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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北京房地产》2004,(2):108-113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号令)和有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新建物业的建设单位与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参照示范文本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费用及收取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建设  相似文献   

2.
近期,建设部针对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同时出台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两个规范性文件。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陆续入住,业主大会尚未成立;一部分房屋的产权已经卖给业主,一部分仍在建设单位手中;大量房屋进入装饰装修阶段;房屋处于“磨合期”,开发建设时期存在的问题往往暴露出来,鉴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的复杂关系,这两个分别由建设单位与业主、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合约,都同时规范了三方的行为。《公约》对三方的规范《公…  相似文献   

3.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了贯彻《物业管理条例》,推动建立业主自我管理与自我约束的机制,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我部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供建设单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参考使用。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  相似文献   

4.
长期以来,内地业主跟物业企业之间的纠纷不断,所以,在一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一般跟物业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往往会约定业主满意度指标,以此约束物业企业达到一定服务水平。有的建设单位在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也会写进业主满意度指标。那么,  相似文献   

5.
《北京房地产》2003,(12):106-110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释解】本条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内容的规定。 实践中,由于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含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给日后的物业管理带来很多矛  相似文献   

6.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企业具有“安全防范义务”。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予以配合。由于物业管理企业疏于管理,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安全防范义务,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非业主责任造成的业主房屋被盗、业主人身遭到伤害等恶性事件,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承担法律责任;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物业管理企业有义务保…  相似文献   

7.
市国土房管局于12月9日发布了《业主临时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首次公布了业主应当遵守的规定,明确了业主所具有的权利和义务。本刊针对两个示范文本中开发商、业主、物业管理公司三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征询了物业处、小区办及物业管理公司、律师等相关人士,他们普遍认为新规定将对本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和物业管理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8.
物业管理在我国属于新兴行业,有关的矛盾纠纷一度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前期开发销售和后期物业管理相脱节,各方利益和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矛盾纠纷极易产生。建设部新近出台的《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既是对《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内容的延伸和细化,又针对实践中的一些敏感和热点问题进行了约定和明确。特点一:公正性和全面性过去的《业主临时公约》都是由开发公司或物业管理公司拟定的,出于企业自身运作的考虑,站在企业立场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限制往往比较多,有的《业主临时公…  相似文献   

9.
近期看到建设部《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出台,我有一种特别的亲切感和兴奋感,缘由有两个:一是今年6月我随上海市房地局的同志一起参加了建设部在太原组织的对这两个示范文本的讨论,对两个示范文本比较熟悉;二是在1991年我曾预言,物业管理行业将由“痛”走向“酷”并“爽”,之后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等多部相关法规相继颁布,物业管理开始走上法制化发展之路。如今,两个示范文本更是直接约定了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三者的权利和义务,物业管理企业能够明明白白地做事,真的很“爽”。我认为《,业主…  相似文献   

10.
本刊讯业主有什么权利和义务?保安到底“保”什么?物业服务费如何收取?日前,重庆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有了定数。△业主有哪些权利和义务?《条例》此明确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前,业主委员会应将物业服务合同草案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后,提交业主大会通过。物业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物业服务的事项、要求、标准、费用、期限等。同时,《条例》也赋予业主较大的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规定: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后,物业管理企业应当退还多收的物业服务费,有过错的还应赔偿损失。△保…  相似文献   

11.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年9月1日实施了。《条例》中明确了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要通过招投标或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并且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在房地产开发和建设阶段中,需要引入前期物业管理。这就意味着在房地产开发和建设中物业管理如何定位成为必须考虑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2.
近期建设部下发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合同》),这两个示范文本完善和健全了物业管理法规规章体系,是对《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进一步深入推行和细化,对规范物业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企业行为,引导和培养业主树立正确成熟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培育和谐的物业管理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达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文物业)作为物业管理的主体和实施者,对物业前期介入有着深刻的体会和感触,两个示范文本可以说是规范前期物业管理的指路明灯…  相似文献   

13.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04年1月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联合下发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自2004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政府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收费由双…  相似文献   

14.
<正>各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引导业主正确评判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树立等价有偿的消费观念,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发展,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会同建设部印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我会制定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作为与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物业服务等级、约定物业服务项目、内容与标准以及测算物业服务价格的参考依据。试行中的情况,请及时告我会秘书处。  相似文献   

15.
《东南置业》2011,(8):92-93
一般情况下,小区业主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则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即终止。但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业主末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该如何处理,建设单位能否继续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相似文献   

16.
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由于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维护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责任自然就落到物业管理公司身上,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协调好单个业主与全体业主的利益关系,尤其在物业装饰装修阶段的利益冲突更为明显。那么《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公约》)中,全体业主有哪些共同利益?单个业主与全体业主的利益冲突有哪些表现?物业管理公司又应该如何协调双方的关系呢?一、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范围在《公约》中对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有如下约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1、由单幢…  相似文献   

17.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规定,由于义务人未能全面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给权利人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和人身损害的,即产生了相应的法律风险和赔偿的法律责任。物业管理服务的风险中,由公共设施设备所引起的风险占据非常大的比例;另外,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承接未经查验的物业,因物业共用部位、  相似文献   

18.
业主享受物业管理服务所支付的费用俗称为“物业费”。由于在物业服务合同中,一般约定这一费用由物业公司直接向业主收取,而且.物业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第67条也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相似文献   

19.
新建住宅小区业主大会召开之前,业主被迫承担不平等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义务、物业管理公司不全面履行或不履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的合同义务是当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普遍现象。由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主体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期限内物业管理公司与开发商已达成“默契”的情况下,开发商不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即便在物业管理公司根本违约时开发商也不解除合同。对此,业主不能解聘物业管理公司,甚至不能取得任何补偿。业主没有对合同权利损害的救济权,微观上造成了物业服务质量下降、物业管理收费难等社会现象,宏观上阻碍了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足见这一救济途径是极其重要且必要的。  相似文献   

20.
上海某物业公司系上海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选聘的前期物业管理单位,双方在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上海某物业公司对坐落于浦东新区某路1~139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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