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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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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安全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台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2.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用于保障住宅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的专项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无论是对房屋的保值增值,还是对社区的和谐稳定都有重要意义.本文结合油田的具体情况扼要地论述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模式的路径选择和油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的完善,以期解决油田专项维修资金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的建立,为保障物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对维护社区健康和谐发展发挥着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1998年12月16日建设部、财政部发布<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经过几年的实践,两部又于2008年2月1日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各地都根据地方的特殊性,制定适合本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管理的办法.  相似文献   

5.
当家理财     
《现代经济》2005,(6):49-49
为什么要收取住宅维修基金 凡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部应当建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执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相似文献   

6.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经济基础,它对保障住宅的安全使用,维护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性能,确保物业的保值、增值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本文就如何更好地提高广大业主的交存意识,如何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挥更好的应用效果,政府如何制定监督管理程序等一系列实际操作问题,提出了笔者的想法及建议。  相似文献   

7.
《现代经济》2005,(12):43-43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和规定管理,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维修、更新、改造,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及<长春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倪西磊 《现代经济》2004,(11):22-22
自建设部、财政部下发[1998]第213号文《关于印发(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以来.各地维修基金管理工作陆续提上日程。但是许多地区维修基金未实行专户管理,造成很大的资金挪用隐患。已进行维修基金归集的地区未进行基金建帐.手工处理帐务,未实现维修基金的有效管理。  相似文献   

9.
王兴敏 《现代经济》2004,(11):16-18
如何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施及时有效的维修养护,以延长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保障自有房产的保值,增值,是每一位房屋所有权人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其中就涉及各产权人如何公平合理地承担维修养护费用。对此,国家建设部先后颁布了《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住宅维修养护范围,责任及费用承担等做了相对应原则的规定。  相似文献   

10.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是《物业管理条例》确定的物业管理七项基本制度之一。在物业区域内建立统一的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其主要目的是解决在多元化住房产权结构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时,如何在不同类型的产权人和多个业主之间及时筹集所需资金问题。从1999年1月开始,各地逐步建立了这项制度,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尤其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经严重影响到资金的统一管理,有效监督和安全使用。那么,怎样才能使专项维修资金既管理规范有序,又能充分发挥作用,使业主使用便捷、物业维修及时呢?作者试图结合这几年的工作实践谈点体会。  相似文献   

11.
闵敏 《现代经济》2006,(5):26-27
2005年年底以来,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制定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由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事关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因而在媒体与网络上引发了关于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如何缴存、管理与使用的讨论热潮。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业主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缴存的,专项用于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划转、使用等行为,日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发布了<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以下简称<办法>),于2009年12月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对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作出了细化规定,并有许多创新之处.  相似文献   

13.
2009年12月1日,<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京建物[2009]836号,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进一步细化了建设部、财政部第165号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其明确性、操作性颇强.但是,笔者认为<办法>对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在使用程序中的部分规定不够明确、有失妥当,不利于指导实践,仍须完善.  相似文献   

14.
专项维修资金是由每户业主缴纳的,用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于资金量大,涉及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多数业委会在使用时都非常谨慎.笔者近期在调查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时,不少业委会很自豪地说,我们小区维修资金使用量很少或是根本不用,这样资金就安全了,对此小区业主也很拥护.那么专项维修资金是否用得越少越好呢?  相似文献   

15.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简称,是专项用于保修期满后住宅小区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其所有权归属于业主。  相似文献   

16.
我国物业维修资金制度建立至今已走过了十余年的历程,但就发展现状来看,目前仍属于一个较新的工作领域,制度尚未十分健全,制度的可操作性、完备性和前瞻性都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论证.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物业维修资金作为维修、更新与改造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费用,其权利主张者少则十几二十位业主,多则成千上万位业主,同时其支出很多时候不可事前准确预料,时间上又往往要求很急,常常无法在使用前给出明确的使用方案,这就决定了物业维修资金较一般的公共资金而言具有较大的特殊性,也为政府管理部门对资金的管理带来较多难点.  相似文献   

17.
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问题闹得沸沸扬扬的时候,有律师站出来说:政府承担了它不应该承担的责任,不是维修资金的主人却侵占了维修资金并限制其正常使用,侵犯了业主权益.  相似文献   

18.
专项维修资金是由每户业主缴纳的,用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的费用。由于资金量大,涉及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因此,大多数业委会在使用时都非常谨慎。笔者近期在调查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时,不少业委会很自豪地说,我们小区维修资金使用量很少或是根本不用,这样资金就安全了,对此小区业主也很拥护。那么专项维修资金是否用得越少越好呢?  相似文献   

19.
聂孝仑 《现代经济》2004,(11):19-21
早在物业管理在祖国大陆诞生之初,业内人士就提出了建立物业中修.大修及更新改造资金制度.而后逐渐形成共识并被国家采纳。1998年11月9日国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文,制定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指导全国此项工作的开展。由于各方面对此问题紧迫性认识上的差异,各地此项工作的开展亦有差异。因此.各省市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必将进一步推动物业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工作,促进物业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20.
在房屋使用后的维修过程中,有一些不利于房屋使用和维修的情况是由于设计、施工不够完善而引起的.笔者认为,房屋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应加大力度收集房屋使用后的信息,加快针对房屋建筑不足方面的改善步伐,为维修提供便利,减少因维修给使用带来的不便,以使房屋更可靠地使用和维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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