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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2003年5月16日晨5时许,一位自称姓吴的男子打电话向福建省安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案称,一辆大货车撞到一辆人力三轮车后逃逸,三轮车驾车人倒在另一辆微型小客车底下死亡。  相似文献   

2.
《道路交通管理》 2000年第9期王颖志同志的《这起事故该如何认定》一文,涉及到推定原则在事故处理中的具体运用,笔者发表一点意见,请同行指正。 一、陈志红驾驶摩托车与行人俞海生相碰撞后,按当时双方的情况,均有条件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均由于文中所述的原因而未及时报案。交警在无法查明事故真相的情况下,应当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规定,推定陈志红负事故主…  相似文献   

3.
2009年8月17日,孙某租乘刘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行驶中与张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孙某受伤。经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孙某残疾赔偿金10930元;刘某赔偿孙某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其计78048元;张某赔偿孙某停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9512元。张某不服提出十诉。  相似文献   

4.
正据媒体报道,2017年11月1日凌晨,张某酒后驾车回家途中撞上一辆停在路边的人力三轮车,致三轮车主擦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发后,经血样检验,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39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负事故全部责任,而且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审查案件后,认为张某犯罪情节轻微,且在肇事后及时将三轮车主送往医院治疗,并主动赔偿三轮车主经济损  相似文献   

5.
值日警官     
正事故问:近日,我父亲因车祸受伤住院,肇事方为一辆三轮车,车没有保险,车主自称很穷,不交医疗费。请问我该怎么办?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  相似文献   

6.
2005年4月,河北省曲阳县张某驾驶大货全挂车在河北省河间市境内与一辆小客车相撞,两车受损四万多元,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肇事车主王某并不着急,因为他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赔偿完小客车的损失后,他就持相关手续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认为,张某所持驾驶证为B2型,该型驾驶证只允许驾驶大货车,不允许驾驶全挂车,故属《机动车保险条款》中规定的免赔责任中的“无有效驾驶证”的范畴。因此,保险公司拒赔。王某这下子着急了,因为在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B本是允许准驾全挂车的,怎么现在B2本却不让驾驶全…  相似文献   

7.
1999年2月23日上午,福建省上杭县青年农民李某驾驶摩托车与阅某驾驶的摩托车会车时,发生碰撞,致闭某受伤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854元以及摩托车修理费785元。事故发牛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报案。当年7月底,阎某病故,其妻卢荣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卢某之夫阔某与被告李某在车祸事故发生后,均有条件报案,而未及时报案,致使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二十一条第二款关于“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的规定,双方应负事故…  相似文献   

8.
一些轻微、一般性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常会见到一种怪现象,无责任或责任小的一方一般是驾驶员,往往要求与责任大甚至是负全部责任的一方私了,违心地乘担责任,甚至包赔损失也心甘情愿,这是为什么呢?驾驶员惧怕报案是一种较普遍的现象。本来报案处理可避免节外生枝和后遗症,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非要急切地私了呢?繁琐的事故处理过程,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公安交通管理规1每受理一起交通事故,通常要先扣肇事双方车辆和证照,然后对车报进行鉴定和估价,事故中受伤人员还要经医院诊断开出伤情证明,受理事故的民曾要对肇事双方…  相似文献   

9.
本刊今年第9期《新法规不上岗老办法不下台如今处理交通事故难上加难》现有了部分结果。2004年6月18日,山东省博兴县司机张士栋驾驶大货车在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与对向行驶的河北省曲阳县司机赵会杰驾驶的大货车及山东省惠民县王井华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三车不同程度损坏,农用三轮车驾驶人王井华和三轮车乘车人薛立山当场死亡。滨城区交警大队认定张士栋、赵会杰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两名死者无责任。赵所驾车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唐县支公司投保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50万元。事故发生后,车主齐志刚通过95518电话及时报案。唐县支公司出…  相似文献   

1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但有些肇事者却不是按法规的规定保护现场并立即报案,有的逃逸,有的不报案私了。为什么有些人发生了事故不去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报案而愿意“私了”呢?其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相似文献   

11.
2008年1月13日晚上10点左右,司机张某在沪宁高速公路驾驶一辆小客车,该车登记车主为乔某。当司机张某驾车行驶到沪宁线131公里处时,由于路面结冰等情况,追尾撞上了前方由彭某驾驶的小客车,导致了乘坐该车的乘客王某等人受伤、车辆损坏。经过交管部门认定,司机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彭某等人均不负事故责任,  相似文献   

12.
值日警官     
《道路交通管理》2010,(12):62-63
秩序 问:孙某驾驶小客车与李某的小客车发生刮蹭后,反光镜发生错位,孙某没有下车,将反光镜扶正后欲驾车驶离,被李某拦下并报警。民警到现场后认定孙某负刮蹭事故全部责任,李某要求追究孙某肇事逃逸的责任,是否应当追究?  相似文献   

13.
“私了”难了后患无穷程维忠在查处交通事故中,最令交通民警们头疼的是那些“私了”未成,才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重新予以查处的案件。对于这类案件,公安机关如不查处,正义难得伸张,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如若查处,因时过境迁,责任难以认定,当事人会说你...  相似文献   

14.
2004年12月7日,河北省曲阳县北台村王某驾驶大货车,与张某驾驶的农用三轮车相撞,致张某及同乘人刘某受伤。二人共花去医药费7万余元。交管部门认定王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刘某无责任。张某无力承担对刘某的赔偿。刘某遂将张、王二人诉至法庭,要求王某对张某无力承担的部分予以连带赔偿。  相似文献   

15.
一日凌晨四点多,天雾蒙蒙的,安徽省凤阳县交警大队的缪警官接到报警,一辆农用三轮车撞到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农用车上。缪警官等人急速赶往现场,没想到肇事车驾驶人居然是“熟人”张某。原来,去年的某一日,也是凌晨四点多,也在这个地方,张某开着农用三轮车撞到了停在路边的大货车上,当时的现场与现在极为相似。现场路面平坦,无任何障碍物,完全是由于张某超速驾驶造成的。如今,在同一地方,同一时间,同样的大雾之下,发生同样的事故,张某感到百思不得其解,嘴里一个劲地念叨着:“这里有‘鬼气’,肯定有‘鬼气’......”缪警官和众人啼笑皆非。执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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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情介绍:2013年9月29日凌晨4时许,孔某驾驶大货车由北向南行至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大石河时,适有吴某骑电动三轮车(上乘王某)由南向北驶来,电动三轮车与大货车会车时,吴某驾驶电动车与路东侧树桩相接触,造成王某受伤。该事故经北京市房山交通支队万宁大队处理认定,孔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吴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孔某驾驶的大货车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人保)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于保险期间内。王某将孔某及人财保诉至法院,主张损失。孔某辩称自己的车是停着,且并未与电动车相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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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靖安县农民李某和舒某是张某相交三十多年的好朋友。2002年7月,张某的妻子去世。李某、舒某应邀去帮助办理丧事。这天舒某坐李某驾驶的一辆非法改装成的助力三轮车从张某家中出发前往县城办事,途中因助力车前挡泥板脱落卡住前轮翻了车,造成舒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靖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是: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舒某不负事故责任。据计算,舒某的医疗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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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0月18日.河北省行唐县司机张某驾车在山东省滨州境内肇事.致一骑摩托车人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立即拨打了“120”和“122”,由于害怕被受害人的亲属报复和围观激愤群众殴打,当下弃车跑回了家。张某的行为属不属于“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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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江苏省启东市沈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撞伤张某,经医院治疗,张某被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交管部门认定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2007年6月,张某第一次手术后起诉要求沈某赔偿其因事故所受损失3万多元。经法院调解,张某与沈某达成协议,由沈某赔偿张某24558元。同年8月6目,沈某起诉要求某保险公司给付理赔款,审理中,双方达成“由某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沈某理赔款18000元。其余沈某自愿承让。”的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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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4日,山东省淄博市张某驾驶奔驰轿车载宋某外出,途中变速箱出现故障,便将车送厂修理,听说要花2000多元,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修好,张某想起自己投了70万的保险,就打算将车烧了,然后伪造事故向保险公司索赔。10月16日凌晨,二人雇车将奔驰拖至一下坡处烧毁后,张某即打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经过现场勘查,保险公司认为根据路况,驾车撞至山崖,引起车辆起火燃烧、报废的可能性存在,但从车辆碰撞程度看,碰撞较轻,不足以引起火灾,遂认定张某有骗保嫌疑,向公安机关报案。因罪行确凿,二人被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宋某以虚构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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