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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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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萍 《财会月刊》2005,(3):48-49
我国自首次提出资本公积概念以来,资本公积构成内容及核算的规定有过二次变革。1993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资本公积包括三项内容:股本溢价,法定财产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1998年财政部颁布的《股份公司会计制度》中.资本公积包括股本溢价、接受捐赠实物资产、住房周转金转入、资产评估增值、投资准备。  相似文献   

2.
企业接受捐赠人捐赠的资产,可以分为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无论接受的是现金资产捐赠,还是非现金资产捐赠,都会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和应交所得税的变化。本文主要结合《企业会计制度》和工作中的问题,谈谈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税务和会计处理。一、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税务处理《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有关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1997]财税字第77号)中规定:“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出售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出售或清算价格低于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  相似文献   

3.
资本公积是投资者投入到企业,不能构成实收资本,金额超过法定资本的资金。它不是由企业利润转化而来,而应属于投入资本范畴。财政部于2000年12月29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与原来的《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比较,对资本公积的核算有一些重大的变化。《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应设置的明细科目是:1.资本(或股本)溢价;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3.接受现金捐赠;4.股权投资准备;5.拨款转入;6.外币资本折算差额;7.其他资本公积。除了资本(或股本)溢价和外币资本折算差额核算基…  相似文献   

4.
固定资产投资评估增值处理的困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企业会计制度》明确规定了资本公积科目下设七个明细科目,对原制度规定的资产评估增值如何处理却未作任何规定,也未涉及固定资产及其他资产投资、作价、评估等增值处理的规定,使人困惑不解。一、原资本公积中资产评估增值衔接未予明确原行业会计制度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都规定“资本公积”科目下设“资产评估增值”明细科目,许多企业“资产评估增值”明细科目一般都有余额。《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资本公积”的明细科目有:(1)资本或(股本)溢价、(2)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3)接受现金捐赠、(4)股权投资准备、(5)拨款转入、(6)…  相似文献   

5.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企业接受捐赠固定资产 ,应按制度规定确定的价值 ,借记“固定资产”科目 ,按确定的价值计算的未来应交的所得税 ,贷记“递延税款”科目 ,按确定的价值减去未来应交的所得税后的余额 ,贷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企业使用、摊销或处置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时 ,按规定应交的所得税 ,借记“递延税款”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该资产处置时 ,按转入资本公积的余额 ,借记“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根据上…  相似文献   

6.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它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人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而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所有者权益仍然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这四个项目。  相似文献   

7.
《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准则》)的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规范同国际会计规范的接轨,这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重大里程碑。《准则》实施几年来,适应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成功地推动了我国会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但也存在不足。笔者认为,《准则》在所有者权益的分类上存在一定问题,在此提出请教各位同仁,以求共勉。《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末分配利润等。”《准则煤四十三条规定:“投入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  相似文献   

8.
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使财产增加,并非企业盈利,《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作为所有者权益增加处理,税法则要求企业计入应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 一、内资企业接受捐赠现金的处理  相似文献   

9.
在会计实务中,企业接受捐赠资产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及进行纳税调整?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按会计制度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同时,企业按税法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即对接受捐赠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企业接受捐赠当期的利润总额;按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  相似文献   

10.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 ,上市公司的债务重组收益不能计入当期利润反映在公司利润表中 ,而只能被确认为资本公积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这样 ,资本公积在原有的“股本溢价”等 10个明细科目的基础上又增加了“资本公积———债务重组收益”明细科目。目前如何对该科目进行会计处理引起了市场人士的广泛关注 ,关注的焦点在于上市公司是否可以将“资本公积———债务重组收益”用于弥补企业亏损。笔者认为“资本公积———债务重组”收益不宜用来弥补亏损。首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所有者权益》规定 :…  相似文献   

11.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中规定,所有者权益的确认主要依赖于其他会计要素,尤其是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如企业接受所有者投入的资产,在该资产符合企业资产确认条件时,也相应地符合了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条件。从该规定可知:(1)会计对资产、负债等  相似文献   

12.
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中两个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包含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时的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指出:"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企业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相似文献   

13.
资本公积是指归所有者所共有的,非收益转化而形成的资本。资本公积由全体股东享有。资本公积主要包括资本溢价和股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实物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按现行新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接受的捐赠资产、资产评估增值、被投资单位按受的捐赠、被投...  相似文献   

14.
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这并非企业盈利所获,所以在《企业会计制度》中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不作收益、而作为所有者权益增加处理;而税法中则要根据不同情况,要求企业把接受捐赠的资产作为收益,计入企业应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15.
新会计准则中“其他资本公积”的形成与会计处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关于“利得和损失”的概念,分析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即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形成和会计处理,对《企业会计准则》中出现的须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下核算的各种可能情况进行较全面的整理和归纳,旨在准确地把握新准则下资本公积的核算特点和方法。  相似文献   

16.
王磊 《西部财会》2005,(1):45-46
历史成本原则是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同时又规定,法定财产重估增值作为资本公积,属于所有者权益。这又不排除企业财产可以重新估价的可能。  相似文献   

17.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中明确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同时,企业按税法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即对接受捐赠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企业接受捐赠当期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相似文献   

18.
谈资本公积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资本公积的核算现状及存在问题继《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发布后,财政部于2000年末发布了《企业会计制度》,2001年又发布了《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这些制度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相比,在资本公积的核算上,作了较大改动:(1)将原在“接受捐赠资产准备”项目下核算的内容改在“接受非现金捐赠准备”项目下核算;(2)将原在“其他资本公积转入”项目下核算的企业接受的现金捐赠改在“接受现金捐赠”项目下核算;(3)将原“股权投资准备”项目核算的内容取消;(4)取消了“…  相似文献   

19.
“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的入帐价值。该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帐价值。同时.企业按税法规定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帐价值计入“待转资产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从“待转资产价值”转入资本公积。  相似文献   

2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当公允价值发生变动时,将会导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在会计上予以确认,在税法上不予确认,从而产生了会计与税法的计价基础不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即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续计量时,涉及递延所得税的核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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