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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国家对商品“三包”有何新规定?河北临城县读者范建华来信问:国家对商品“三包”有何新规定?范建华同志: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最近联合发布《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自《规定》发布之日起,售出的商品要按此规定实行“三包”,1...  相似文献   

2.
中小企业如何应对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出口退税政策调整 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相似文献   

3.
陈立 《质量春秋》2007,(5):43-43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发布实施,规范了市场秩序,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仍有部分企业生产出净含量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通过几年对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检查,我认为造成净含量计量不合格有以下几点原因。  相似文献   

4.
技术收督工作已紧紧地与保护消费者联系在一起。首先,技术监督部门制定、发布了一批与保护消费者利益密切相关的规章。除以前全国人大颁布的《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计量法》外,1995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换责任规定》,对1986年制定的“三包”规定进行了修改、补充;1996年12月24日,国务院颁  相似文献   

5.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编者按:1995年8月25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财政部联合制定并颁布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贷责任规定》(俗称“新三包”规定),它和《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一起成为广大消...  相似文献   

6.
昆明市人民政府最近发布了《昆明市关于对部分商品实行“三包”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凡本市辖区内所有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出售的家用电器、鞋类、服装类商品均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三包”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三包”商品必须标有厂名、厂址、合格证,进口或  相似文献   

7.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已于1998年7月3日经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通过。1998年7月29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第1号令发布,自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七章,对商品条码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商品条码注册和编码、商品条码的应用、商品条码变更、续展和注销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相似文献   

8.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工作也在逐步规范完善。2000年9月,发布实施《定量包装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这标志着我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工作法律体系已建立。运行机制也已完善健全。  1995年12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使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工作有章可循。随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出现了许多新问题亟待解决。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单位依据《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并参考国际建议的有关内容和其他国家实验经验,结合我国情况,在进行大量调查研究和检测…  相似文献   

9.
包装物不能充商品出售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国家行政管理局发布了《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规定》指出:零售商品以重量结算的食品和金银饰品的经销者和生产者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销售和生产商品,特别强调凡定量包装商品,必须保证商品的实际重量与标...  相似文献   

10.
最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对企业的“短秤”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现行的《计量法》对贸易活动中商品量(指使用计量器具,对商品进行计量所得出的商品的量值)问题没有规定,而这方面又是消费者所关注的。为此,新颁布的《处罚规定》规定,生产者、销售者生产和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或零售商品的实际量与标注量或者实际量与贸易结算量不相符,计量偏差超过国家或其他有关规定的,将责令对消费者赔偿损失,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国家质监局发布《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最高…  相似文献   

11.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家用电器、摩托车、自行车、钟表、电子琴和缝纫机等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国家经贸委、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局、财政部发布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根据规定内容,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请记住维权时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  相似文献   

12.
4月6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定》。该《规定》共15条。现将《规定》的主要内容介绍如下: 什么是定量包装商品所谓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标注的定量包装商品。国家权威部门负责计量评价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相似文献   

13.
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内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的《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规定》已于一九九三年十月九日发布,现予以全文公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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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包《规定》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有力武器内蒙古技术监督局刘燕波今年10月31日,我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三包规定)与广大消费者见面并发布实施。它对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规定了严格的三包责任;对怎样解决消费者的商品质量等问题进行了具体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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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风险预警及快速反应管理规定》、《出入境快件检验检疫管理办法》、《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和《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固定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9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签署总局令在北京发布,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王秦平出席发布会并讲话。 王秦平说,质检总局成立后,在不到5个月的时间内,制定了以上规章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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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5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等有关部门1995年联合发布并实施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14条规定: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商店认为消费者换了货就不再承担“三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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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通知 国经贸[1995]4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技术监督(标准计量、标准)局、财政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现将《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印发。请各地有关部门广泛宣传并采取有效措施贯彻、实施。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国家技术监督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财政部 1995年8月25日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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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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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已于1995年9月7日经国家技术监督局局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现予以发布施行。局长:李传卿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八日第一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止利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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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2005年5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新的《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汉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对商品条码的申请、注册、编码、设计、印制、应用、管理、续展、变更、注销、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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