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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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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清 《商业时代》2008,(12):68-69
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鉴于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关系的复杂性,应采取分割方法,区分保险代位求偿权法律关系的不同方面来分别确定法律适用规则较为公平合理,这也符合当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具体而言,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适用保险合同准据法;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内容以及第三人对保险人的抗辩等问题适用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关系的准据法;保险代位求偿权诉讼中的举讧责任和推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以及诉讼所适用的程序等问题适用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3.
卢威  陈楷 《商》2012,(2):46-47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通常认为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人身保险不适用于损失补偿原则,因而不存在代位求偿。但在具体的立法和业务实践中,各国的具体做法存在很大的差异。关于人身保险是否存在代位求偿,国内外学者的观点也存在很大的分歧,本文将对代位求偿权的适用进行具体分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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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2004年8月16日,某保险奢司(以下称保险公司)承保自加拿大温哥华运往上海的29箱新闻纸。投保人为某木业公司(以下称木业公司)。收货人是某出版公司(以下称收贷人),保险条款为一切险附加战争险。该批货物2004年8月6日装船,某外运公司(以下称外运公司)的德国代理人签发了以外运公司为承运人的已装船清洁提单,承运船舶为某船公司的“LOPED Baron”轮。  相似文献   

6.
金涛 《商业时代》2007,(30):63-64
保险代位求偿权一直是保险法理论和实务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本文通过对其法理基础的探讨,揭示了保险代位求偿权在理论上存在的两个前提,为立法和实务中对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确认提供了理论参照。  相似文献   

7.
代位求偿一直是海上保险中的热点问题。据悉保险公司涉诉的保险案件中,很大一部分涉及到代位求偿问题。因此,研究保险代位制度有其理论意义及现实需要。本文从法律属性、行使名义、范围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研究。  相似文献   

8.
保险代位求偿制度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保险代位求偿制度是在财产保险中由于第三人过错引发保险事故时,针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设立的一项制度。代位求偿权产生的法理依据是民法中的代位权在保险法律关系中的适用,是保险法损失补偿原则的必然结果。我国保险法也确立了此项制度,但是由于规定过于原则,在实践中产生了许多问题,本文试就保险代位求偿权的产生、法理依据以及实践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再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浩云 《商场现代化》2007,(11):273-275
本文从再保险合同的定位、保险代位求偿权的性质及再保险的功能出发,探讨了再保险人享有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理论依据,并进而探讨再保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具体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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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八章第三节对海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作了规定,其中对93条规定了保险人行代位求偿权和条件和范围,这和《海商法》第252条的规定相似(但有差异),可以看出实体法规定,第94条,95条,96条则分别规定了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名义,诉讼主体的变更和共同诉讼以及行使代位求偿权应当提交的文件,这三条从诉讼程度上对代位求偿权作了规定,海事诉讼属民事诉讼的特别程序,笔者在此欲此民事诉讼法理上对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作一控讨。  相似文献   

12.
关于保险人代位追偿权利的争议一直不断,各国根据其国情可能有不同的理论或司法实践,笔者根据自己在处理保险代位求偿权利纠纷中对所遇到的疑难问题,从法律、保险原理与保险实务等方面进行比较与分析,并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供业界参考.  相似文献   

13.
关于代位求偿的法律是海上保险中最为重要和复杂的理论之一,对这一理论的讨论和争议由来已久。本文结合实体法和程序法有关海上保险代位求偿权的具体规定,对代位求偿权的概念和性质、成立的基础以及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方式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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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德国MY公司(卖方)与捷高公司(买方)达成CIF买卖合同,货物通过集装箱装运,从德国经海路运至上海,交给买方指定的收货人捷高上海公司。货物运抵上海后,收货人凭提单在港区提货,运至  相似文献   

17.
《商》2015,(35)
由第三人造成的保险事故中,尽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向被保险人支付了保险赔偿金,但是由于海上保险的保险赔偿往往是不充分的,并且民法上的全部赔偿原则在此并不适用。再加上船舶所有人可能会享受海事赔偿责任,因此第三人的赔偿数额会经常不足,不能同时满足被保险人未受保险赔偿部分的请求权和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因此当两者同时被提出时,何者权利应优先受偿是本文的分析重点。笔者认为第三人的赔偿应当首先满足被保险人未受保险赔偿部分的赔偿请求,以使他的全部损失得到完全补偿,尔后才能考虑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  相似文献   

18.
我国在保险求偿权领域的理论研究方面尚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在处理直接求偿权和代位求偿权方面还有很多不足.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我国保险求偿权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并对争议比较大的代位求偿权进行可能性分析.  相似文献   

19.
李媛媛 《中国市场》2011,(10):137-138
在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中,当被保险货物因为承运人的原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损失时,保险人在赔付后有权取代被保险人的地位向承运人索赔,此即代位求偿权。然而,当海运保险中承运人"管货不当"责任出现模糊时,就无法确定保险标的物的损失是否是由承运人责任过失造成的,从而保险人与承运人之间就会产生代位求偿纠纷。本文根据保险中代位求偿特点,结合相关典型案例,分析保险人如何应对当因承运人"管货不当"责任模糊而产生的代位求偿纠纷。  相似文献   

20.
重经 《经贸世界》2004,(5):36-36
近年来,国内保险市场特别热闹,酒后驾车险,艾滋病险、生育保险……名目繁多的“特色”保险层出不穷,但各地民众却不大买这些特色保险的账。据某人寿公司个险部经理介绍,自艾滋险名气打响以后,前来查询的人挺多,但真正掏钱购买的人却往往不会注意这一“艾滋病特色”。一位购买了此险种的市民就很明确地说,自己购买这款人寿益康保险,完全是冲着它的25种重大疾病保障和特种疾病津贴这些很实在的保障功能,至于里面的艾滋病保险内容则没有注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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