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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立法并非迫于承诺
自我国加入WTO开始,所有与直销行业能够沾上边的组织和个人,几乎都是掰着手指头倒记时过日子,这种对中国第一部直销法规的翘首期盼程度,可以说是在任何国家都是很罕见的,因为中国将成为直销行业的最后一座金矿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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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2007年整个中国直销行业在文化建设方面的表现,我们会发现其中所谓的“重头戏”仍然是由那些在业界资历丰富、成绩优异、口碑良好的“标杆”企业所“领衔主演”的。无论是安利的“特奥会赞助”还是完美的“母亲水窖”,这些企业主持发起的各项活动所产生的影响力甚至已经超越直销行业,延伸到了整个社会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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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是我国《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颁布并实施后的第一年,两部法规的出台对维护正当直销活动、打击非法传销、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直销模式提供了法律保障,使直销业在法律上享有了自己的一席之地,同时标志着政府对直销从此开始进入法制监管的时代。对于直销员来讲,他们也有了判断直销企业、选择直销企业的依据和标准,有了识别正当和不正当、合法与非法的武器。对消费者而言,两《条例》的出台更是切实地保护了他们的利益。此外,两部法规的颁布结束了中国直销业长期鱼龙混杂的局面,使行业良性发展成为一种可能,也标志着中国直销行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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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慧 《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3):5-6
直销作为营销发展的新趋势,成为企业与消费者沟通的渠道和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或服务的途径。中国国内直销行业在政府、企业、理论研究和经销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我国企业应加强直销基础理论的科学研究,规范直销运作,加强团队管理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并从不同视角展望中国直销业未来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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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2月雅芳获得全国第一张直销牌照以来,目前已有14家外资企业、5家内资企业得到商务部的批准,成为合法的直销企业。但是,通过大半年的观察,我们发现一些企业的获牌,似乎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并没有给中国直销行业带来太多的新气象,整个直销市场依然在延续几年来的低迷状态,业界对各个拿牌企业的等待观望也像当初对两个《条例》的焦急期盼那样,迟迟没有得到一个令人振奋的回应。笔者认为,部分拿牌企业的踯躅不前,虽然在一方面反映了它们面对职能管理部门所圈定的狭小活动空间时的一种无奈,但在另一方面更体现出它们所应具备的各种责任感的严重缺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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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产品的核心,在于产品的物超所值及其包含的附加价值,对于直销企业如何提升产品本质价值的问题,我在这里把自己的经验跟大家共享。
直销行业两个《条例》的颁布,使中国数以千计的直销企业走入了一个有法可依的时代,也为中国直销企业长达17年的不合法划上了一个句号。在直销企业的审核上,国家除了对企业资金实力有所要求外,对产品质量也给予了很大的重视,由此可见产品在直销企业经营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在这里,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金士力佳友作为一个非常年轻的直销企业,在规范产品标准、提升产品质量方面的一些经验和体会。我建议立法以后的直销,应该回归到产品上来,走真正以产品销售为导向的路子。在这一点上,直销企业要承担起引领行业健康发展的责任,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和行业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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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到2009年对中国直销行业来说,是一个“规则形成”的阶段,不论外资企业期望沿用国际惯性,或是内资企业力求平等对待,商务部都采取了谨慎稳健的把关原则。虽然这样的法规和管理模式未必能令直销行业满意,但也逐渐形成了一些行业规则。在商务部、工商局、公安系统的配套下,直销行业的管理似乎形成了“有牌违规,无牌违法”的市场运作机制。遵照《直销管理条例》的要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