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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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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城市现代化发展的产物,有别于原来计划体制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城市公共房地产部门对所建设的建筑物和市民住宅的福利性管理。物业管理的主体——物业管理公司是有偿经营、盈利性的经济组织,它以管理业务为内容服务于整个市场,服务的内容包括建  相似文献   

2.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委员会与按法定程序及要求聘请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前,由利害关系人对物业进行的管理和服务活动。2003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由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的物业管理”。因此,前期物业管理是物业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阶段。  相似文献   

3.
目前,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的住宅区、办公楼,医院、大中学校的后勤物业管理都已经逐步委托给社会的物业企业承担,大中学校(特别是高等学校)的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得到了深度的发展。本文以大潮物业在高校后勤服务中的实践为例,阐述了专业物业企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4.
后勤改制是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重要课题,主要涉及政府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后勤。在后勤社会化已成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下,以提供后勤保障服务为主的物业企业如何顺应市场的要求,进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与服务,做到主辅分离,实现与主体单位的共赢?  相似文献   

5.
业主咨询     
提问:物业管理区域怎样划分?答: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开发建设的住宅区,其设置的配套设施设备是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该住宅区内已分割成多个自然街坊或者封闭小区的,可以分别划分为独立的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住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要求。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  相似文献   

6.
李朝杭 《现代经济》2003,(12):47-48
物业管理社会化,是国外学者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提出的,现今在西方国家已基本实现了物业管理社会化,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99年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在全国企事业单位后勤管理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强调了企事业单位后勤管理社会化改革的重要性,为物业管理工作开辟了一条新的工作路径。 2000年初,我市就有几家医院率先实行物业管理社会化的工作模式,无论是引进物业公司还是单位内部脱钩,无论是整块工作承包,还是仅仅负责食堂、卫生的部分管理,均开创了物业管理社会化的先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引起了人们广泛关注和纷纷效仿。今年,宁波市青少年宫经过一个半月的考察,比较,筹备,于7月份将卫生,保安,门卫工作委托给宁波市方舟公司管理,走出了物业管理部分工作社会化的第一步,几个月来,与方舟公司一起完成了与青少年宫各个部门的相互  相似文献   

7.
之一:物业管理专业 物业管理是我国近几年来新兴的行业,辽于商务职业学院是全国首批建此专业的院校之一。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物业管理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及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如建筑结构、环境美化、社区服务和房地产经营等方面知识和技能,具有物业经营、管理和服务能力的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以到各种类型的物业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估价所等单位任职。 辽于商务职业学院于1997年9月开设物业管理专业,是我国较早开设物业管理专业教育的几所院校之一,是辽宁省第一所以高职模式培养物业管理专业…  相似文献   

8.
一、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的现实意义 一般认为,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后续工作,为了对物业实施有效管理,以保证物业正常使用和发挥功能,需要物业管理企业的前期介入.  相似文献   

9.
动态     
现代物业发展论坛·后勤社会化与物业管理研讨会举行旨在探讨全国后勤单位社会化改制进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促进各大后勤单位之间交流,由现代物业杂志社主办的"现代物业发展论坛·后勤社会化与物业管理——全国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后勤物业管理研讨会"于2008年11月7日至8日在昆明举行。电力、电信、铁路、矿山、机场、司法、天然气化工、银行、教育等全国各大系统后勤单位代表及管理公司代表,高校后勤单位、  相似文献   

10.
为了提高房地产企业的声誉和保证物业管理的正常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必要介入到房地产规划设计中。本篇文章通过对房地产规划设计中物业管理介入的可行性、房地产规划设计中物业管理介入的内容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了物业管理公司应弱化利益,强化服务的观点。  相似文献   

11.
目前已经有一些富有远见的房地产开发商开始尝试让物业管理企业在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开始提前介入,悉心听取来自物业管理单位的意见建议,完善物业建设、完美楼盘品质,得到了市场良好的回报、也理顺了后期管理的诸多事情,为正式投入使用后的物业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相似文献   

12.
全球通     
物管奏响主旋律南京新闻:2005年12月26日,从举行的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06年建设部将采取措施规范和发展物业管理。建设部部长汪光焘说,要认真贯彻《物业管理条例》,坚持物业管理的市场化方向,鼓励公平竞争,建立健全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价格机制,引导和监督各方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深化城市公房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住房维修管理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建立健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规范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保障住房的  相似文献   

13.
内部控制薄弱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遍存在的不良经济现象,文章就我国国有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的现状及其成因进行了分析和论述,提出了完善内部控制的对策及其措施。  相似文献   

14.
天津市规定,实施旧区物业管理,要根据小区综合整治后房屋、环境、配套设施和房屋产权的状况、居民的承受能力以及群众需求的实际情况,确定管理模式和物业管理单位。对环境配套设施比较好、房屋比较整齐、产权比较分散的小区,可参照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模式,由房屋管理单位转制的物业公司或者通过招投标等形式选择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实施统一管理。对公有住宅房屋产权比较集中的小区,可采取房屋管理单位负责牵头统一管理,各专业部门按照分工配合的物业管理模式。对环境配套设施比较差、规模小、房屋比较陈旧的小区,可采取居委会负责牵头统一管理,各专业部门配合管理的模式。  相似文献   

15.
李薇薇 《现代经济》2006,(11):46-47
据了解,北京市建委日前下发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物[2006]666号) (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下发之日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承接本企业以及相关单位开发的新建住宅项目的物业管理。按照《通知》的规定,今后房地产开发公司或公司下属的子公司  相似文献   

16.
王强 《现代经济》2002,(8):16-18
居住小区的保安、保洁、保绿、保修,作为管理一体化的四大职责,由物业管理单位来组织实施,已得到物业管理单位、居住小区的业主或使用人(统称为业户)、地区的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的认同。居住小区的保安在一体化管理四大职责中是最引人关注的内容,在许多场合,物业管理单位、居住小区的业户、地区的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都会议论物业保安服务在居住小区治安防范中的作用这个话题。  相似文献   

17.
旧区实施物业管理,在目前小区内环卫清扫、道路、绿化养管等尚未实现由个物业管理服务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的实际情况下,其物管费如何收取?本文结合我区旧区实施物业管理实际运行情况初步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18.
本文在分析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内涵的基础上,提出物业管理与服务是房地产产品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品牌战略的突破口,实现金过程物业管理与服务的策划与设计将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观念的根本转变。结合生命周期理论,在分析房地产开发建设一般过程的基础上,提出了以物业管理与服务为中心的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  相似文献   

19.
本文基于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符合国有企业内部管控及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对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管理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对项目公司实施经营管控模式;二是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三是实施全周期绩效考核办法。  相似文献   

20.
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和即将实施,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正处于全面变革的关键时期,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关系必将面临彻底的调整,法律赋予和保障下的业主的财产权利和社区自治权利将与传统的落后的物业管理模式产生新的冲突;与此同时,曾经为中国社会变革和社区建设作出过巨大贡献的物业管理企业,如何适应和主动调整新的形势下企业的生存业态和盈利模式,在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物业管理行业以及企业自身的良性发展持续发挥积极作用,将是摆在物业管理企业面前的最关键问题。因此,全面学习和领会《物权法》中与物业及物业管理相关的精神和要旨,并从理论和实践方面研究探讨物业管理的战略调整,具有非常紧迫、现实和重要的意义。为此,由现代物业杂志社、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与昆明市物业管理协会联合主办的“现代物业发展论坛·物权法研讨会”,于2007年5月21日—22日在美丽的春城——昆明隆重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后勤部门、大专院校物业管理教学及科研部门相关人员、业主委员会委员(筹备组牵头人)等近百名代表共聚一堂,共同学习和探讨《物权法》中与物业及物业管理相关的精神、要旨及问题。与会代表围绕物权法与物业管理的相关条款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对相关物管实务的法律构架、物业管理活动过程中的技巧及案例进行了交流。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物权法》直接起草人之一的河山教授,东南大学物业管理研究所所长黄安永教授则作了专题主讲;与会代表反响强烈,并就“物权法施行后物业管理企业将如何调整”进行了专题讨论,专题讨论会由现代物业杂志社社长、总编辑宋有兴,现代物业杂志社法律顾问、现代物业杂志“举案说法”法制专栏主持人孙可律师分时段主持。现将部分成果摘录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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