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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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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中国现行征地制度的三大弊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由于我国城市土地实行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因此城市化过程中对土地的需求必然要通过行政上对农村土地的征用来满足。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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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小玲 《经济论坛》2008,(9):134-135
对于掌握人力资本、社会资本较少的普通农民来说,土地乃财富之父,生存之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也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相似文献   

3.
创新土地流转方式 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二元土地所有制下,中国城市市区的建设用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依法征收后新增的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市区以外以及法律规定由国家所有土地以外的农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种以二元土地所有制为基础,与城乡企业和居民的身份相挂钩的城乡建设用地双轨制以及由此形成的建设用地市场分割状况,使农民不动产权益的充分实现受到了不应有的限制。为此,进行创新土地流转制度、推行城乡建设用地挂钩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关于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张英辉 《技术经济》2003,22(1):19-20
一、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1、土地产权界定不清 ,主体不明确 ,集体所有权被虚化。《宪法》规定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 ,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但是对于农村土地 ,哪些是国家的 ,哪些是集体的 ,并没有明确规定 ,而且集体所有土地的产权主体也不明确。《民法通则》将产权主体赋予了行政村 ,而《土地管理法》将产权主体赋予了合作经济组织。根据农业部的抽样调查显示 ,实践中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 ,各地差异很大。除中央政府之外 ,各级行政组织都对地权进行了不同…  相似文献   

5.
正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与城乡二元土地所有制相对应,我国一直实行城乡有别的建设用地制度。我国法律严格限制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出让、转让或出租,必须先征收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在市场上流转。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设用地需求快速增长,与日俱增的建设用地需求与二元分割的城乡土地市场产生了激烈的冲突,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相似文献   

6.
随着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的进展,我国城市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也日益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城市土地,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由于四化建设的需要,城市国有土地已远远不能满足新的需要,需要征用城郊农民的菜地或粮田,以扩大城区。这些征用的土地,我国宪法载明:“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近年来,我国经济理论界基于城市国有土地关系中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大多数同志认为城市国有土地应该有偿使用,但对有偿使用的理论依据却存在争议;对于国家征用城郊  相似文献   

7.
论土地征用     
土地征用制度是世界名国为发展社会公共事业而设置的一种法律制度,我国土地实行社会注意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作为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土地所有权也相应存在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类型。土地征用是发生在国家和农民集体之间的所有权转移,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和程序批准,并给农民集体和个人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家所有。土地征用是保证国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土地的一项重要措施。无论是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发展社会公共事业,都设置了土地征用法律制度,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地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这是我国实行土地征用地宪法依据。土地征用具有下列特征:  相似文献   

8.
既然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土地所有制,那么我们的分析研究就应该针对两种土地制度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历史与现实的冲突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也是全民所有,这没有问题。但国有土地的70年使用权却在现实中造成了许多矛盾。我  相似文献   

9.
一、如何建立失地农民的长期保障机制1.明确保障金支付标准。我国土地的性质是公有制,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土地中的湖泊、河流、工矿等属国家所有,其他属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对土地依法有长期的使用权和经营权。征收农民土地,必须给予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以保障对失地农民进行必要的生活补助和就业安置。而征地保障金多少即支付标准的确定,是失地农民反映强烈,政府应对比较棘手的重要问题,也是决定征占地工作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如何比较科学、合理地…  相似文献   

10.
国家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集体所有的土地依照法律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等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三条、七十四条第二款 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最为密切。宅基地是农民诸多土地权利中的一种,宅基地已是现代的城市人很难感受到的了,城市人已缺少了因对这种财产权利的享有而带来的愉悦。农民的宅基地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地表之上横向的权利分割,它四至分明,按份享有,法律形式上的确权也是直接的,证书叫…  相似文献   

11.
对农村土地产权实行"国有民用"的改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国有"就是把所谓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与城镇土地一样的国家所有,"民用"就是其归农民和其他民事主体长期使用.通过修改相关法律和建立土地流转、农民转移和城乡互动的良性机制,是实现土地"国有民用"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2.
一、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土地所有权关系是土地制度的基础,围绕土地这一重要生产资料而发生的一切经济活动和形成的一切经济关系,都是在这一基础上进行的。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土地所有权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法律上的体现,一是经济上的体现。土地所有权在法律上的体现是一个国家的社会生产关系、政治及经济制度的反映。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城市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这就从法律角度明确界定了土地所有权关系,并且这种界定具有强制性和不变性。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体现则更多地取决于经济制度.就两者的关系来看,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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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私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有私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陈明星,肖兴萍国有私营,就是将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平均地分给农民;在此基础上,取消集体所有制,将土地收归国有;农民可在原为集体所有、现为国家所有的土地上自由耕种、租借或买卖土地使用权;国家永不再以行政权力无偿地中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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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给变动中的市场形态与政策选择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正> 供给是土地市场中的限制变量。本文试从土地市场供给变动入手,建构土地市场模型,并探究其内在的运行特征和政策选择。 一、农地入市与土地一级市场均衡 我国的土地是两种所有制并存,即城镇土地的国家所有和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依据目前我国的有关法律,对于城镇国有土地实行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而农村土地是不可直接入市的,必须经过国家征用,变更土地所有权,方可进行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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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提出农有永佃作为土地非农利用制度改革方案。方案的第一步是建立规范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其核心是农民土地合作社作为独立的土地集体所有权单位;第二步是建立以土地合作社作为土地出租和出卖的直接主体的土地非农利用制度;最终是二元化的城市土地所有权制度,即国家所有和农民土地合作社集体所有。同时分析了改革方案的基本内容,在对方案的理论合理性,法理合理性,实践可行性和经济社会意义方面优越性进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促进市镇非农用地土地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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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城镇土地属国家所有,农村土地属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管理法》也规定:城镇国有土地、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进行转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另定。到目前为止,国务院已对城镇国有土地如何依法进入市场问题制定了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但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如何进入市场,至今未制定出相关的法规。而现实的要求是,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这一问题不仅无法回避,而且可以说是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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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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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的土地所有权制度是一种公共财产权形式,法律上称为全民所有制。除少数归集体所有的土地之外,其他土地的所有权都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真正的使用者只能获得某一段时期的用益物权,在土地上进行生产、生活的单位和个人只有从40到70年不等的使用权。往往在土壤污染的状况被揭发出来之时,土壤使用权人已经不复存在或换作他人。如此一来,土地的所有权往往与地上的企业相分离,造成污染的企业只在使用权的范围内尽到管理义务。政府的角色是监管者、公共产品的提供者以及土地的所有权代行人;而企业只是土地的直接使用者。以目前已有的实践来看,整治费用之巨大,远超过一般企业的承受能力。因而,单纯地通过污染者负担原则来要求造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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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桥视野》2009,(12):78-79
哈萨克斯坦拥有非常丰富的自然资源和能源储量,是世界10大石油产国之一,煤、铀、黄金和其它贵重矿产资源也十分丰富。哈萨克斯坦法律规定矿产资源和有用矿藏属于国家所有,在哈萨克斯坦境内进行矿产资源利用作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章程纳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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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秘排污权质押贷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现阶段所有制体制和法律体系框架下,推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的排污权质押贷款融资的障碍和需要解决的关键性理论问题主要集中在:环境容量是否是资源,如果是,归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生产者排污权的性质如何,是天赋的还是法定的,是否属于公权利;排污权究竟属于我国现行<民法>中的哪项权利,是否属于财产权,能否进行质押;以排污权进行质押融资,所获资金的用途是什么,是必须用于节能减排,还是可用于企业经营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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