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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基本、最典型、最常见的有偿合同,法律规定最为详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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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订意向书是预约合同。其效力可分为两种:一是优先性协议,预订意向人有优先承诺权;二是带未决条款的预约,当事人不仅负有诚信谈判的义务,而且必须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订意向书,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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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经济活跃,合同纠纷也越来越多,交易中产生的买卖合同质量纠纷为最常见的一种纠纷类型,如何在订立合同时防范合同质量纠纷的发生,已成为众多公司经营管理者追求的目标。在买卖合同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买受人对标的物的检验、检验期限等内容涉及的专业性强,内容复杂,技术要求高,风险因素很多。文章通过对买卖合同标的物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确定规范、标的物的检验、质量检验期的约定相关问题作简要分析,在签订履行合同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纠纷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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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经过】
李小利为购置商品房,向丰原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银行审查李小利提交的材料后,同意放贷。2005年6月,李小利与银行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个人住房抵押合同》等,李小利依约向银行借款40万元,贷款期限为20年,并承诺将其所购买的一套面积为95平方米的商品房向银行设定抵押,抵押权在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之后生效。在银行与李小利签订的借款合同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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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所有人与共有部分有着最直接的利益关系,共有权人对共有部分有权按其性质、用途进行使用,他人不得妨碍和干涉。同时共有权人在使用共有部分时,也不得妨碍其他共有权人对共有部分的使用。这种使用不以各区分所有人的专有部分的份额为限。实践中,对共有部分的使用一般有三种方式:随机利用;轮流使用;固定专用。在现实中,还会存在其他主体对于共有部分的利用。然而,都必须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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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保留约定应当与买卖合同同时达成或至迟在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之前达成,在标的物交付买受人之后,当事人达成的所有权保留约定应当无效,即不应当承认追加的所有权保留.应将所有权保留客体限制解释在动产范围内,对动产之外标的物所进行的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当无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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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中最为主要的合同类型当属建设工程合同。与此同时,由于工程的深广性、复杂性,工程实务中除最主要的建设工程合同外,也会涉及其他许多种类的合同,比如材料采购的买卖合同、设备租赁的租赁合同、垫资施工的借款合同、造价咨询的委托合同、承(分)包人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等等。不同的合同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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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认物权行为独立于债权行为的《物权法》第15条与《合同法》第51条适用并不冲突,《物权法》的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不动产,未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善意买受人可能适用无权处分规则,可救济的法律制度仍有表见代理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实践中,应综合房屋买卖合同磋商、签订、履行的全过程认定买受人的"善意"及"有理由相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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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某省一采购人由于其办公设备采购项目的后续工作需要再采购一批数量很小的办公设备,为了省时、省事,他们便与今年年初中标该办公设备的供应商签订了一个补充合同。但合同签订后没几天,就有其他供应商向他们提出了质疑,内容是采购人不该与原中标供应商签订这个补充合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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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22日,李立为购买商品房,向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以下简称中山路支行)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并在借款申请表上亲笔签名表示:本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并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在签订借款合同前,李立曾就格式合同中要求其办理抵押房屋财产保险的第八条第五款内容提出异议,在中山路支行向其解释办理抵押物财产保险是发放贷款的条件后,李立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向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区支公司交纳了保险费9910.80元,保险公司出具了保险单及保费发票。合同签订后,中山路支行依合同约定,向李立发放了69万元的个人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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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商品房预售制度出现以后,就逐渐显现出其不凡的号召力。近年来,随着期房比例的增大,在商品房预售不断发展的同时,其相应的弊端也逐渐出现,因其本身存在的一些缺陷以及监管不到位等原因使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产生的数量不断增大。在预售过程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进行的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告登记与备案登记都是物权取得之前的登记。在生活中,买受方的混淆容易产生纠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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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而做好采购工作的首要任务就是签订买卖合同。所以,正确识别买卖合同风险,并进行合理抉择和取舍,对规范合同行为、实现合同目的大有利处,也对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大有帮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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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物风险负担问题的设定,旨在解决买卖过程中标的物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而发生的毁损灭失的危险承担问题。在现今社会,电子商务和网络购物日益发展的情况下,网购合同交易作为一种交易方式越来越常见,其合同要件和履行方式与以往的传统交易合同有着显着的不同。对这种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问题的解决如果遵循以往的原则,势必对于买受人利益造成威胁。本文的目的就是试图分析网购合同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问题,并通过对于其他制度的借鉴提出解决方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