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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代销货物本身的经营业务活动属于购销货物,在其经营过程中,货物实现了有偿转让,应属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代购代销货物征税,不是针对货物有偿转让这个过程的经营业务,而是对代理者为委托方提供的代购或代销货物的劳务行为征收营业税。这是由代购或代销本身内含所确定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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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代销业务是商业企业的一种经营方式,在改革开放以后,这种经营方式较为普遍。一般有:某些原来不经营(但有批准的经营项目)或很少经营的商品,由需要单位委托商业企业代购;由于商业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足,主动要求为其他单位代购代销;某些新的产品在市场知名度较低,尚未打开销路,由生产单位委托商业企业代销。除此以外,还有信托贸易货材专门从事代客实卖业务,既代购、又代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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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委托代购代销的定义及相关税务规定
委托代购货物.是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从事商品的购买.并接发票购进价格与委托方结算(原发票转交)。受托方在这个过程中提供了劳务.就需要取得经济利益。因此.受托方要按购进额取得一定的手续费.这就是受托方为委托方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报酬也就是营业税规定要征税的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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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货物是指受托方按照协议或委托方的要求,从事商品的购买,并按照发票价格与委托方结算,收取代购手续费的行为。在代购货物过程中,由于情况不同,委托代购业务中涉及的税金及委托方和受托方的会计处理也不同。下面以工业制造业为例分不同情况予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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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经营新方式涌现出来,如代购、代销以及代理等等。这些新形式相互之间有无关联、在适用税收政策方面有无区别、实际工作中如何把握等问题,对于一些全身心搞经营的老板们来说,他们并不十分清楚。下面,笔就这个问题作如下解释说明,供广大纳税人朋友参考。其实新的增值税实施后,国家针对新的经营方式陆续出台了一些增值税的税收政策补充规定。因此,纳税人在适用税收政策方面,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套税收政策,导致因违反税收规定而受罚,从而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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