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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普惠金融旨在建立一个包容且有效及全方位服务于农村居民的金融体系,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繁荣,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在国家政策及各涉农商业银行的共同推动下取得了长足发展,涉农银行金融机构覆盖率不断提升,农村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了多层次和差异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但我国农村金融基础薄弱、经济发展滞后,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仍存在金融供给不足、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以及金融机构难以盈利等问题。本文以日本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为例,通过对其普惠金融体系组成和模式的选择分析,提出了我国农村普惠金融发展困境的解决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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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经验及其启示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已遍及全世界。无论在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信用合作运动都有了长足的局长。从对世界各国合作金融发展进程的考察可以看出,不同的国家在不同的时期采取了不同的合作理论。一个多世纪以来,以德国雷发巽合作原理为基础形成的雷发巽式农村合作银行遍布全欧洲,英国罗虚代尔原则则成为英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大部分农村合作银行建立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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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与发展滞后于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发展呼唤合作金融,然而其建设步履维艰。本在透析中国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合作金融建设经经验的基础上,指出农村金融合作以合作金融为基础是基于当前中国现实的必然选择。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必须明确产权关系,建立新的运行机制,以服务社员为宗旨,得到国家支持。合作金融是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方向。  相似文献   

5.
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主要结合论述国外合作金融四点新动向来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继而提出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发展的八点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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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金融问题研究   总被引:11,自引:1,他引:11  
一、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现状  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主要是指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农村合作基金会。作为整个农村金融体系基础的合作金融组织 ,自 90年代以来 ,特别是1 996年国务院作出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合作金融的建立问题第一次提上政府政策的高度 ,同时在“决定”中指出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 ,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因而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无论是在其机构数量、从业人员还是业务规模等方面的发展都十分迅速。据统计 ,至 1 999年底 ,全国共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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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农村合作基金会为代表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诞生,是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从其开始产生到经过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规范试验与推广,现已形成一定规模,在我国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如何认识这种新生事物的产生、发展运行及其相关政策问题,将关系到深化我国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思路。本文依托全国的发展动态和六年来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正反两方面经验,对这种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有关问题做总结性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9.
日本农业经济发展的经验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世纪50年代末期以前,日本农业仍带有明显的传统特性,农产依旧保持着传统的生产方式,能达到专业化生产的很少。随着1961年《收入倍增计划》的推行,日本经济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成长时期,与此同时推行的《农业基本法》,对农业实行政策保护,农业随之也完成了向现代农业的转型。目前的日本农业产值占GDP的比重在1%左右,农业就业人口比重在4%左右,虽然农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份额很低,但现代农业的特征已十分鲜明。  相似文献   

10.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合作金融的主要形式,为农业、农村经济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经过几十年的制度变迁和发展历程,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体制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严重阻碍了自身的发展和合作功能的正常发挥。本文通过对我国合作金融存在问题的分析,对我国合作金融改革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1.
论农村合作金融的一般性与特殊性杨翠友娄梅《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在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恢复农村信用社的合作制性质,把信用社办成真正以为农民服务为经营宗旨和经营目标的农村金融组织,以奠定其在合作金融、商业金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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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森林组合对我国林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介绍了日本森林组合历史沿革、基本特点、组织和管理系统、运行机制、最新发展动向。认为日本在森林组合的发展经验在6个方面对我国林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完善有借鉴作用:制定法律法规,保障合作组织规范化运营;及时出台扶植政策,引导发展方向;理顺各方关系,构建高效的管理体制;明确森林组合的公益性质,增强持续培育森林的能力;提高合作组织的素质,强化微观活力;扩大就业,稳定林业人员队伍。  相似文献   

13.
文章从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变迁的外因入手,在分析农村合作金融制度约束的基础上,得出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具有过渡性,即随着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其日益激化的内在制度矛盾会导致农村合作金融组织脱离合作制原则,走向商业化之路。这种过渡性在市场经济下表现得尤为明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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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资金或资本从来都是基础的、核心的要素之一。一般而言,农村金融活动主要面临可获得性、交易成本和益贫性三大问题,即能否及时方便地获得必要的融资,能否有效降低因信息不对称引致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的成本,能否公义地更多惠及那些处于所谓生存经济状态的穷人。农村金融活动的特殊性在于此,农村合作金融的独特优势也在于此。一是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扎根于乡村和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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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金融类单位开展对口合作是当前高职农村合作金融专业在落实校企合作共育人才过程中一直面临的难题。笔者在对国内相关院校调研基础上,通过深入剖析当前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结合山东经贸职业学院实际做法,提出将校企合作育人模式落到实处的对策,对其他院校同类专业校企共育人才工作的落实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16.
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对于我国农村、农业和农民及国家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这就意味着需要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特别是在金融体制的改革以及国有商业银行逐渐淡出农村市场的情况下,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空间将越来越大。鉴于此,本文着重分析了农村合作金融在中国农村存在的巨大需求。  相似文献   

17.
朱冰 《农业经济》2004,(5):33-34
合作金融是经济上的弱小者为获取便利的金融服务,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以自愿人股投资形式组织起来,在金融领域按合作制原则进行的一种合作。我国建国后不久,在农村就出现了合作金融组织——农村信用合作社,在1958年之前还基本上保持着农民集体所有的性质,到1958年人民公社运动时期,整个农村信用社系统被并人了国有农业银行体系中,成了农业银行的附属机构,受到国家的严格控制,信用社与农民的关系越来越疏远,可以说农村信用社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它缺乏合作经济组织的一整套的制度安排,合作性质始终没有真正体现出来,最终成为官办金融组织。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农村合作金融相对于国外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而言起步较晚,发展道路曲折,发展速度快;加之,近几年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使作为农村金融主体的农村信用社的完善与发展也成为探讨的热点问题之一。针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许多理论和实际工作者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改革的目标模式。  相似文献   

19.
进入新世纪以来,与密集出台的财税支持政策相比,农村金融服务不足成了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一个明显短板,其中很关键的症结就在于商业性银行大幅退出农村阵地,合作性金融长期遭受封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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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组织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农村合作金融是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基础,在当前农村金融改革过程中,农村合作金融暴露了一些深层交的矛盾和疸,同时也面临着向良性发展的潜机,而产权组织制度是这一改革进程必须首先面对和解决的突出问题,因此,建立明晰而完善的产权组织制度是农村合作金融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合作金融“三原则”中首条就是“组织上的群众性”,其出发点在于在合作金融内部各成唢间建立一种紧密联系的有效的产权机制,但我国农村铪 作金融不规范的发展历史,在产权机制上累积了不少症结,尤其在当前,一些原有的症递增又编杂着合作金融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极为明显地凸现出来,历史地看,农信社产生于50年代,在其发展过程中曾几次扩股,但分红付息工作得不到落实,许多信用主长期没有对社员分红付息,造成现存农信社的所有权益中,资产的“历年积累”部分产权不清,其名义上属“集体”所有,但“集体是入股社员?农信社职工?还是其他?现实地看,目前农信社的股金有两种:一种是建社初期和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初期的股金,每股2-3元;另一种是前几年吸取的大额保息分红股金,前在信用社资产中占的比例相对较小,难以发挥信用社联系人股社员的纽带作用,而后实际上是高息存款,这样 不但增加了家农信社的筹资成本,而且损害了其组织上的群众性,也难以发挥合作金融实现资金合作的功能和作用,因此,对上述两种股金要进行清理,调整股金额度,重新设置股权,通过清股和扩股,使农信社真正成以股金为纽节联结起来的社员利益共同体,从更深层次考察,农信社在法律上属于集体(社员)所有,但其产权制度及相应的法律关系是模糊的,甚至是矛盾的,其一,农信社长期以来在国家控制下,直接受农业银行的领导,1996年,行、社脱离后,尽管决定其业务管理由县(市)联社监管,金融监管由人民银行监管,但实际不上,当前省、市脱离后,尽管决定其业务管理由县(市)联社监管,金融监管由人民银行监管,但实际上,当前省、市建立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办公室已实质性地代替了联社的管理职能,这就从体制下否定了农村合作金融集体所有制的性质,也决定其产权制度及其依附的法律关系是矛盾的,其二,当前小量个体股和大量团体股的农信社股本结构,使社员对农信社没有实际控制权(归农民集体所有的资金农民并没有实际控制权),这也是造成产权制度模糊的另一原因,其三,从进、退制度看,允许社员个人入股,也可以自由退股,而且对入会资金实行保息分红制度,使“入股”演变为“存款”制度,社员不能形成独立的产权,并与农信社建立稳定的利益机制,总之,我们农村合作金融产权不清晰,产权关系扭曲,农信社并没有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同时,所有处于缺位状态,这就为合作金融组织实体被“内部人”控制并获取私利提供了机会和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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