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出发,探讨了纳税申报,为交通企业适应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大环境以获取最大利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李键 《财经界(学术)》2014,(2):264-264,279
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我国税务制度改革的重点.探讨营业税改增值税背景下交通企业会计处理及其纳税申报对企业的利益最大化有着积极意义。本文通过使用的是举例分析的方法。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出发,探讨了纳税申报,为交通企业适应营业税改增值税的大环境以获取最大利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5.
<正>增值税是就货物和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种。按照我国目前的税法,增值税实行价税分离、价外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  相似文献   

16.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收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明辉 《现代商业》2012,(17):236-237
从2011年I1月16日,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在从全国范围内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这次税务的改革是继2009年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之后,对我国行业劳务税收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其范畴也是空前的改组了税务结构,其目的是对行业劳务的减税措施,其结果将是辅助我国各行业及劳务避免重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所产生的问题。本文通过对试点地区提供的纳税人在改征增值税后所受到的影响进行分析后,得出某些企业的某些方面税负会在此次试点改革后在某种程度上降低,增值税最终全面取代营业税是大趋势。  相似文献   

1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即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即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国家还明确规定,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进棉花可按买价的13%予以抵扣。棉花销售按13%的销项税率执行。据此,作为一般纳税人的棉花经营企业,应该严格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计算应纳税额。  相似文献   

18.
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企业交纳土地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办法的规定通知如下:一、交纳土地增值税的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  相似文献   

19.
非正常损失存货会计处理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4条进一步规定条例第10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虽然税法明确规定非正常损失存货进项税不能抵扣,会计处理时基本上也考虑到增值税的转出问题,然而非正常损失存货的不同的账务处理却会对增值税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试就非正常损失存货的会计处理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0.
国家税务总局即发《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旧税制计算申报货物或应税劳务税额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2号根据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1月1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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