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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田雨 《国土经济》2007,(4S):74-74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是将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作出的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2.
3月22日,一条关于〈〈土地管理法》征求意见稿的新闻在网上引发强烈反响,内容如下:一份名为《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文件,开始在全国国土厅局系统“征求意见”,在总计49条新增法规当中,最受人关注的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2008年国土资源部内部起草的〈〈土地管理法》中,明确“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无偿续期”的表述。土地使用权期满后是否无偿续期再起争议。一石激起千层浪,消息再次触动了楼市敏感的神经。国土及房管主管部门、法律界、楼市专家、房地产企业、普通市民纷纷通过各种途径发表意见。本栏进行“聚焦”,摘选出各群体在公共媒体上的观点,并探源追流,揭示内涵,阐释意义,试图寻找到一条解决纷争的可行之路。  相似文献   

3.
刘鹏 《上海企业》2013,(4):35-35
全国人大代表刘瑶通过调研发现,虽然《物权法》中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但究竟该怎么续?是否需要交费?可以自动续多少?对此都没有明确规定。他建议,对个人住宅70年后的权属问题,应该赶紧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加以明确。(3月9日新民网)  相似文献   

4.
“70年后,我的房子将不属于自己?”《物权法》草案自今年7月10日公布后。在引起社会各界极大关注的同时,很多老百姓更是“愁上心头”。其中的焦点就在于住宅用地使用权为70年的期限问题,不少百姓提出疑问,这不成了租户(开发商)与租户(买房)之间互相转让有期限的租用权吗?那70年后,国家要收回土地时,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办?  相似文献   

5.
问题的核心不在于使用权续期是否应该有偿,有明确期限,而是续期的期限、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应如何确定  相似文献   

6.
所谓住宅有偿续期,也称房屋产权有偿续约,是指住宅在法定70年使用权到期以后,采用有偿续约的方式进行续期。2009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推出以后,其中一条,住宅70年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的提法,曾引起广泛的猜测和讨论。住宅是否有偿续期、如何续期,实际上是一个和土地所有权有关的话题。本文将尝...  相似文献   

7.
今年6月份,青岛黄岛区阿里山小区多数房子的土地使用期限就要到期,到期后房子交易、抵押都要受到影响。记者咨询山东省国土资源厅了解到,这是山东首例土地使用权"续期"事件,也是全国首例住宅用地"续期"事件。"毕竟多数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都是50年或70年,‘续期'是几十年后的事。然而对于很多开发区来讲,一般的土地使用年限都是20  相似文献   

8.
7月,在上海苦苦寻觅土地的各大开发商终于等到了一块大型住宅用地的出让信息。浦东花木新民北块560亩的大型高档住宅地块的面世,一时之间聚集了沪上几乎所有大型房地产企业的目光,26家大型开发公司将参与竞争。  相似文献   

9.
戴璐 《英才》2006,(10):20-20
随着《物权法》草案再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买房和准备买房的人几乎全都热切关注和讨论着:“70年大限”后私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权是否还要重新收费?各界对这个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各执一词。  相似文献   

10.
正成交额历史性地达到1797亿元,住宅地价"追赶"房价,自住型商品房地块出彩2103年12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大兴区采育镇等4宗地块顺利成交,当年北京土地交易全部结束。2012年以来,随着住宅需求持续释放,带动了北京土地市场成交火热,成交量从低位反弹,土地价格也出现了明显的上涨。2013年也成为北京土地市场特别是住宅用地的又一个"大年"。  相似文献   

11.
王赞 《房地产导刊》2006,(23):24-25
基于改善供应量和结构配备,广州土地拍卖市场开始告别以往单一的竞拍模式。新的"双限双竞"与已有的"招、拍、挂"两种拍地方式双管齐下,在住宅用地市场演绎着各自的角色。  相似文献   

12.
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用地范围、土地用途和年期、供地计划、供地政策、鼓励租赁供地、分类用地监管、鼓励盘活存量用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等方面分别作出了规定,从土地政策上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用地范围商业性设施和商品住宅用地不得纳入其中  相似文献   

13.
自2002年12月10日起,北京市四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可无偿划拨,其中很多与百姓息息相关的用地,如: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行政府限价的康居(安居)住房及廉租住房、大学生公寓、住宅合作社集资建房、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用地都在名单之列。另外还有非营利性大专院校、业余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非营利性的图书馆、博物馆、社区文化站、用于全民健身的大众性体育活动场馆及设施等。这些土地的使用方都可以免交土地出让金。 那么,凡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是否意味着可以无限期的使用?使用者是否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或抵押等处置呢?这些对普通百姓有什么利好影响吗?为此我们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市国土房管局划拨处的相关负责人。  相似文献   

14.
对于地震灾区的业主而言,房子虽已被毁,但建设用地使用权仍在。那么,灾区城镇住宅的重建过程中,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如何行使?政府、业主、开发商又该怎样参与  相似文献   

15.
问:2004年,我市某公司在城市规划区以挂牌方式取得5000千方米的国月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其相关用地手续合法。该小区主体工程完工后,该公司未经批准在小区边缘扩大范围,  相似文献   

16.
成交额历史性地达到1797亿元,住宅地价"追赶"房价,自住型商品房地块出彩2103年12月24日,北京市通州区永顺镇、大兴区采育镇等4宗地块顺利成交,当年北京土地交易全部结束。2012年以来,随着住宅需求持续释放,带动了北京土地市场成交火热,成交量从低位反弹,土地价格也出现了明显的上涨。2013年也成为北京土地市场特别是住宅用地的又一个"大年"。  相似文献   

17.
《北京房地产》2005,(5):110-111
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房管局、市土地权属登记中心: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顺利完成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住宅用地土地登记工作,市局制定了《关于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住宅用地土地登记的处理意见》,该意见已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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